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工人应该行动起来建立自己的工会这个主意,我们很多人会说,这是个好主意。可是,我们国家不是有一个中华全国总工会吗?在我们省、市、单位,都有这类工会,为什麽还要自己再去建一个工会呢?
中华全总的真正角色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确实,我们中国人,特别是生活在城市的人,对中华全国总工会--我们称它为官方工会--已经是非常熟悉了。我们的一些亲戚、朋友或邻居,可能就在工会工作。说起这些人,我们的印象就是,“他们是干部,没有什麽权力,但人还老实,有很多过去还是劳动模□,或者是快要离退休的老干部”;对工会,我们的印象也是,“这是一个没有什麽实权的政府部门,工作轻□,只是组织一些文娱活动,对困难职工发放一些补助金”。现在,很多国营企业停产、倒闭,大量工人失业下岗,於是,有不少人开始羡慕起在工会里工作的人了。因为在工会工作虽然没什麽权力,但,大小也是个干部,工作比较有保障,医疗费也多半能报销。很多人现在也知道,现在工人罢工、游行、堵路的多起来了,工会工作也比过去忙了一些,在省、市工会工作的干部,常常要到企业去,配合政府做稳定社会、维护治安的工作。如果有工人罢工、游行,这些干部就得去做职工的“思想工作”,代表政府和企业去了解职工的状况,稳定职工的情绪,劝他们复工、回家。然后,他们又将这些了解到的情况向党和政府部门,向企业领导汇报,共同商量解决问题,其实就是对付“闹事”职工的办法。这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在职工和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是这个“工会”所发挥的“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这就是我们见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它什麽时候为工人说过话呢?在职工利益和政府部门、企业领导、或企业老板发生冲突时,它维护过工人的利益吗?我想,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在职、失业、下岗的职工会说,“没有,这个工会从来没有这麽做过!”即使它能,它敢那麽做吗?我们也几乎会异口同声地说,“它不能,也不敢去保护职工的权益;它不能,也不敢去和做了坏事的政府部门、企业领导或老板抗争”。
据报导,2002年9月19日,广州社情民意中心作了一项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时,首先想到找“基层领导”的是34.5%;想通过法律途径的是28.4%;找人大代表的最少,有2.4%。竟没有一个人会想到找全国总工会!
全总和民工没关系
对我们农民,或从农村到城里打工的人来说,中华全国总工会则完全是陌生的。我们知道,在全国县城、县政府门口都有个“总工会”的牌子,它常常和妇联、共青团县委的牌子挂在一起。它和农民完全没有关系。它管的是县属企业,尤其是在县政府各个部门工作的职工福利问题。农民来到城市打工后,市工会也根本不会管这些“打工仔”,因为他们是农村来的,没有城市户口。在企业里,不论是私人企业或外资企业,或者是那些挂>“国营”、“集体”企业的“红帽子”,实际是私有的企业,很多连这类官方工会也没有。就是有,其工会主席不是企业老板的亲戚朋友,就是什麽办公室主任或老板秘书在兼任。这是什麽工会,完全是个老板会!
问题就出在这里。不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人不好,而是这个工会的体制大有问题。这个工会的各级领导不是工人选出来的,而是由政府、各级党委任命,甚至是由企业老板指定的。他们不是对职工负责,而是对政府和企业领导、老板负责。如果在职工和企业领导、老板的利益冲突中,在职工利益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冲突中,这些工会的干部站在维护职工利益的立场上,他们马上就会被撤换掉,甚至丢掉饭碗。反过来,如果他们是站在领导和老板的立场上,他们的职位不但有保障,而且还会升迁。他们也是平常的人啊,我们怎麽能指望他们能奋不顾身地保护职工利益呢?即使他们有这种不顾一切地保护职工利益的献身精神,可如果马上就被撤换,他们就什麽也不能做啊!
