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发生拆迁纠纷

2004年11月17日

2004年11月15日,北京朝阳区发一起警民冲突,造成一名妇女头部受伤。

据法新社报导,逾百名公安人员本周一包围北京朝阳区三间旧砖平房,把多名不愿搬走的居民强行带上警车,又用轻型货车把居民在屋内的物品搬离现场,然后用推土机拆毁房屋。

从法新社的相片可见,其中一名女户主头破血流。目击者说,她是被公安人员用砖头打伤的。而被下令强行拆毁的平房外墙就写了“强行拆迁违反宪法”和“争取人权”等标语。

公安人员又出动消防水车驱散在场围观的人群。很多围观者都是在附近居民,即将面临同样的拆迁行动。

据法新社报导,受这次拆迁影响的朝阳区南营房居民多达数百户。他们的房屋都是由祖上传下、是在清朝落成的旧砖房。根据新颁布的保护私有财产法律,他们和北京大多数地区被拆迁的民房的处境不同,他们在搬家之前,可同发展商谈判争取合理的赔偿。一名妇女说:「我们不反对拆迁,但他们在收购土地时,应有一个公平的价格。」

「根据他们提出的收购价,我们甚至买不起北京郊区的一所房屋。」政府提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四千元到六千元人民币,居民说,这个价格低於市价。雅宝路附近的高档公寓,每平方米的售价一万三千元人民币。

中国国务院今年中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政府严格控制拆迁数量,并严禁采用停水、停电等手段强迫居民搬走。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今年7月8日,北京曾有四十名北京拆迁户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陈情,却遭到保安和员警以粗暴方式强行拖离。拆迁户表示,当地政府以危房改造为名,将老百姓的房子拿走,新房建好后,住进去的是官员,当老百姓的只能流落街头。

美国之音去年12月25日曾报导,近年来随著中国大陆住房商业化的改造和腐败问题加剧,普通的拆迁问题演变成野蛮、强迫的拆迁。只要当地政府做出使用土地的规划,不管居民同意不同意,整条街道,甚至整个小区的居民都得搬迁。政府部门把土地使用权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则不管住户利益,雇用一些打手或勾结黑社会,以强迫手段逼迫居民搬迁,因而造成大量对拆迁户侵权的事件。

来源:法新社、博讯、多维网

2004年11月17日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