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的拆迁问题

2003年09月11日

<br>在北京召开的有关拆迁问题的研讨会上,一些中国法律专家认为,一些地方强制拆迁成风,为不法开发商和腐败官员巧取豪夺开了方便之门。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含青的报道。 <br><br>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这次高层研讨会由中国官方新华社《半月谈》杂志社主办。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晟智在会上说,目前在全国蔓延的暴力拆迁使强制成为习惯、违法成为平常,这实际上是开发商与腐败分子大规模实施的刑法意义上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br><br>高晟智说,在一些地方,只要是打著拆迁的幌子,任何打砸抢行为都几乎可以免於受到制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些利益集团以国家建设扰的名义劫持了国家扰,进行谋夺私利的犯罪。<br><br>现住西安的原陜西电视台记者马晓明对此深有感触,他说: 政府和官商相互勾结。他们利用的手法是官商不分 ,国家公用事业的城市拆迁项目和商业的房地产开发的商业项目不分,全部搅在一起。所以出面的是房地产商,但后面的是政府。实际上有些出面的赤裸裸的就是政府。不管是房地产商还是政府,谁来了我们定个价,说这个地方给你补偿多少。马上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如果有敢於提出不同意见或敢於违抗不搬的,马上带公安,法院,媒体,带著保安强行拆迁。<br><br>马晓明接著对江泽民的所谓“三个代表”提出批评。他说: “ 三个代表”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你就从这个方面好好的检查一下。你是侵害人民的利益?还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维护人民的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真应该打个大的问号了。<br><br>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费安玲在研讨会上说,假借维护公共利益谋取自己的商业利益是拆迁过程中使用非常普遍的手法,这往往是靠租用行政权力来实现的。费安玲强调,司法权不应当为行政权服务。 <br><br>西安地区被强制拆迁的郭新民对本台记者说,他和他的妻子在先后失业和下岗后,凑了6万多块钱在2000年开了一家杂货店维持生计,不久就被以开发公益事业为由强制搬迁。但事后他们发现,那ù堶蚴堣F豪华别墅。郭新民说:口头上是公益设施, 实际上是盖的豪华别墅,盖公益设施我们也可以理解。拆我们的房子是每一个平方米只给几百块钱,现在豪华别墅是每平方米就是3千多块钱。<br><br>郭新民还说,去年中共16大召开前,当地公安部门怕他去北京上访,将他强行关押19天。 郭新民说,问题得不到解决只有去上访,还要我交2万块钱才能放人,生存的权力都没有了,吃饭都成问题,怎么能有钱交罚款?我们东凑西借弄来一千块钱交上去才放我出来。<br><br>马晓明希望中国的新领导人能够早日解决强制老百姓拆迁的问题,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说,根据国家信访局的统计,自2000年以来,有关拆迁的信访、上访案子每年增加50%。<br><br><br>自由亚洲电台 2003-09-11<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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