这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不能保护职工利益的根本原因,是我们工人遇到什麽不平事时不愿找这个工会的根本原因。
两股道上跑的车
中华全国总工会没有意愿替职工说话,不能保护职工权益的另外一个原因也十分重要。这就是,这个“工会”和各级主要领导,特别是大企业,及企业以上的区、县、市、省级工会的领导及主要工作人员,都是国家干部,他们和我们工人的地位、利益完全不同,和我们职工的想法、爱好、关心的问题完全不同。他们是来自科级、处级、局级、厅级和部级的国家干部,到目前为止,只要不犯“错误”,根本就没有被解雇的担心,他们中的很多人担心的是如何能由科级干部提升到处级、如何由处级提升到局、厅级......他们的工资是国家财政拨款,完全有保障,和企业是否亏损,是否倒闭没有关系。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也是固定的,决不会有工作时间太长,工作条件恶化的问题。他们还有完全的公费医疗和退休等社会保障。他们中的很多人昨天还是某个单位的党、团委书记或某个企业的副厂长,今天被“调到”工会来当主席,明天可能又会调到某个单位、某个企业、某个政府部门,甚至可能是公安部门去当负责人。
在这里,我们并不是质疑这些“工会干部”的品质、能力,也不是批评他们不应该享受上述的那些待遇,他们对职位升迁的向往也是人之常情。我们要说的是,他们和我们职工、和我们这些工人、农民、民工......等不是一路人,按过去样板戏《红灯记》中李玉和的说法是“你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也就是说,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各级干部,不但不是经过职工选举,是由党、政府部门,甚至是企业领导和老板任命的;而且,这个任命也不是在职工中任命,而主要在与职工的生活、利益和想法完全没有关系的国家干部中任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麽能指望这些“工会干部”理解和保护职工的利益呢?站在这些干部的立场上想问题,要他们去关心和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利益没有关系的事,要他们去解决他们完全不了解的问题,那不为难他们吗?他们是国家干部,我们是企业的临时工、合同工、是“下人”......这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大家的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彼此的喜怒哀乐不一样,焦虑和希望不一样,怎麽可能要求、指望这一个阶层去代表另一个阶层,去为另一个阶层冒>风险争利益呢?
新工会法也不顶用
确实,2001年10月27日,政府通过了新的“工会法”,这个“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主要是保护职工的权益。这应该是一个进步。2003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表了它的《2002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就是一个自己说自己做了多少好事,自己如何如何重要的宣传文件。一些报纸对这也作了很多报导。当然,如果我们从积极的角度看,这些宣传也不是一个坏事,它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知道工人不喜欢,不信任它,它在>急,它要通过宣传来改变自己的形象,希望通过立法来给自己的活动争取一些空间。可问题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不能保护职工利益的原因是它的行动和体制,如果不在法律上改变这个体制,只是空泛地规定它保护工人的利益,其结果是什麽也改变不了的。要得到职工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得靠自己的实际行动,靠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保护工人权益的事情来,只靠自吹自擂的宣传能有什麽用?这不是把别人当傻瓜般欺骗吗?
