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获江苏省人大通过

2011年03月30日
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议上,《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获全票通过,这是全省首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立法。

无锡市多年来高度重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委、市政府从2005年至今都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市人大从2008开始列入5年立法规划,并计划于2011年完成立法工作。


从去年初开始,无锡市专门成立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由市人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共同开展起草工作。经过一年 多的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反复修改,并聘请全国知名学者、专家组成专家组指导起草工作。经过30多次修改,在无锡市人大二审通过后获省人大全票通过,有望 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实施。


该《条例》着力解决“不愿谈”、“不会谈”、“谈不拢”等长期困扰协商双方的难题,力求探索“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企业工资最低标准”、“协商工资税前 扣除”、“对协商工作有贡献的予以奖励”、“协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有区分地规定必须和可以协商的内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议框架下的二次集体协商”等做法。


目前无锡市各级工会正在加紧制定该《条例》的《实施细则》和筹划《条例》颁布后的系列宣传培训工作。


文章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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