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天上污浊的黑云与正气的长虹

2004年09月07日

广东省东莞兴昂鞋厂的工人的待遇坏到什么程度?根据工人们的律师高智晟先生调查,工人一天至少工作11小时,一周工作6天,有的工人,我们目前不知道其比例是多少,其月工资是450元,其中的400元要交房租。就是说,50元,这些工人得在广东东莞这个全国高工资、高物价的地方过一个月!

这不是剥削,这是谋杀!

就是这样,资方还要削减工人的工资。而正是资方削减工人工资的企图,直接引发了工人的抗争行动。

2004年4月21日至23日,广东省东莞台资企业兴昂鞋厂的工人因无法忍受工资低且被拖欠、超负荷工作、食堂伙食差等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群起抗争并在一段时间内控制了工厂。愤怒中,有工人损毁了据说价值15万元的企业的资产。5月24日,东莞市公安局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兴昂鞋厂的工人万家丰、屈朋涛、马长伟、陈南柳和陈锁(女)。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动异常迅速,随即向当地法院起诉了这被捕的五名工人。8月25日,东莞市人民法院以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了此案。审判仅持续了一个小时,法院的法官们竟不许辩护律师的发言超过三分钟,他们根本不去过问资方对工人犯罪般的盘剥,他们唯一关心的是,资方受到多大损失?如何将工人自发的行动论证成是有组织的行动?如何指定谁是组织者?如何能阻吓住今后可能发生的工人抗争?

就是说,面对谋杀而进行正当防卫的工人们,不仅已经和罪犯一样蹲了四个多月的大牢,还将被判刑。

广东东莞司法当局就是这样,正在卑劣、可疑地扮演著工厂主私人保安的可耻角色。

苍天有眼,工人们有位高智晟律师替他们辩护。在这里,《中国劳工通讯》期望,不,应该说是恳求,我们的读者们认真地读读高律师为东莞兴昂鞋厂被捕的工人所作的辩护词。这个辩护词不仅告诉我们了我们这个社会的真相,更重要的,是它那荡气回肠的正气,中国社会的那个已经是黑呼呼的灵魂需要这个正气来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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