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多人手持钢管暴打讨薪民工 工头被打昏

2004年11月22日

作者:潘瑞锴 端木 刘字荣 宋宁

又逢年关,讨要工钱似乎成了每年这个时候迈不过的一道坎。前天,南京迈皋桥某工地上,两名安徽六安民工因讨要承包工钱和材料费,结果惨遭暴殴,小工头张某当场被打昏,另外一名民工头部也被打破。而随行的两名老乡也被打得连连求饶。据了解,只因为讨要自己的那点血汗钱,月月发生民工兄弟挨打事件。

事件: 工程结束半年难讨钱

尽管30岁的民工工头张某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获悉自己头部被夯出一个大洞,耳朵也被撕裂,小腿腓骨已被打断后,躺在病床上的他不由号啕大哭。在一旁的数名民工叙述了事发的那一幕。

张某是安徽六安民工,今年2月份,他带著同村的20多名村民来到南京打工,2月20日,张代表20名民工与南京迈皋桥地区兴都花园二期工程某专案部签订了外墙脚手架搭建协定,协定规定:工程主体到三层时,专案部付给张等人款项的30%,主体到顶层时再付30%,脚手架拆除时,付完余下一半,至2005年春节前付清余款。昨日工友们拿著那份协议称,他们已干了七八个月了,脚手架已经开始拆除,可专案部至今才付完30%左右的款子。找项目部要钱,却以种种理由拒付。

10多人手持钢管打民工

11月17日上午,张等人前往迈皋桥派出所接受他们与专案部关於工钱的调解,据工友们称,直到中午时分,他们仍没有见到专案部的经理陶某。后来张与其他数名工友决定再次前往工地讨要工钱和材料费,去之前,工友们找来了在宁开车的几位老乡,是这几名开车的老乡驾车载著他们进入工地的。工友们一到工地,就发现专案部的工人正在拆除他们搭起的脚手架。据工友们称,他们尚未上前阻拦,工地的大门忽然被关上,接著10多名手持钢管的男子将他们包围起来,项目部的一位负责人冲手持铁器的男子喊道:「给我打,打他们带头闹事!」

「他们将我们打得直喊求饶还不住手,随后竟砸起了小车!最后还是员警赶到,这拨人才停止暴殴,可怜张某被打得昏死过去,幸亏抢救及时才救了一命。」昨日工友们称。

打人方称“他们聚众闹事”

对於张某被打伤一事,专案部的经理陶某并不否认,不过他坚持称:「这伙人是来闹事的,殴斗时他并不在场,是工人们自发组织起来对付这伙人的。」

在陶某的眼ù堙A张某等人成了胡搅蛮缠的“钉子”。陶称,张等人接下脚手架活后,干到一半竟百般刁难,人找不到,活也干得不符合要求,而且六幢楼的脚手架有相当一部分工作量系项目部安排人干的,项目部也提供了一些生产材料。16日晚上,张等人来到专案部讨要款子,他们竟提出付给他们44万元的款子,而事实上,他们只能拿到29万元左右。他们的种种要求都是无理的。「不是不给他们钱,他们扔下资料就走,根本不愿和你谈判。 」

提及张等人被打伤一事,陶有点情绪激动,他随手在办公室内拿出了一根铁棍称,这伙人很嚣张,他们经常来闹事,无奈为了自身安全考虑,他不得不将一根铁棍放在办公室内,以防不测。17日张等人被打时,他正赶往派出所,是工人将张等人打伤的,此事他并不知晓,还是后来听说的。

调查:民工讨薪被打南京月月有 八成欠薪在建筑行业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几乎月月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建筑行业是重灾区。从上个月开始的南京市追讨欠薪的活动针对的重点也是建筑行业。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显示,今年1 9月,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工资类案件1340件,处理工资拖欠总额达3200万元,分别比去年上升32%和45%,目前已为1.65万名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851万元,这当中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数占案件总量的50%左右。据介绍,从历年民工工资追讨情况来看,拖欠比较集中的行业主要有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中以建筑行业拖欠现象最为突出,占拖欠民工工资总额的80%以上。建筑行业已经名符其实地成为拖欠民工工资的“老赖”。建筑企业用工将推“月薪制“。

建筑行业是追讨欠薪的难点,不过,今年南京市已经做好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据了解,南京市的相关部门具体分工为: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种款或因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劳务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由建委、建工局负责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积极配合;建筑施工企业克扣或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追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携款潜逃的违法行为。

另外,为避免出现大量的“包工头现象”,南京市将用劳务分包企业逐步取代包工头,从而避免由包工头向民工发放工资,同时在建筑企业全面推行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月薪制”。所有建筑企业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必须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时间与标准,且按月向民工支付不低於南京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的工资。

途径: 劳动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在南京地区打工的民工如发现雇主恶意拖欠自己的工资,可以选择单位所在的区县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的原则为,单位归区县工商部门登记的,向区县劳动部门反映;单位为市属企业的,或是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向南京市劳动部门投诉;部属或中央在南京地区的企业,向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投诉。各级部门的投诉电话分别是:

省劳动监察总队83271730市劳动监察支队86590900鼓楼监察大队83230054玄武监察大队83603982白下监察大队84251209栖霞监察大队85327120建邺监察大队52205212下关监察大队58591768六合监察大队57118375浦口监察大队58283042秦淮监察大队52852000 雨花台监察大队52435371 8204 江宁监察大队52186110高淳监察大队57313288溧水监察大队57207067

权益: 拖欠工资可索5倍赔偿金

对此,省劳动厅监察部门一位元负责人表示,根据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工资被无故拖欠的,可要求在补足工资的情况下,再索赔1至3倍的赔偿金,而情节严重的,可按应得工资的3倍以上5倍以下支付赔偿金。

他还介绍说,建筑企业在招用民工时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约定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每月需支付不低於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南京市区为620元)的月薪,剩余部分应当在工程结束后约定时间内一次性结算。严禁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而一旦发生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於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来源:新浪网《南京晨报》

200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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