从2001年10月新的工会法通过,到2003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表《2002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发生了很多事。首先是全国各地有更多的企业破产倒闭,同时,没破产倒闭的企业都在实行强制职工买断工龄。企业破产倒闭和强制职工买断工龄将更多的工人抛向街头,成为收入极少,甚至完全没有收入的失业、下岗工人。
从辽阳和大庆工人的抗争中看全总的角色
2002年是中国工人状况加剧恶化的一年。这一年,不但有大量的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因为企业领导和政府官员的腐败而倒闭,从而导致中国众多的工人失业下岗,而且,中国正式加入WTO (世界贸易组织) 后的严重社会后果也在这一年表现出来了:很多经营状况良好的国营企业和集团企业,以加入“国际竞争,迎接世界化的挑战”为名,加速所谓的“股份制改革”,实际上就是私有化。这种以“股份制改革”为名的私有化的好坏我们姑且不论,而它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在那些有大量赢利的企业,也有大量的工人被迫“买断工龄”,被他们的企业彻底抛弃。
因此,这一年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两次工人示威抗议行动。这两次行动都发生在2002年的3月,一个是大庆石油工人为抗议石油管理局强迫工人买断工龄而走向街头,人数最多时有>万左右。这个行动持续了一个多月。另一个是辽阳二十多个企业工人参加的,以辽阳铁合金厂工人为主的抗争行动,到现在为止,它已断断续续地持续了一年。导致辽阳工人行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领导的贪污腐败,并因此导致企业倒闭和大量工人失业下岗。本来,当时新的工会法刚刚颁布,中华全国总工会应该,也可以带领工人坚决地、理性地斗争,以保护他们合法的权益。但是,这个工会不但没有站在工人一边,反而帮助腐败的企业领导和地方政府去威胁、恐吓抗争的工人。姚福信是一位辽阳铁合金厂工人很信赖的工人代表,他曾和其他的工人代表一起与辽阳市政府对话,并成功地制止了愤怒的工人情绪化的行为。但是,辽阳市公安部门却在2002年的3月底,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罪名,逮捕了他和其他的>名工人代表。
工人代表被捕后,中华全总干了什麽呢?它不但没有去了解辽阳工人的悲惨处境和抗争的原因,没有去营救被捕的工人,没有去抗议辽阳市政府的恶劣行径,而是一屁股就坐到了政府和腐败的企业领导一边。它明知在工人和政府之间没有起码的沟通渠道,冲突因此有激化的可能,却还是在那?□□W加油。2002年11月1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俊九在北京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竟然说:姚福信等工人代表的被捕,并不是因为组织了工人示威游行,而是因为刑事犯罪,烧毁汽车!大家知道,张俊九加给姚福信等人的这个罪名,比辽阳公安机关所说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要严重得多。知道了张俊九的这个讲话后,我们当时立即与辽阳市政府、市总工会等部门联系,他们都否定了张俊九的指责,辽阳总工会主席干脆说,张俊九的这个说法“是造谣”。
你们看,在迫害抗争的辽阳工人方面,中华全总的负责人,居然比辽阳市的公安部门走得更远,手法更狠毒,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全总干部最怕工人"闹事"
当然,并不是所有全总的负责人都像这位张俊九先生这麽坏良心,这麽官迷心窍。这种将工人的不幸和抗争,当作是向政府拍马屁机会的人,到底是少数。在全总机关,在全总地方和基层的负责人中,有很多都为他们这种夹在劳工和政府之间、夹在劳工和企业领导或老板之间的尴尬地位而感到窝囊和不满。确实,这些全总的各级负责人像钻进风箱的老鼠,两头受气:工人活不下去了,起来抗争时,平时瞧不起那些全总干部的政府官员就责怪这些全总干部“没有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命令他们到工人中去制止职工的抗争。去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吗?可抗争的工人根本就不买他们的账!工人客气一点的,指责这些干部“屁股坐歪了”,“顶>工会的帽子替老板说话”;不客气的,就干脆骂他们是“工贼”,甚至要揍他们!所以,这些工会干部最怕工人“闹事”,怕工人起来抗争。他们的这种怕和政府、老板的怕不同。政府和老板怕的是工人的力量,怕他们的个人利益直接受到威胁。而这些全总的干部呢,怕的是受上级领导追究他们“工作不力”的责任,怕的是出洋相,怕的是两头受窝囊气,怕的是到工人中去挨揍。
有些全总干部象特务
有时,就是因为这种怕,他们之中的有些人就象上面提到的那位张俊九,会干出最缺德的事:故意激化矛盾,然后嫁祸於工人代表,诬□工人代表“挑动工人闹事”、“破坏社会稳定和治安”......这样,他们就可以向上级领导说:不是我们工作做得不好,而是有坏人在工人背后操纵。所以,在很多地方,当工人起来抗争时,一些全总的干部就到工人中去“了解情况”:抗争是谁发起的?谁是骨干?这些骨干在哪家开会?请愿书是谁起草的?等等。然后就向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政府和公安机关常常就按这些汇报去了解工人的抗争,按他们提供的名单去抓人。这样,工人的抗争不但不会使他们丢饭碗,而且他们还会因为表现了“立场坚定”而升官。大家说,这些“工会干部”的行为可恶不可恶?他们不是工贼又是什麽?
