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14人只为"除贪官"、 山西胡文海案始末 (二)

2002年02月27日

冀金堂,53岁,原大峪口村村长,后为村办煤矿会计,村民们对他的评价是"忠厚、老实"。据胡文海在法庭上供述,他杀冀的原因是"高家兄弟暗杀我的第二天,冀金堂在矿上说胡文海不是东西,劈死他活该",为这,之前胡文海已经打过冀金堂一次。

但冀金堂否认他"散布"过类似"坏话",并当著胡文海的面,叫来说他"散布坏话" 的人对质,谁曾想胡文海仍然对他下了杀手。

冀金堂家在村口公路边开了个小卖部,晚上他和老伴都睡在那里。10月26日晚9时多,胡文海来到小卖部门外,打碎一块窗玻璃,将猎枪伸进去,对准两人开了枪。

"我本来不知道是谁开的枪,但胡文海打完临走时,还说了一句:"让你们再活!"我听出来声音是他,怕抓不住他,孩子还会受害,就用自己的血,在墙上写了一句:"文海害人。""身中两枪竟然没死的胡拉弟对记者说。

冀金堂的家很干净。午后的阳光暖暖地从玻璃窗照进来,洒得满地都是。

"我妈说:不用问了,心烦。问也没用,没人给钱……"冀志红将她母亲难懂的方言" 翻译"给记者听。重伤的胡拉弟住院37天,伤没好就回家了。"没钱,看不起。"家里连看病带办丧事,已花费了2万多元。如今她的肝上、脊柱上还有子弹,生活不能自理。医生不敢为她取脊柱上的子弹,说取了就会下肢瘫痪。"已经活成个这了,无所谓了……说多了冒犯人家。"胡拉弟说。

冀志红对她母亲的话加以注解:"事已经出了,人已经亡了,伤的已经伤了,钱也已经花了……说什么都没用了。"

居家过日子的平民百姓,胆小怕事是常有的心态,因为我们承受不起犯错误的沉重代价 "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错误,就可能招来终身的灾难!因此我们没法不谨小慎微,没法不怯弱退让。如果说作为前村长夫人的胡拉弟,曾经有过比大峪口其他村民稍多一点的自信和坦然,那么,在那个有著圆月的晚上,当胡文海用猎枪击毙她的丈夫,之后又抬枪将她轰倒之时,这砰然巨响也同时轰灭了她全部的自信和坦然,使胡拉弟迅速倒退到比一般村民更为彻底的瑟瑟发抖中。

无疑,一个大多数人都胆小怕事的群体,最容易被少数黑恶势力所控制,任黑恶势力恣意妄为,欺行霸市,鱼肉乡里。但谁也没有理由来过份指责这些本份、怕事的人们"如果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制度不能为人们的生存提供应有保障,则胆小怕事几乎是绝大多数人苟全性命的唯一选择。

刘海生:"这个社会太不安全!"

刘海生站在村里第3座煤矿的办公室前迎接记者。他今年42岁,长得黑矮敦实,身穿黑色皮衣,头上戴著一顶灰色休闲帽,一看就是见过些世面的人。

刘海生1987年∼1996年在大峪口村煤矿当矿长,是"10•26"案发前,胡文海的主要告状对象之一。胡文海状告他与原村支书胡根生在1992∼1993年贪污500多万,并与李利生等人共同指使高家兄弟将他"往死里闹"。

刘海生说,出事前,他跟胡文海甚至没抬过杠,但也有一两年没说话。2000年的一天,他坐矿上的吉普车去榆次,上车后看见胡文海,还给他让了一根烟,但胡文海没接。

刘海生:"我跟胡文海原来处得相当不错,后来知道他在告我,因为我没贪污,所以也不当回事……再说,就是他对我有意见,也不至於杀人吧?"

那天晚上,当胡文海以为自己干掉了胡根生后,随即就来杀刘海生,但刘海生不在家,只有租住他家的几个河南民工在院子里乘凉。於是,胡文海就骑走了刘海生的摩托车,在全村大开杀戒。

当胡又打死10人、打伤1人,双手沾满了鲜血后,再次来到刘海生家院墙外。由於这里的宅院都是依山势而建,因此,虽然刘海生家的院墙高达2米,胡文海站在高处,仍能清楚地看见院子里的刘海生。此时,刘海生背对著胡文海,两人相距12米。胡文海瞄准刘海生的背影,连开两枪,打中了他的腰部、头部。

刘海生不知道谁在打他。但当他听见胡文海来到院门前,大叫开门时,他不顾一切,爬起来就跑。胡持枪进入院子,没追上刘海生,进屋看见了刘病卧在床的父亲。他问胡文海有什么事?胡说:"睡你的觉,跟你没关系。"转身出去了。

