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劳动者集体谈判维权成潮流

2012年05月07日

羊城晚报讯 劳动节刚过,劳动者如何维权又成为大家关心的焦点。目前广东的群体事件中,超过一半都是因为劳资纠纷。

目前,珠三角劳动者维权出现一个新的趋势,劳动者向企业争取自己合法权益时,更加习惯使用谈判的方式、通过集体行动,锲而不舍地达到维权目的。而且,现在很多劳动者越来越关注自己未来的利益。专家提醒,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应采取合法手段和方式,用人单位也应该更加重视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
 
集体维权迫使公司让步
 
广州打工者强海(化名)和同事的维权之路,是珠三角劳动者联合起来,通过步调一致的集体谈判,最后迫使公司给员工补交社保、发放高温补贴的典型案例。
 
强海和200多名工友目前在广州一家公司做金银首饰。“很多工人是90年代、2000年进来的。但是单位直到2010年9月才给工人买社保,2010年9月之前的
都说不算。同时2011年的高温补贴也不发。”
 
他们一开始“单打独斗”,公司并不理会。直到2011年5月,他们认识了广东打工族服务部总干事、劳工服务维权人士曾飞洋,才开始走集体谈判维权之路。
 
“原来只要我们准备好银行工资清单、劳动合同,证明我们在公司做了多少年,就可以追回我们一直梦寐以求的社保。而且不单是社保,我们一直以来从未听过的年休假、高温补贴也是依法可以享受的。”他们这时才恍然大悟。
 
2011年6月,厂里的128名工友们联合起来,向省工会、市工会、区工会提出书面的联合签署的《请求书》,要求公司给工人补交社保,发放高温天气补贴。为了应对维权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些通讯费、车费、餐费、打印费等,维权工人一起凑了13000元的经费,并选出3个维权代表。
 
“维权了6个月,工会一直拖拖拉拉,而且到处‘踢皮球’。”维权工人代表表示。
 
2011年12月,他们无奈之下到广州市政府信访局。“一个区政法委的领导接见了我们,劝我们回到镇上解决问题。”强海说。没几天,厂里发出书面通知,同意给数百位工人补缴从入职之月起的社保,但不包括强海和另外数百同事。一直到今年4月,强海和他的同事们仍在继续维权。
 
这个事件引起了各方关注,广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刘小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江松相继就此事做出表态。“最近地税部门已经给我们答复,要公司补缴拖欠工人的社保,就看厂里最近如何交,有没有如实填写地税部门的表格了。”强海说。
 
维权过程要注意守法
 
广东打工族服务部总干事、劳工服务维权人士曾飞洋表示,强海和同事们维权成功,有赖于“工人团结和社会各界共同争取”。
 
实际上,尽管有各种力量的支持和帮助,还是有维权者被公司穿“小鞋”,甚至被公司开除的情况。强海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自从去年维权以来,公司就给他们这些人“小鞋”穿。“我们一百多号人,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几乎一直在放假。公司跟我们说没有活做,但是我们看到很多没有维权的员工天天加班到深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李迎春向记者说起他遇到的例子:“佛山的一些打工者为了让公司买社保,拉断公司的电闸,迫使公司停产,最后公司给打工者买了社保,但这些挑头的打工者却被开除,法院也认定其开除是合法的。”
 
“法院认为该案是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和社保福利制度违反劳动法律而提出维权诉求而起。但劳动者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调解、劳动监察投诉、仲裁、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而是用了不合法方式方法。”李迎春表示,劳动者采取不合法的维权方式方法,不但干扰了其他劳动者正常劳动工作的权利,也给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并造成重大损失。用人单位依据其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维权者被开除)不仅提醒我们,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应采取合法手段和方式,还对用人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是否注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创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敲响了警钟。”李迎春说,“在劳资纠纷中,打工者企业双方都要反思,以便形成和谐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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