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今天公布。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对这些事故发生的根源进行了剖析,他对部分地方官员徇私枉法的作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李毅中说,从这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结果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措施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真正落实。
一、一些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违规建设,非法生产。5起事故中有3起属这种情况。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是一个违规施工的基建井,采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手段变更采矿许可证,私自找没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修改设计,《安全专篇》未经批复,擅自施工;在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事故当年,非法生产了6万多吨煤。陕西延安瓦窑堡煤矿发生事故的新建井,没有任何证照,属超层越界非法开采矿井。云南曲靖昌源煤矿在无采矿许可证、无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规建设,未竣工验收、未取得相关证照而非法生产。这三个矿都是在煤矿监管、监察机构下达停产指令之后,抗拒执法,铤而走险,最后酿成事故。
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发生重庆“10.1”特大事故的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公司,对挂靠的个人运营车辆以包代管,明知肇事车辆2006年以来已有大量违规行驶记录,并在同年3月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重大事故,对肇事司机却不做任何处理;该公司的上级公司疏於监管,工作失察。山西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虽是国有大矿,但在通风和机电管理上非常混乱,井下设备失爆严重,瓦斯经常超限。事发当班,工作面三次故障停电、局扇停风,在瓦斯超限长达半小时的情况下不但不撤人,反而违规送电,导致瓦斯爆炸。
三、一些地方安全监管乏力,不认真履行职责,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5起事故的背后都暴露出安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唐山刘官屯煤矿长期违规施工、非法生产,但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使其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云南曲靖市昌源煤矿,是国家煤监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已在媒体公告的予以关闭的矿井,但是却被县里以所谓“置换”的方式保留下来,有关政府部门对煤矿整顿关闭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失察。唐山刘官屯煤矿所在的开平区,公安分局两名副局长接受贿赂,贪赃枉法,事故发生以后,已经把这个矿主逮捕拘留了,但是,春节前,两位公安副局长为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然后矿主逃到了加拿大,最后迫於压力又回来了;事后查明个其中一名副局长在刘官屯煤矿非法入股,入股50万,分红60万。
李毅中强调,要坚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立法宗旨和设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努力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快从严查处事故,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同时,要加快配套规章和办法的制定,健全完善与司法机关的事故处理协调机制,健全事故举报、通报和公布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