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盖子”没有得到惩罚,“揭盖子”却涉嫌泄密--万延海已获释

2002年09月21日

  在8月24日被国家安全部门逮捕审查的北京“爱知行动”项目负责人万延海已在9月20日获得释放。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表示,万延海是因为涉嫌向境外泄露国家秘密而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拘留,当局认为万的认罪态度较好,且配合国安部门调查,所以予以释放。

  万延海表示,不管出现什么情况,他致力於中国爱滋病工作的努力不会改变。为了使这项工作得以合法地继续,昨日上午他向北京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北京爱知行动”健康教育研究所,过程顺利。万延海对本报表示,非政府组织机构在中国社会生活某些方面扮演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虽然无法预计注册结果,但是值得尝试。

  以下是万延海在释放后提供给中国人权的一封信,当中批露了被捕事件的经过。万延海坦言,如果案情被解释为,他把标有“机密”字样的政府文件通过互联网传给了境外个人、媒体和组织,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但他希望给自己的辩护有:“我是出於监督政府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泄密;根据传染病法和公众知情的时代精神,这样的文件和相关资料应该是及早向公众传达的;“捂盖子”没有得到惩罚,“揭盖子”却涉嫌泄密,不合理;该份文件没有具体日子,可能是卫生厅正在形成中的文件,而不是最终上报给省委的文件。”



各位朋友:大家好!

  2002年9月20日中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宣布了对我的释放,之后,我回到北京安外的居所。时间是中秋节前的一天,当时,我已经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生活了27天。

  2002年8月24日晚上11点多钟,在几乎回到北京安外居所的路上,我乘坐的计程车被拦下,司机被几个男子要求停下来,我被要求跟他们走。於是,我被带到了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在路上,我曾经对几位陌生男子的动机产生怀疑,特别是夜晚和经过偏僻的地方,虽然这些人看上去是训练有素的警察。我担心河南官员来找麻烦。到了看守所后,我开始放松下来,决定有话好好说。

  当晚,也就是25日淩晨,我被告知,因为涉嫌泄露国家机密,我被刑事拘留,开始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

  调查开始后,我被告知权利和义务;虽然可以聘请律师,但是需要得到办案人员的许可。在这27天中,我没有律师。

  我的案情集中在“涉嫌泄露国家机密”上。我怀疑可能和我通过电子小组和个人信箱发送出去的一份河南省卫生厅上报河南省委的题为“关於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的报告有关,但是不能确切知道其中原因。案情主要围绕这个报告的获取、外传和自己的认识态度。

  2002年8月16日晚,11点多钟,按照常规,我查阅新的电子邮件。当晚,因为兴奋,就希望阅读一点政治类新闻,其中一篇用政治文宣做标题(注:不便於对公众讲明标题名称)的邮件引起我的注意;邮件正文没有什么有意义的资讯;打开其附件,出现了一份用WORD文档存储的河南省卫生厅上报河南省委的题为“关於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汇报”的报告,上面标有“机密”字样,报告日期是2002年8月。我有点惊讶,当时以为是当地政府官员中有人暗中支持我们爱知行动项目,所以把资料传了过来。我在电脑E盘“爱知行动项目”一栏储存了这份文件,并想了解是什么人发来的,但是遗憾的是,发件人使用了匿名方式,在我电脑OUTLOOK上显示的发件人地址完全无意义。存储附件文件后,我就把这份邮件和其他不需要保存的邮件以及众多垃圾邮件和病毒一并删除了。

  我明白这是一份标有“机密”字样的政府文件,所以当时没有立即转发出去。第二天,也就是17日晚11点多钟,一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更多河南艾滋病的情况,特别是当地政府如何看待河南艾滋病及其防治工作,以监督政府工作,二是认为,虽然这份文件标有“机密”字样,但是不应该是什么大不了的机密,所以就通过电子小组和个人信箱,把这份文件传送了出去。收件者包括国内外的专家、官员、记者、组织和个人积极分子,来自国内和世界各地。一些境外电子网站转发了这个“机密”字样的报告。

  於是,案情可能被解释为,我把标有“机密”字样的政府文件通过互联网传给了境外个人、媒体和组织,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

  案情几乎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我希望给自己的辩护有:我是出於监督政府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泄密;根据传染病法和公众知情的时代精神,这样的文件和相关资料应该是及早向公众传达的;“捂盖子”没有得到惩罚,“揭盖子”却涉嫌泄密,不合理;该份文件没有具体日子,可能是卫生厅正在形成中的文件,而不是最终上报给省委的文件。

  我认识到,案情的法律性质不是由我决定的。

  9月20日上午,被释放前,我再次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写下了悔过书,要求政府给予宽大处理,随后,我被释放了。政府对我的处理是“责令具结悔过”,这是一个行政处罚。

  这份文件是谁给我发来的?依然是我心中的谜。我希望,也有法律责任,配合政府调查给我发来文件的人,但是我确实不知道那是谁。因为原始文件已经被删除,所以那可能将是办案人员和我心中永远的谜。因为这样一个完全可能被我当成垃圾邮件的邮件和附件中的文件,因为自己想当然地以为那算什么机密,我走进了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并且不希望重返这里。

  出来后,我发现自己和同事们继续为中国艾滋病和艾滋病人工作的积极性依然高涨,所以将继续爱知行动项目,并积极申请注册一民办研究所,开展艾滋病教育、研究和呼吁等工作。

  鉴於本人一次重大的失误,其可能导致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失败和个人困难,作为目前的项目协调人,我已经和同事们委婉表示,将辞去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协调人职务,在即将申请注册的研究所中,将不担任行政职务。

  我辞去相应职务,是因为:1、承担对本次挫折的责任;2、为遭遇重重困难的爱知行动项目寻找新的可能性;3、我个人担任这个职务太久,作为创办人和协调人,容易导致个人专断,从而可能出现重大失误;4、近期的经历和个人家庭生活的需要,妻子目前在美国读书。

  我辞去该项目主要负责职务,并不表明我将推却对该项目和中国艾滋病工作的责任。我将继续致力於推动中国的艾滋病教育和艾滋病人权利。

  如果我的同事们接受我的建议,我将从事多一点项目中研究工作和财政筹款工作。

  鉴於在本次营救我的过程中,国内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反响强烈,所以我衷心希望,我国政府、国内各界和国际社会,能够把对我个人困难的关注转变为对中国艾滋病、艾滋病人及其家庭、特别是儿童和孤儿的关注,变被动为主动,团结各项资源,搞好中国的艾滋病防治和病患及其家庭的照顾工作。

  最后,我感谢我国司法机关的宽大,同时感谢道义上支援我艾滋病工作和自由的朋友们、联合国、有关国家政府和组织。

  据悉,我国卫生部和国家艾滋病中心为了帮我早日获释,专门走访了公安部,但是在得知是国家安全部门介入后,卫生官员不知道怎么办。为此,我对自己长期批评的主要对象国家卫生部表示感动。

此致

中秋快乐!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协调人

2002-09-21

参考资料:

http://big5.hrichina.org/subsite/big5/article.adp?article_id=3207&category_id=40

http://hk.yahoo.com/headlines/020924/china/mingpao/cak2txt.html

http://hk.yahoo.com/headlines/020921/china/mingpao/cab1t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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