后来,在法庭上,胡文海对刘海生说:"我要是滥杀无辜,你父亲就活不了了。"住院期间,刘海生花费5000多元,体内70多颗子弹,取出了20多颗。刘海生说:起码还要再做两次手术,才能把体内的子弹清除完毕。

刘海生也认为胡文海杀人,"高家兄弟打他是主因",他说:"高家老大(高彦苏)脑子有问题,不然,借他8个胆也不敢打胡文海。"他断然否认自己指使高家兄弟劈胡文海。

14条人命灰飞烟灭,自己也曾死里逃生。刘海生对这起血案的评价是:"该死的就死了,不该死的还活著。"

刘海生推测,当天晚上,胡文海持枪押胡根生、李继出来,本来是想吓唬他们,并没有杀人的准备。"他当时连交通工具也没备好,作案后骑著自行车就跑了,一直跑到太原公路上,才截了辆出租车。"

那天晚上,当李继听见公路上有警车的警笛声,顿时胆壮,跟胡文海说:"有种你朝我头上打!""吃软不吃硬"的胡文海,顿然起了杀机!

一审法庭上,李继的儿子质问胡文海:"你为什么杀我父亲,他们跟你有仇,我父亲跟你没仇!"

胡文海回答:"他是自找!我的杀人名单上根本没他"如果我要计划杀他,就把你们全家也都杀了,你还能站在这里吗?"

案发后,榆次区纪委成立了专案组,对胡根生、刘海生都进行过调查,查阅了1992、19 93年村煤矿的账。刘海生还不知道这次查账结果,但他坚称自己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很坦然。

此前,村里的前两个煤矿已出售给私人了,第3个煤矿也承包给了一个外村人,刘海生说自己现在是给人家打工。

记者问刘海生,此前大峪口曾否发生过类似的恶性案件?刘海生想了想说:去年,村里有一个年轻人,"相好的"跟他分手了,他就抱著炸药,去"相好的"家里,把夫妻俩都炸死了,自己也当场毙命。因所有当事人都已身亡,所以此案就不了了之。

记者问他遭此巨大变故后,内心有哪些感受?"是不是更热爱生活了?"

"屁!"刘海生说。"社会太不安全了!胡文海的枪是谁卖出去的?为什么不早点收回来?……大峪口村很多人原来家里都有枪,两年前公安局统一收走了。我是村支委,我的枪比胡文海的好,是"七连发",才买了七八个月,一次没用就缴了,白花1万多块。"刘海生咂舌可惜不已。

"出了事儿,政府没给受害者一点儿补偿,哪怕说句话也行呀……现在的社会,安全感简直太差了!"刘海生说出了他的感慨。

刘海旺:"我冤枉,但也没办法……"

"刘海旺,你给我劈他!你不劈,我把你也干了!"2001年10月26日夜,手持双管猎枪的胡文海将李继一枪打死后,随即又把枪口对准了胡根生,但这一枪竟是哑弹!胡文海急忙拉开枪栓,将哑弹退出,重新装填子弹,在这个时候,胡根生扑过去,抓住了他的枪管。

两人进行了怎样的搏斗,现在已不可知(胡根生跟警察说自己"拼死夺枪",胡文海的说法则是胡根生抓住枪管,跪地求饶),两人难舍难分之际,胡文海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刘海旺发出一声断喝!

劈,还是不劈?手持消防斧的刘海旺犹豫不决。一审庭审中,审判员发问:"刘海旺,胡文海用猎枪把李继打倒之后,紧接著又向胡根生开了一枪,结果是哑弹,没有打响。在这个情况下,胡根生有这个条件、这个机会和胡文海争夺枪,就是说他枪里这个子弹没有打响,不可能击发了。在这种情况下,胡文海占有什么优势?如果你用斧子去制止胡文海的话,我觉得你完全有可能控制这个局势……"

姑且不论审判员话中本不该有的倾向性,只说这种假设的前提,是把刘海旺当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可惜刘海旺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在家里连鸡都不敢杀,但却想帮朋友调解的好心人,而当时的情况似乎也不允许刘海旺从容地做出理性抉择"在亲眼目睹了近在咫尺的活生生的李继被胡文海突然一枪打死,接著又看到了两"胡"殊死搏斗的极度惊险场面,怯懦的刘海旺能否继续保持心智清醒,实在是个问题。

震悚之下,他更可能是本能地做出了抉择, 在事后接受法律制裁和被胡文海当场打死这两者之间,他本能地选择了前者。

刘海旺举起消防斧,张皇失措地向著胡根生的肩膀劈去。

"我爸一米七六的个头,身材那么魁梧,又拿著那么大一个消防斧,真想杀胡根生的话,一下子就把他脑袋劈成两半儿了,肯定不会只让他肩部受伤。"刘海旺的女儿刘娟对记者说。

事后,胡根生咬定刘海旺劈了他两斧子,分别劈在头部和肩部,公诉人对刘海旺的起诉中沿用了这一指控,但刘海旺坚持说他只劈了胡文海一斧;刘的律师在胡根生就医的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也找到了"胡根生头部的伤口是枪伤"的证据,但这一证据未被法庭采纳。

