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通讯电子报第53期

2006年08月08日

中国劳工通讯电子报第53期

目录

1,“过劳死”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工人的行动中
2,祝贺沃尔玛公司在华企业工会的建立
3,该由谁来组建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沃尔玛的陷阱
4,访问:沃尔玛工会收受钱物之辩

“过劳死”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工人的行动中

蔡崇国

进入21世纪以来,一个新的现象,“过劳死”,也就是在工作中活活地累死,周期性地成爲中国媒体的议论中心。七月七日,全国主要的互联网几乎都转载了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被活活热死的消息。在此之前的五月,衆多的报刊报道了著名的华爲公司的工程师胡新宇,在经过近一个月的长时间加班后,因过度疲劳而死亡。在此之前,是2005年的10月28日,年仅30岁的广州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民工何春梅,33天只睡了6小时,在说了声“太累了”之后,倒在下班的路上再也没有醒来。同年的5月30日深夜,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35岁的女工甘红英死在出租屋。医生注明:死亡原因是猝死。此前,从5月27日到30日,甘红英四天工作时间达54个多小时,累计加班逾22小时。还有在深圳龙岗区坪山镇江岭村宝联制品厂做打包工的金文超,在两天内工作了35小时后,於2003年10月21日淩晨6时死在下班的路上,2004年6月,广东南海照信企业集团下属的台资企业南港鞋厂,5天里两名员工,23岁的女工姚芳梅,19岁的男工周智勇,在每天工作14、5个小时,历时两个月后,昏迷在生产线上,数天后在医院死亡。

因劳累而死的现象已从工人扩展到社会的其他阶层。最近由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6年人才蓝皮书《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3》,该报告指出,中国70%识分子濒临“过劳死”。该调查报告还显示,在专业技术领域发展领先的中国沿海城市中,知识份子过劳死的问题最爲严重并且呈年轻化趋势。

上海科学院最近公布的“知识份子健康调查”也显示,知识份子的平均寿命从10年前的58、59岁降到现在的53、54岁。还有的官方报道说,最近五年,仅仅是在北京的社科院以及大学等机构的专家、教授中,就有134人因过劳而死亡。


据最新一期,即2006年7月底的《了望东方周刊》透露,中国人体健康促进会的资料显示,全国现在每年至少有百万人“过劳死”,这是一个多麽令人震惊的数位!

爲什麽大批的,各阶层的中国人因劳累而死?几年来,很多中国的官员和知识份子发表了很多的议论。如,是因爲人们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是因爲有关劳动的法律不健全,得不到执行,是因爲政府机构对企业的监督不力,是因爲政府和企业领导、老板不尊重人的价值,是因爲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怎麽办?这些人也提出了他们的看法,如,加强立法和对劳动法等法律的执行监督,改变人们的观念等。

他们说得都很对,而且,这些话,他们至少说了十年,重复了十次以上。对煤矿爆炸和其他安全生産的问题他们是这样说,对职业病增加的问题他们是这样说,对工人的工资拖欠等问题他们也是这样说。

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他们不会说,或者,说了,媒体也不会报道。这些根本的问题是,每年大批的中国人因劳累而死的原因是他们没有集体的、有组织的力量去保护自己的最基本的权利,工人,知识份子等所有的工薪阶层如果没有自己的有组织的力量,如果不在自己的行动中用这种集体的力量作抗争,中国再好的法律条文也得不到执行,他们中的很多人就只能痛苦地等死。这是一个越来越多的人都知道的,十分明确和简单的道理。但,没有记者和报刊媒体,更没有一个官方的工会负责人敢在中国公开地谈论和宣传。大家都知道,这是政府设置的禁区,谁也不能逾越。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中国特有的一个荒唐的事实:面对一个普遍的,几乎是人人都受到威胁的过劳死现象,和煤矿爆炸一样,人人都知道问题在哪里,解决问题的方案是什麽,但,谁也不吭声,谁也不去采取这个方案。其结果也像频发的矿难一样,重复的、千篇一律的报道使最初的震惊平静下来,使最初被认爲是无法忍受的东西变成了日常的习惯。人心和社会在人们毫无察觉的过程中变得日益冷酷,越来越多人的良知和尊严被逐渐地压抑成下意识和无意识中的暴力倾向。

然而,工人在行动。7月22日,广东东莞桑园工业区亨利玩具厂的工人因不能忍受资方苛刻的工资待遇和极坏的生活条件而奋起抗争,这是2004年4月广东兴昂鞋厂的工人抗争以来的又一次重要的斗争。工人们在抗争什麽?他们在抗争过劳死!事情就这麽简单。是的,他们正在受到压制,但,这和受折磨而过劳死比较,又能坏到哪里去?谁又能给他们一个除了集体抗争以外的另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那些制造过劳死的资本家和地方政府也迟早会付出或大或小的代价。

