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
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同志
国际劳工组织朋友们:
举报辽宁省棉麻公司利用行政职权违反劳动法、工会法、合同法和相关的政策,以打著改革的口号打击迫害职工。
* 单位职工多年前就举报单位法人赵XX,十几年来在封团式、封建式、专制式的领导下,随意侵吞公款,贪污腐败等行为,败坏了党的形象,给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举报辽宁省供销总社、纪检处、人事信访处,多年来充当被举报人的保护伞,推拖不办,通风报讯,使职工举报打击腐败分子至今逍遥法外,而职工们被欺诈、威胁、强行的被非法卖断了,造成职工生活无法生存下去的困难局面,省供销社有关部门有不可推拖的责任。同时,还压制举报职工,掩盖事实真像。
*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职工多次联名举报无结果时,上告锦州市反贪局锦田市反贪局委托北宁市反贪局立案调查市局督办。单位法人正当东窗事发立纪。省棉麻公司班子成员一行人员,来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讲这次来单位是现场办公。对现有班子给予评价,投票表决,结果以34票对4票,原法人赵XX被当场免职。(原班子成员也都落选)。又过3几天,省棉麻公司一行人员又来单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现场又多了3几名员警,宣布省棉麻公司二00一年第十七号档,就是把单位元元职工全部卖断,宣布完就散会。职工们对其突然发生的情况不理解,找省棉麻公司人员讲,要卖断也给让全体职工讨论一下,通过职工大会才能决定呢。省棉麻公司人员讲, “按文件办”。会后他们代著员警分别找职工谈话,强制性的讲 “卖也给卖,不卖也给卖,不签r,卖断一分不给 (每年900元)算你自动离职,以后跟单位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同时员警也措加压力,像对待犯人式的,(顾来的员警每天三饨酒肉,发烟)。我也作过员警工作,随便顾用员警,雇佣双方都是违法的,那条政策法律上写著卖断职工时,必须动用员警。这样以欺诈、威胁、强行的违法行为把职工卖断,轰了回家。后职工多方上访省、中央都没有回音,同时被反贪局立案调查的案子也停下来。省棉麻公司和单位把北宁市反贪局人员请到单位来,多次吃喝玩乐后。以职工们现在已经不是单位人员为由不受理了,同时原先职工拿去的二本单位帐外帐30万元的黑帐本,这证据也不还给职工,说 “给你们,拿著它你们还要去告去” (这本黑帐有复印件)。职工被卖断后,省棉公司派多人财会高手到单位作了3个多月的假帐。这正常吗?
* 让职工感到困惑的是,买断后单位不给我们关於买断的任何手续。我们职工每年的养老保险金交到单位,由单位交到保险公司,而保费高得惊人--这样职工们就多方查询,终於把事情搞清楚了。据省人事厅综合处白同志讲,省人事厅目前还没有任何事业单位买断的政策,而养老保险金则单位元应全部承担。我们单位就是事业单位,按规定,应该没有事业单位买断政策,而让职工自己承担本应单位承担的保险费,这也是违反政策法规,侵害职工权益的犯法行为。
* 职工被买断后,每年交不起这笔保险费,单位讲如果不交就给你断档,后果自负。职工们比现在的特困户还困,你们知道吗?还要面临断档,后半身一分钱也拿不到的危险处境,於情、於理、於法,这公平吗?!
* 这几年职工们多次上访中央及省各有关部门,下面具几个例子:1,辽宁省棉麻公司是上访最多的地方,至今也不正面回答,他们讲“还提那以前的事情还有啥意思,最好不提,看上面机关啥态度吧,再问就不理你们了”;2,省供销总社的纪检处王处长,听完职工汇报后先是一惊“能有这回事吗,怎么能这么搞,我了解一下情况,再同你们联系”,后来去人、打电话,再也找不到人了。(几年来,职工上访信全是他接的,情况他最清楚。)
* 群众上访就是到这里求一个公道,相信你们有关职能部门,能够为党、为民,行使你们权利。看到大多数上访者,对於能解决他们问题的相关的党的政策、法律、法规非常熟悉,条条是道,甚至背的滚瓜烂熟,而上访接待者却往往“是吗?能有这规定,我怎么都不知道!你先回去,我再给你问一问。”,再不,就理直气壮的说,“你不用讲了,我还不如你吗?”“你看哪儿管这事,哪儿去!” 最常听到的就是,“你爱哪儿告,那就去告!” 像这样的职能部门,最好没有!群众上访是希望在这里受到公平待遇,受到法律和政策的支持、求得帮助才来这里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找到了极不平等不公正的待遇,那我们当社会渣滓、要饭花子一样的对待。
* 再说我们单位,也请省供销总社给我们界定一下我们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我们也向全国供销总社谘询过,单位产权属全国供销总社。我们职工在这里工作三十多年,突然单位不知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了,给我们全部买断了,什么手续都没有,让我们自己缴全额保险费。事业单位不是事业单位,企业不是企业,我们到底算什么东西!
* 职工买断后,省棉公司黄副经理(这次买断的主要策划者)公开的向职工们讲,如果不是你们瞎告,你们也不会有今天的下场。(指举报单位领导人和评选投票免掉其领导人一事,黄讲这次投票结果出乎他的意料。)现在我们手里还有这几年举报他们的材料。
* 我们的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我们单位以改革为名,打击报复迫害职工,买断违反了劳动法、工会法、合同法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请给我们职工一个公道。目前职工没有能力缴纳,也不应该缴纳这5千多元的养老保险费。目前单位有三位原职工留用人员,职工们不放心,因为这三人的所作所为不能让我们信任,请相关部门清查这几年来我们单位的物资,账目,让下岗工人看清楚。
* 老的腐败没抓著,新的腐败又产生。
老吴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