刘海旺被捕时头发还是黑的。两个月后开庭时,已是白发苍苍。42岁的刘海旺,看起来比47岁的胡文海还要苍老。

2002年1月25日,刘海旺的末日。早8时,当审判员问被押出看守所的刘海旺还有什么要说时,刘海旺木然回答:"没有了。"当他走到大门口,太原电视二台的女记者把话筒伸到他面前:"刘海旺,说几句话吧。"刘海旺终於忍不住了:"我冤枉得厉害,因为我不知道他们要杀人。我反正是属於一个好心人,从中调解,谁知道产生了悲剧……"

仔细推究起来,这场血案的起点还在於刘海旺,只是那时他一心想调解两个朋友之间的恩怨,而最后这种血腥恐怖的结果,是他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的。

刘海旺是榆次区北山煤矿工人,家有3个上学的子女,妻子没有工作,还有亲戚要照顾,因此经济很是拮据。去年,刘海旺曾向胡文海借过1.2万元。在借钱过程中,胡文海跟他谈起自己的脑袋被人用铁锹劈过,现在还挺疼,他怀疑这事儿是胡根生指使的。刘海旺一听胡根生,说我跟他挺熟的,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帮你们调解一下,怎么样?

胡文海同意了。刘海旺跟胡根生一讲,胡根生也同意了。双方约好了调解的时间、地点。10月26日晚上,胡根生租车来叫刘海旺,一起去了胡文海家。

刘海旺懵然不知:对这场"调解",胡根生和胡文海双方都有别样的准备,双方又都对他怀了戒心(胡文海在法庭供述:当天下午,他在果园里对二弟胡青海说,担心刘海旺被胡根生收买,因此让他晚上过来一下;而一审过后,刘海旺的小女儿乘坐公交车进城时,无意中听见同车的南迷沟煤矿两名矿工对话。这两人说,那天晚上,胡根生让他们也去胡文海家。他们站在房顶上,还拿石头砸过胡文海,没砸著。不然的话,胡根生就不会被他们劈了。因刘海旺女儿没记住这两名矿工的相貌,律师无法进一步求证,所以未向法庭提交这一证据)。 胡根生一到胡文海家,就失去了自由。后来胡根生打电话叫来了售煤员李继,李继随即也失去了自由。

胡文海:"我让胡根生、李继交待:第一,何时、何地、由何人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闹我?闹我的原因是什么?第二,他们贪污了几百万,谁人名下分了多少?给我写个材料,我作为护身符,我放上,他们就不敢杀我了。"

这样的材料,胡根生和李继是万万不会写的,所以他们立即遭到一顿暴打。当胡家兄弟殴打李继、胡根生时,刘海旺说他也曾拦阻过,但"拦不住";他也曾劝李继"不行你就给他瞎讲点,先混过今天,咱们保住命再说呀"。但李继不听。

一个律师说刘海旺那天是"鬼催的"(意为被鬼所迷惑、催逼):如果胡文海押李继、胡根生出门时,胡青海未曾递给他一把消防斧,他就不会成为"主犯"了;又如果胡文海一枪把胡根生干掉,刘海旺也用不著违心地劈胡根生一斧了。"那么多子弹,怎么就偏偏那一颗是哑弹呢?"

然而,如果说此前刘海旺的行为都出於迫不得已,那么此后他的一系列表现,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善良的法盲是怎样一次次丧失了活命机会,而最终将自己送上刑场的。

"我不和你闹了,我跑呀。"刘海旺跑出十来米后,胡文海叫住他,掏出1000多元钱塞到他手里。刘海旺接过钱,继续往前跑。路过一处苹果园时,他发现手里还抓著消防斧,赶忙扔下了。

接著,充满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刘海旺往山底煤矿方向逃跑,装死躲过一劫的胡根生爬起来后,也往山底煤矿跑,两个人竟然在煤矿附近"狭路相逢"!

