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矿工王忠兴艰难的尘肺病维权之路

2014年10月14日

三期尘肺矿工王忠兴,从2012年6月因患疑似尘肺被迫走上尘肺病维权之路,在这2年多的时间里,王忠兴工资被停发,也未拿到任何一份赔偿,其案件进度也是扑朔迷离。

在广西乐业县的一个金矿公司工作(南宁大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林旺金矿)的矿工王忠兴,2012年5月被查出患有疑似尘肺。2012年6月,王忠兴不得已离开公司寻找资料做职业病诊断,为了做职业病诊断,王忠兴先后到过8家医院,检查了十多次,2013年8月1日王忠兴终于被诊断出:矽肺三期合并肺结核。

为保留劳动关系,在职业病诊断书未出来之前,2013年3月27日王忠兴向乐业县劳动仲裁股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其在疑似职业病期间(2012年6月10日至2013年3月31日)的工资和医疗费的仲裁申请,2013年6月13日出,该案的仲裁结果是:王忠兴已“自动离职”,驳回仲裁请求。

王忠兴对乐业县劳动仲裁股的裁决书不服,于2013年7月23号向乐业县人民法院起诉。2014年1月10日出的一审判决结果是:林旺金矿一次性赔付王忠兴工资 35000 元,医疗费 9420.42 元,但驳回了王忠兴关于认定林旺金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效的诉讼请求。

王忠兴和公司都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书,并发回乐业县人民法院重审,目前重审结果还未出来。

2014年1月2日,王忠兴向乐业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乐业县劳动局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但以“劳动关系有争议”中止了工伤认定程序。

2014年5月18日,王忠兴唯一的儿子在昆明打工不幸出车祸去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对等责任,但是对方拒绝协商解决赔偿事,要求走诉讼程序来解决。目前,王忠兴因其儿子的离世深受打击,病情恶化住院,其女儿王显琼也失去工作,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一家人生活陷入危机。

其实王忠兴尘肺案件的事实清晰,案情也并不复杂,证据也充分,而且到目前为止王忠兴已经确诊为职业病了,但他的维权之路还是如此坎坷,该案凸显了劳资不对等、地方保护主义、司法制度的缺失和社会救助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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