过劳死现象在中国的媒体大量报道和广泛讨论已经六年了,不但是什麽也没改变,而且是愈演愈烈。无情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国的那架制造过劳死的庞大的机器,首先要靠工人的这种抗争的铁锤,使劲地打击,只到它被打瘫打烂。那些越来越多的被过劳死威胁的知识份子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并应该和工人一道,拿起起这只抗争的铁锤,使劲地砸向那架制造死亡的机器。否则,只是在自己的角落里偷偷地哭泣,有什麽用?

过劳死不相信眼泪!

2006年7月29日


祝贺沃尔玛公司在华企业工会的建立

中国劳工通讯评论

据7月29日新华社报道,沃尔玛福建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的职工在全总的支援和直接介入下,终於成立了沃尔玛在中国的投资企业的第一个工会。随后,这家外国公司在华的其他几家公司也建立了,或正在筹备建立工会。如果有关报道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些工会的建立确实是如报道所说,是出於职工的真实地意愿,那麽,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这个行动确实值得赞扬。这首先是因爲,中华全总终於敢於和资方冲突,改变了它过去只是要求和依赖企业老板和领导在企业建立工会的做法。这一次,它依赖的是企业职工,是企业职工在全总的帮助下,“认识到建立工会对保护自己的权益的重要性”后,主动地提出了在本企业建立工会的要求并组织了对工会领导人的选举,成立了企业的工会。确实,这个事件很重要,但,它的重要性并不是像一些人认爲的那样,在於全总对沃尔玛的胜利,而在於全总自身的一个改变,它第一次用保护职工权益的承诺动员职工,并似乎是依赖企业的职工,以民主选举的方式建立自己的基层的工会组织。

我们可以简单地回顾一下近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企业建立工会的问题上与沃尔玛公司的争执。2002年,全总推出在私营和外资企业组建工会的计划。但,这项工作却始终因雇主们的抵制而进展缓慢。其主要主要原因是,在全总各级工会实施组建计划的时候,工会干部们将“建立工会需要得到企业主同意”工会干部们将“建立工会需要得到企业主同意”作爲组建工会的先决条件。2005年8月31日,《商务周刊》发表一篇记者采访报告,在报告中,一位专职从事工会组建工作的工会干部讲述了她在游说私营企业主同意成立工会时的经历,因爲“见不著老板就建不成工会”,她必须三番五次的地到工厂或者公司找老板。至於建工会爲什麽一定要找企业的老板,而不找工人自己组织呢?这位工会干部的解释是,因爲按照《工会法》规定,工会的经费来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所以建会必须征得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的同意。而且,“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组织,工人是不能直接建会的。”
全总这种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资方,将组建工会的希望寄托在资方的做法,完全违法了《工会法》的基本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産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在《工会法》中,没有一个条款规定资方有组建工会义务和责任。

两年后,即2004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行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包括沃尔玛、柯达、戴尔、三星等跨国公司在内的在华投资企业内没有建立工会。同年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宣称,如果沃尔玛等外资在华企业拒绝在中国机构中建立分支工会的话,全总将对这些企业提起诉讼。同年11月23日,沃尔玛(中国)投资公司发表声明,称“沃尔玛自进入中国以来一直严格遵守中国的工会法,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是员工的一种自愿行爲。截至目前,沃尔玛在中国没有成立工会是因爲我们的员工没有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尊重员工是沃尔玛在全球都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有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中国)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并履行工会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沃尔玛公司的这个声明揭示了中华全总的“组建工会运动”的根本问题所在,使它陷於无话可说的窘境达两年之久。现在,中华全总终於改变了做法,依赖沃尔玛在华企业的职工,使这家公司的“职工没有成立工会的意愿”的藉口不攻自破。上述可见,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一改变,主要是得益於沃尔玛公司的“帮助”。正是沃尔玛公司对全总过去违背工会法的基本精神,只要求企业老板和领导,不动员企业职工建立工会的错误做法的抵制,用“工人的意愿”这一根本的问题将全总逼到死胡同,终於逼使全总改弦更张,不得不和企业职工打交道。所以,如果全总的领导人现在爲他们战胜了沃尔玛的而得意,那就不对了,实际上,他们应该感谢沃尔玛公司的抵制,没有这个长达两年的抵制,全总恐怕还在那里做依靠老板的情绪,依赖老板的批准去建立工会的荒唐事。