如果我们深入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些“工贼”一样的“工会干部”,其实并不是天生的坏良心的家伙。他们就是胆小,想上爬的私心重了一点。可在现有的这种体制下,在这两头受气的环境中,他们就一时干出了缺德的事。如果法律和政府允许并鼓励全总站在工人的一边保护工人的利益,我想,这些人是不会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的。
不过,对更多的全总的工会干部来说,其尴尬地位带来的是良心的不安和心理折磨。而最令这些工会干部难受的是,他们常常不得不将打落的牙齿往肚里吞。在他们自己、他们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遭遇不平,被无理拖欠工资,或被迫下岗时,他们不但不能替自己和自己的父母兄弟说话,不但不能替亲戚朋友打抱不平,而且不得不制止自己的这些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去申张正义。他们往往明知内部贪污腐败的重重黑幕,却不仅要替人背黑锅,而且还要自己和家人、亲戚朋友一声不吭地看>人家掏自己的腰包。这实在是残酷。
全总的基层干部盼改革
很多全总的干部在这种情况下得过且过,但,越来越多的全总干部在梦想,甚至开始以各种形式要求改变这种越来越难过的现状。他们中有的人写文章,用或明或暗的方式向政府、向共产党要求一定的独立性;特别是很多基层的工会干部,他们和职工有密切的情感和利益联系,他们不但看不下去企业领导或老板的腐败、贪婪和残酷,看不下去职工艰难的生活和不平遭遇,而且,企业破产倒闭了,他们也难逃失业下岗的命运。因此,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希望中华全国总工会这种完全依附共产党、依附政府的状况能得到改变。到底应该怎麽改变?他们可能还不清楚。让全总独立?他们不敢想。但,他们确实有替天天受人欺负的工人兄弟说话,能独立地为保护他们的权益作点事的愿望。
正是在全总中还有这些有良知的人,所以,在有些地区,在全总的某些部门,我们能看到一些重要的变化。这尤其表现在一些外资企业,那?□涤罴h工会开始由全总工会会员选举工会主席,而且,这种自下而上的选举得到了全总少数负责人的认可和鼓励。我们认为,广大职工也应该支援,参与这种选举,尤其要在参与的过程中,大胆地与那些舞弊、想搞假选举的人作斗争。我们知道,中国这几十年已形成了新的专制传统,那些有权势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也常常操纵选举。我们中的很多人已不相信选举,对选举不感兴趣了,以至於可能报以冷漠、观望的态度,一旦发现舞弊,或者是不参加,或者被迫参加了,就不负责任地乱投票。这种态度一定要改变。客观地说,在现在中国的企业推行工会主席选举,一开始,舞弊现像是很普遍的。这时,如果我们敢於揭露,公开抗议这种可耻的舞弊行为,同时又不是一走了之,而是去争取进行公正的选举,那麽,真正的选举就可以实行,职工自己推举工会主席就可以成为现实。反之,如果我们不热心参与,或者,一发现有舞弊,作假的行为就打退堂鼓,那麽,真正的民主选举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根本改造,就永远不会到来。
对广大的工人、农民,包括民工、教师、基层职员等劳工来说,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应该从自己所在的单位、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能使自己组织起来的方法。我们可以试图去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也可以从坚决要求全总的基层工会负责人的民主选举开始,使中华全国总工会能逐渐地实行从基层开始的民主改造,让它能有一天能真正掌握在我们职工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