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为什么是记者博客披露了重大事故真相

200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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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垮塌事故调查组组长王德学近日说,这起事故并非当初所认为的是一起自然灾害,而是重大责任事故。之所以出现如此巨大的逆转,是源自一位元记者在其博客上发表的举报信,这封信惊动了温家宝总理。(10月8日《广州日报》)

        从“自然灾害”到“重大责任事故”,从“11人死亡”到“发现41名遇难者遗体”,“记者博客”披露事故真相的意义,不仅是让欺骗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受伤者精神得到抚慰,也是在呼唤更多人的责任与良知,来构建责任国家和良知社会。从这个角度上看,“记者博客”的价值不仅在於事故本身,也在於事故之外。

        记者既不是安全生产方面的官员,更不是专家,但记者能发现问题,为什么那些专业人士却被蒙住认为是自然灾害呢?这只能说明那些将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的人,要么责任心不强,没有尽职去发现问题;要么是发现问题了却丧失良知,受利益驱动说了假话。因此,有必要追究那些丧失良知、不负责任的人的责任。

        8月底,《了望东方周刊》就发表了《娄烦:被拖延的真相》一文,可惜没有引起有关方面足够重视,更没有引起媒体联动、跟踪报导,即便是有网站转载,可相关网页却打不开。“很多记者都到娄烦去采访了此事,但是都没有发表报导。”这一连串事情中的蹊跷值得媒体人深思:是个别媒体责任心不强,还是受到了压力或者利益诱惑?而人们普遍以为“媒体是社会的良心”。

        媒体是社会前进的重要推动力。尤其是重大公共事件,媒体不可缺席,不仅为政府调查提供重要线索,往往也是事故受害者的希望所在,更是广大公众离不开的“知音”。

        在笔者看来,“记者博客”不仅揭露了娄烦尖山铁矿“8•1”垮塌事故真相,指出了集体瞒报;同时揭露了有关部门不够重视事故举报,如果当初重视,后面就不会出现“记者博客揭露真相惊动总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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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年10月09日    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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