中华全总的各级领导应该看到,在沃尔玛公司组建工会的问题上,现在还不是他们高兴得时候。因爲,即使沃尔玛福建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晋江店的职工真是自愿地、以民主选举的方式组建了工会,所有的其他的外资和私人企业也能做到吗?尤其是,企业的工会成立了以后怎麽办?它能否将职工的民主选举工会的领导人的做法坚持下去?这个工会能真正保护职工的权益,能真正具有与资方抗争和与资方进行独立自主的集体谈判的能力吗?在它与资方进行抗争时,在它经过民主选举的领导人受到资方的迫害时,中华全总还能支援和保护无论它吗?如果有一天,我们的上述的问题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不仅是全总,我们也将会爲中华全总各级工会的这种根本的变化感到高兴。

最后,我们要再次表明,我们对在沃尔玛在华企业成立工会的祝贺的前提,是关於职工主动提出建立这些工会的报道是真实的。如果事实不是如此,如果一些职工是在地方政府和全总某些人的威胁利诱之下,只是被迫出席由别人操纵的“成立工会”的仪式,那麽,我们只能对此表示深深的遗憾和强烈的批评。

2006年8月7日


该由谁来组建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沃尔玛的陷阱

中国劳工通讯评论


据中国日报2006年7月5日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最近再次敦促沃尔玛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建立工会,并宣称要爲此而修改关於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建立工会的法律。

早在2004年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宣称,如果沃尔玛等外资在华企业拒绝在中国机构中建立分支工会,全总将对这些企业提起诉讼。不过,同年11月23日,沃尔玛(中国)投资公司发表声明,称“沃尔玛自进入中国以来一直严格遵守中国的工会法,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是员工的一种自愿行爲。截至目前,沃尔玛在中国没有成立工会是因爲我们的员工没有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尊重员工是沃尔玛在全球都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有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中国)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并履行工会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近两年来,我们在这里看到一个令人惊讶的现象:爲了在一个企业里组建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它的主席王兆国不是按照工会法去诉诸于企业的职工,我们从来不见他们去接触、动员工人,以让工人起来组建工会组织。在全总和王兆国眼里,在企业里组织工会,似乎只能由资本家决定,它是一个完全与工人无关的事情。

中国劳工通讯认爲,在中国的媒体上已经沸沸扬扬地炒了近两年的沃尔玛在中国的公司组建工会的事情,其实十分简单。中国的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衆组织,只要全总的代表到这个公司去和职工直接打交道,听取他们的意见,告诉他们工会维权的职能和职工的法定权益,发动职工自己建立起工会,这个问题就解决了。这样,沃尔玛公司说的“员工没有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的藉口自然不攻自破。如果这时沃尔玛公司无视职工的要求,仍然拒绝工会的成立,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公司的职工就能将沃尔玛告上法庭,加上全总的支援,职工们一定会获胜。

就是说,中华全总和其主席王兆国将力气放在资方身上,去督促资而不是发动职工去成立工会,完全是违法了工会法的基本精神而搞错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规定,“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産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法律规定了资方有义务和责任去成立工会,没有任何一个法律和行政条例要求工会的成立要得到资方的认可。因此,我们认爲,沃尔玛公司拒绝成立工会,并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顶牛的关键,就是抓住了这一点,该公司看透了这个工会远离职工的利益,完全得不到本公司职工的支援这一致命弱点。而中华全总和王兆国先生也正好掉进了沃尔玛公司的陷阱,它始终只是声色俱厉地要求资方去爲工人成立工会,这已经十分奇怪,它又从不和该公司的职工打交道,这就正好证明了它与职工的分离,从而在实际上支援了沃尔玛公司“员工没有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的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威胁要诉诸法律已经近两年而没有任何真正的行动,自觉理亏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员工没有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如果是事实,通常只能由三个原因:或者是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良好而公正,或者是员工认爲工会没用,不能爲他们解决任何问题,或者是因资方的威胁而不敢提出组建工会的要求。沃尔玛在华公司的职工过得很好吗?显然不是。2006年6月1日,《公益时报》发表了其对沃尔玛公司的调查结果。该报记者在2006年3月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方式,以“企业社会责任”爲主题,对北京、深圳、昆明等3个城市的沃尔玛超级市场及其所在地社区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在沃尔玛公司工作的中国员工很多是低薪的临时工(几乎占到员工的一半),他们中的大多数对自己的每小时3元左右的工资水平普遍不满,而三个城市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水平爲:北京:3.47元、深圳:3.97元、昆明:4.4元。在如此低下的工资和高强度工作的情况下,职工当然有强烈的改变自己待遇的愿望。因此,这里的全部问题是,中华全总的代表不能只是对沃尔玛的资方喊话,它必须按照工会法的规定,进入企业,走到职工中去,以实际的行动向他们表示,要成立的工会将是职工自己选举其领导人的自己的组织,能帮助职工改善其待遇,保护其基本的权益。要以实际的行动向职工表示,他们能得自己的工会的保护和中华全总的全力支援,因此不必害怕资方的威胁。只有在此基础上,中华全总向资方喊话才是有意义的。

