厨师自制爆炸装置吓老板,以工伤为由敲诈勒索

2011年05月27日
本报讯 男子王某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进入公司法人代表家中,以工作期间受伤为由索要4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昌平法院 受审,当庭表示认罪。

现年33岁的王某,是河北来京人员,案发前是北京怡畅发电子有限公司食堂员工。检方指控称,王某在食堂担任厨师期间曾受伤,几次要求公司赔偿未遂, 于是自制爆炸装置准备吓唬公司法人代表。去年11月5日早9点,王某携带自制的爆炸装置进入公司法人代表游先生的家中,索要4万元赔偿,声称不给就爆炸。

游先生的家人偷偷报警,王某被当场抓获,后被公诉至法院。

检方认为,王某属于敲诈勒索未遂,建议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法庭上,王某表示认罪。其辩护律师提出,王某的行为跟他受伤没得到赔偿有关系,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昌平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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