根据刘海旺的说法,两人碰面后,刘把"血肉模糊"的胡根生搀扶到一块石头上,两人小坐片刻,还有了如下一段对话:

刘海旺:"你看,咱们都是兄弟,我也是出於好意给你们办事,你看这办的是什么事呀,可以说出了天大的乱子了!我还劈了你一下……"胡根生:"没事儿,没事儿……"

刘海旺以为胡根生已经原谅了他。但胡根生后来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当时,他怕刘海旺进一步加害他,所以才以"没事儿"相敷衍;再后来,胡根生干脆说自己手持一根钢棍,逼退了还想害他的刘海旺。

因两人对此事的说法相反,"形成一对一的证据体系",因此法庭对刘海旺这一供词不予采信。

胡根生去煤矿报案,刘海旺继续往前跑,他跑到张村一个好朋友贾明亮家,向贾讲了事情的大致经过,并提出要报警。两人打车来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打了110。

电话接通后,贾明亮拿起话筒报警,但留给警方的"报案者"姓名是"刘海旺"。两人没有讲出刘海旺劈了胡根生这一事实,而只报称"胡文海杀人了"。

刘海旺在贾明亮家里窝藏了差不多一天时间。在这一天里,贾明亮到大峪口村探听消息,回来跟刘海旺说胡文海又杀了十几个人,刘海旺惊得魂飞魄散,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我爸不懂法,可能他以为这是朋友之间的事儿,跑了就没事了。"刘娟说。当晚10时许,刘海旺乘坐一辆出租车逃跑,不久即被抓获。

在被捕前的24个小时内,刘海旺一次次地想抓住活命的机会,但却一次次地落空,就像一个掉到水里的人,屡屡抓住岸边的水草,却又屡屡重新滑落水中"他与胡根生"戏剧性" 重逢后仅仅向其表达了歉意而没有进一步救助;他虽打110报警却并未投案自首;他在听说胡文海又杀了十几个人后,更不该惊惶出逃,以为这种事情也可以"一走了之"……

刘海旺上了押赴他去公处大会会场的卡车。他的两个女儿哭著扑向车厢:"爸爸,你冤枉啊!"刘海旺颓然垂下了头:"冤枉也没办法……"

"千万不要违法"

在刘海旺被执行枪决的第二天中午,记者来到他家。刘海旺的家在晋中北山煤矿大门外,煤矿集体宿舍里,共占了两个八九平方米的房间,一间做厨房,一间做卧室。刘海旺的女儿刘娟正一边炒菜,一边听著收音机。

"刚才山西电台广播说:"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刘海旺手持双管猎枪和劈斧,杀害了 14名村民。"我爸是市民户口,怎么能把他说成是大峪口村村民呢?而且,就算我爸辅助杀人了,也不能说他跟胡文海一起去杀那么多人呀。作为一个新闻报导,可以把一件事简明扼要地说出来,但也要依据事实嘛"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告他!"刘娟把记者让进客厅兼卧室,不满地说。

很快,她又叹口气:"唉,我爸已经执行了,再告也没什么意义了……"刘海旺的家里很凌乱,屋里只摆放了两张单人床,一张破旧的桌子,几把椅子。刘娟的母亲去火葬场看刘海旺的骨灰了,她弟弟(14岁)回家后,抱起一大碗面条,坐下来呼噜呼噜地吃。

昨天晚上,刘娟看了本地电视台对公处大会的报导,她对一名市领导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来形容胡文海和他爸爸的罪行也感到困惑。

"人民"这个概念的范围很广,应该不光包括那些受害者,我们这些犯人的家属算不算"人民"?我能理解受害者的家属,他们情绪很不稳,恨不得把3个人都枪毙才好,但为什么还有很多人说"那些贪官死有余辜"?还有,我不懂法,不知道"民愤"算不算是法律依据?我爸又是怎么犯的"民愤"这一条"法"?"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刘娟多次提到自己 "不懂法",也多次表达了对这次审判的困惑。

"今天山西电台广播说我爸和胡文海都是主犯,当时律师辩的是"协从犯",法庭没有采纳,说我爸以调解为由,骗来的胡根生;还有律师辩的"故意杀人未遂"也没有采纳。我不懂法,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故意杀人未遂"?杀一个人,没有致死,是不是就算"故意杀人未遂"?

"像我爸这样被处以极刑的人,是不是就不准家属见最后一面?他有什么遗言,也不能告诉我们?前天下午,我和我妈、小姑去送衣服给我爸。我们询问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明天是不是公审我爸?包括那个所长都说"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当过兵,看守所副所长是他的老排长,我们让他去问副所长,副所长说第二天就要公审,我爸就在第二辆车上。我妈很吃惊,说不可能吧,二审判决书都没下来,怎么会有我爸?我妹妹也说,不可能吧,我们不是已经上诉了吗?……"公处大会结束后,刘海旺的妻子望著将上刑场的丈夫,瘫倒在会场外,大声喊冤,引来了许多围观者。

"如果他们能对我们这些家属提出的疑点做出明确答复的话,我们就不会在大街上喊冤了。"刘娟几次中断话语,泣不成声。

"我们家要是有一个在省里当大官的亲戚,他愿意插手干预这件事情,我爸就不会判死刑了……可惜没有。"这是公民刘娟对这起涉及其父的法律事件得出的一个非法制性结论。

《南风窗》记者石破 刘志明 发自山西榆次  

转自北大三角地

2002年2月27日

连杀14人只为"除贪官"、 山西胡文海案始末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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