中华全总如此持久地关注一家外资企业建立工会的问题,对职工来说,当然是件好事。这能减少,乃至消除职工在提出建立工会的要求时的恐惧,全国的工人都需要这种关注和支援。然而,更重要的问题是,对沃尔玛和全国衆多的企业的职工来说,他们对成立工会不热心,甚至不支援和反对,就是因爲他们早就知道,这种由老板,由企业领导或政府一手操办起来,主席是被任命而不是选举出来的所谓“工会”与他们毫无关系。这个工会不断不能保护他们的利益,而且还经常帮助资方和政府监督、控制他们。职工要这个工会干什麽?要改变职工对工会的这个看法,要在职工中重新建立起对工会的信任,要使工会真正能保护工人的权益,使工会的领导人真正是经过工人选举并接受工人监督,这才是沃尔玛在中国的企业能建立工会的关键,也是中华全总应该下大力气的地方。

2006年7月20日

沃尔玛工会收受钱物之辩

 
沃尔玛:调查工会员工收受钱物 泉州市总工会:物品是高温慰问

上海报道 记者 陈 欢

7月29日,沃尔玛全国首个工会——福建晋江店工会—成立,很快,一周不到,8月4日,第二家工会——深圳湖景店工会——宣告成立。看上去,工会正以势如破竹的姿态在昔日的"拒建堡垒"——沃尔玛——内推进。

这一事件立刻调动了人们的记忆,2004年10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开谴责包括沃尔玛在内的多家外资企业拒绝建立工会,并声称要对沃尔玛提起诉讼。11月,沃尔玛发表申明,表示之所以不建工会,是因爲没有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

事情爲何会在一年半之后突然转向?员工是怎样提出建会要求的?沃尔玛如今对工会持怎样的态度?带著这些疑问,记者专访了沃尔玛中国区副总裁王培女士。
对於沃尔玛方面提到的有工会员工可能收受钱和礼品的问题,在随后的采访中,泉州市总工会强调指出,建立工会是员工的自愿行爲,礼品的性质不是馈赠而是高温慰问。

我们有草根调查和道德热线

《21世纪》:提到沃尔玛建工会,就不能不提一年半以前的拒建风波。请问,作爲一个在全球范围内有5000多家门店,180万雇员的超级大企业,沃尔玛在全球范围内的惯例是如何处理和员工的沟通,维护员工权益的?

王培:我们的原则是支援员工和公司直接沟通,而不是通过第三方来沟通。就像一个婚姻中,我们希望是两个人直接沟通,而不是通过爸爸妈妈或者小孩沟通,这是我们一个基本的原则。
具体说来,我们在维护员工权益、听取员工意见方面有一系列的做法,比如我们人力资源部专门有个员工关系组,还有一个"致总裁信"的方式,在公司里设立建议箱,员工的意见投进去会投到总裁和相关部门。
此外还有一个草根调查,每年进行一次,通过第三方进行,员工全部匿名,通过调查来了解到可以进一步加强的地方,然后召集全体员工一起开草根会议,让员工有机会说出建议和意见。会后有个基层调查的草根计划,然后有针对性的做出计划表。在此后的这一年中,这个计划表上的事情都会被推进。
沃尔玛有一个道德热线,美国和中国各有一个号码,如果员工认爲公司或者管理者的做法有不妥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这个号码。这些号码都挂在员工通道中最醒目的地方,全部员工都可以看见。

《21世纪》:那麽,您认爲这些做法是行之有效的吗?

王培:我们在每个分店都有负责员工关系的人。像门户开放,员工关系组这些都是沃尔玛在全球统一的制度安排,在全球范围内都是这样操作。
我觉得这样的一系列安排,对於维护职工权益是非常有作用的。沃尔玛在全球有5000多家门店,180万员工,这个庞大的系统能够高效运作,本身就说明了制度安排是非常有效的。

不出席工会成立仪式事出有因

《21世纪》:既然有这些完善的沟通措施,那爲什麽在晋江店建立工会过程中,公司听到当地工会说,员工有建立工会的愿望的时候,感到非常惊讶呢?会不会这些措施还不足以充分保障员工表达他们的意愿?

