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1月18日电(记者梁 栋)河北香河县一个家俱厂雇□童工被举报,有关部门查实后,给予3万元的行政处罚。
香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日前接到警方举报,怀疑本县一个家俱加工厂雇□有童工数名,其亲属想接人返乡继续学业,遭到加工厂老板拒绝。接报后,香河县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立即组成检查组,前往该加工厂。在员警协助下,检查组很快找到加工厂老板、疑似童工、介绍人等有关当事人。经过详细调查、核查,劳动监察大队认定该加工厂雇□有3名童工,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对该加工点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这家加工厂从即日起与3名童工解除劳动关系,全额现金支付其劳动报酬,并负担护送3名童工返乡的一切费用。
来源:新华网
200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