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加薪方案近期出台,将覆盖全民

2011年07月22日
北京晨报讯 扣除物价因素,上半年本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未达到年初制定的7%的目标。对此,本市一方面将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多渠道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另一方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一线职工、农民等在内的全市居民收入增长意见近期会向社会公布。

■问题:收入实际增速未达标

市发改委主任张工昨天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时称,上半年经济运行态势符合预期,经济数据好于年初目标,但下半年国内外环境复杂,完成全年任务尚需付出艰苦努力。

“下半年要抑制价格过快上涨,防止价格领域风险蔓延扩散到社会领域。”对于备受关注的物价问题,张工坦承,上半年CPI累计上涨5.5%,新涨价因素有所增加,价格水平持续高位运行。本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10.1%和12.4%,为近两年来的较高水平;但扣除物价因素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分别仅为4.4%和6.5%,与年初7%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措施

房租:严控不合理上涨

房屋租赁的价格也纳入了本市物价调控范围之内。张工表示,本市将引导规范中介市场,增加租赁市场供应,严控住房租金不合理上涨。

物价:扩菜篮子 建应急基金

本市将多渠道保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落实新发展菜田5万亩、日光温室2万亩、建立稳定可靠的外埠生产基地20万亩的年度任务;通过政府入股等方式,升级改造新发地批发市场,并在京城东南方向新建一个大型批发市场,增强政府资源掌控和调配能力;实施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市场摊位费,以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成本。

本市将研究建立“价格调节基金”,丰富和完善应急条件下价格调控手段。继续完善与物价挂钩的社会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和城乡低保调整机制,健全资源能源价格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直补机制。

市发改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磊说,以前本市曾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这一基金,后来分块至各个部门,来自于财税收入、土地出让金等不同方面,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现在国务院要求31个省市都要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本市将进一步整合这一基金,用于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补贴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等内容。

加薪:完善机制,覆盖全民

一方面是控价格,另一方面是提收入。据介绍,《促进本市居民收入增长的意见》已经制定完成,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意见》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增资机制落实问题,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完善建立企业工资宏观指导体系,主要包括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状况等内容;加强国有企业工资管理,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和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此外,本市还将适时提高农村公益性就业人员收入,稳步提高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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