王培:是不是真的如外界所言,是员工自己提出来,我们到目前爲止还未可知。我不知你有没有听说员工拿钱、获赠礼品的事情,沃尔玛现在正在调查关於钱和礼品的问题。

《21世纪》:钱和礼品是怎麽回事?您能详细说说吗?

王培:很抱歉,我们还在调查过程中,因此我不能多说什麽。沃尔玛的态度是不爲难职工,不给职工施加压力,我们也不会去问职工有没有拿钱、拿礼品等等,但员工主动来和我们说的,我们会听。
关於获赠礼品,公司有公司的政策,如果违反了政策,我们会按政策办。

《21世纪》:在沃尔玛晋江店工会的成立仪式上,沃尔玛总部和分店的管理层无一出席,据之前泉州市总工会所言,他们多次邀请沃尔玛方面参加当天的仪式,但是当地的管理层表示当天另有一个活动,最终没有来,爲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王培:我获悉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首先在总部方面,公司没有接到任何方面的通知,邀请我们去参加成立仪式。
而沃尔玛晋江店,7月28日晚上,公司接到当地工会的一个通知,说次日也就是7月29日上午9:00,有一个工会组织的慰问活动,会有不同的公司参与,希望我们能派员工参加,但并没有说有工会成立仪式,也没有要求管理层参加。
因爲次日我们是营业时间,一部分员工要上班,而不上班的员工要休息,而且我们公司的惯例是:如果我们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去参加活动,我们是算他们加班,要付加班费的。所以我们答复工会说我们时间不合适,不能派员工来参加。
但是第二天早上,考虑到工会既然有活动,我们还是有两个管理人员去了,但意外的是,当地店两个管理层早晨8:35到达泉州工会的时候,发现实际上是沃尔玛晋江店工会成立仪式,他们是提前在早上7:00进行的,仪式已经全部结束了。这我们事先完全没有被通知,而且当天上午9:00,也没有任何慰问活动。

我们尊重员工的想法

《21世纪》:那现在如果有员工提出要加入工会,沃尔玛公司方面是什麽态度?

王培:如果现在员工问我可不可以加入工会,我们会说,你自己考虑,公司尊重你们的选择。昨天,公司总裁已经就此问题专门向员工发信,说我们尊重员工的想法,看什麽是对你们最好的做法。

《21世纪》:既然工会已经建立,那沃尔玛将如何处理缴纳会费、提供活动场地等后续问题呢?

王培:事实上,沃尔玛对维护员工权益一直都有制度安排,并有资金保障。
沃尔玛一直以来都提取员工全额工资的2%作爲员工关系基金,这笔钱全部由公司提供,不从员工工资中扣取,这笔基金是专门用於员工活动。郊游等,至於员工的教育、培训费用,我们还有另外的财务支出计划。
你去看下《工会法》就知道,我们这个基金的覆盖范围,和工会的会费覆盖范围相比,金额一样,但是用途更窄,如果加上员工培训费用,我们的支出还不止2%,

《21世纪》:在像晋江店这种已经建立工会的分店,这个员工关系基金会转成工会会费吗?

王培:这个目前我还不能回答你,我们还在考虑中。

《21世纪》:现在第一家、第二家工会已经相继成立,沃尔玛是否有在其他分店配合建立工会的计划?

王培:针对这个事情,我们在总部层面有一个系统的部署,和有关方面来沟通。
我重申我们的观点,我们会尊重员工的意愿,但是,现在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这是否是员工真实的意愿。

泉州市总工会:我们没有馈赠钱

就沃尔玛方面的一些说法,记者又采访了泉州市总工会。

《21世纪》:沃尔玛方面表示,他们获悉在晋江店工会成立的过程中,工会有向会员馈赠钱和礼品,请问是怎麽回事?

泉州市总工会:建立工会是员工自愿,我们没有馈赠钱,只有礼品,其次这些礼品的性质也不是馈赠,而是高温慰问。
我们工会是去慰问广大职工的,不仅仅是慰问会员,所以当时不是会员的也得到了我们的高温慰问。而且这也不是仅仅针对沃尔玛的职工的,在那幢楼上工作的其他公司的职工我们也慰问了。
《21世纪》:成立仪式当天沃尔玛方面无人出席,之前工会说多次邀请,但是对方没有来,但沃尔玛方面说没有接到准确的邀请,请问这是怎麽回事?

泉州市总工会:前一天晚上,7月28日晚上,我们有发通知给沃尔玛,但是他们表示这要根据他们的工作安排而定,参加工会的活动并不是他们的法定义务。

2006年8月5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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