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劳工新闻综述】最低工资标准迎来新一轮提升

2011年01月20日
序言:2011年,最低工资的合理增长和切实执行将是劳动者最渴盼的福音。新年伊始,北京、重庆、江苏、广东四省市陆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或许预示着自2010“最低工资增长年”之后,最低工资标准又将开始一轮新的提升。业内人士认为,确定合理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使得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反映劳方和资方的共同意愿。

广东省3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8.6%
广东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3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平均增幅达18.6%,其中广州将提高到1300元/月。
   
按照通知,调整后的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300元/ 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1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9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 、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85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 、河源 、梅州 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另行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省人保厅长:广东最低工资调整幅度超CPI
继去年5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广东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1994年广东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0次调整,也是调整间隔最短的一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强调,本次调整,主要是考虑了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2010年广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经济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GDP预计增长12.8%,人均GDP预计增长11.4%。低收入劳动者也应与其协调发展。二是物价水平。2010年以来,广东物价结构性上涨明显,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三是稳定就业。湖南、湖北、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一类标准已经达到850-900元,超过粤东西北地区,一些省份与广东接壤的市县标准也相当于或者略高于广东相邻地区的水平,如广西梧州市最低工资820元,高于相邻的肇庆、云浮710元标准。今年初,全国已有 4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四是缩小收入差距。1994-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1%,而1994年以来广东最低工资标准的年均增幅仅为8.4%。国家近六年七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超过最低工资增长水平。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

专家称广东最新调整的“最低工资”仍未达国际标准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韩兆洲教授认为,(广东)此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类执行水平到1300元,幅度算比较大,但还是仍然没有达到国际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应与CPI联动,去年至今 CPI指数居高不下,因此广州第一类的工资还是比较低。

据韩兆洲研究表明,去年在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生存费用达1385元/月,随着CPI上涨,今年的生存费用还更高。同时数据显示,1995—2008年间,广东GDP增长7.4倍,人均GDP增长4.2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4.3倍,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7倍。而国际上最低工资标准还应该包 括对下一代的抚养费用。韩教授认为,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还有空间。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新年伊始再现最低工资增长潮
北京市于2011年1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960元提高到1160元。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960元。1月17日,北京市政协委员们关于“要不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争论其实正体现了目前政府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上面临的两难境地——提高最低工资有利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但同时也会使部分用人单位工资成本增加和效益减少并最终影响就业。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回顾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小企业执行难
2010年,全国22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陆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提高幅度近30%。标准是提高了,执行情况如何呢?据专家介绍,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较好,但部分小企业的执行情况还不理想。 

但具体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道,尽管各地频频提高最低工资,但从他了解的情况看,农民工工资并没有明显增加。部分用人单位采取了多种对策来应对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比如网络上热议的“被加班”、“隐性加班”。某些用人单位则有意混淆最低工资构成,将食宿补贴、特殊工作津贴等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也折算为工资,或者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劳动定额标准等办法变相降低工资,导致实际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由于目前劳动监察机构建设不完善,人力不足,因而要对为数众多的小企业进行督察困难还比较大。该专家表示,小企业执行难一方面在于部分企业主与员工分享利益的观念较弱;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小企业的利润率确实太低,工资成本的增加使其 面临经营困难。

工资集体协商:追求工资合理增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近日发布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当前部分地区就业结构性短缺问题的通知》中,提出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工资公平决 定机制,保障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

面对可能到来的第二波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潮,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提醒,各地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必要的,但是要注意在保证就业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以不影响就业为宜。李实认为,就业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失业对收入的影响远远大于低工资。因此,应该根据就业状况和劳动力供应情况合理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应该对当地工资分布状况和中小企业利润情况作认真调研,来确定最低工资提高的幅度。

三位代表委员:环卫工收入按最低工资"低飞"
在制造企业的数控车间,半数工人工资在2000元左右,生活过得紧巴巴的。一线环卫工人甚至拿不出工资单,月收入也按最低工资标准“低飞”。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华谊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张兴淮(见图)认为“工资集体协商是帮助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的重要机制。”张兴淮指出,目前一些企业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积极,企业方存有顾虑,工人的对话意识也比较 薄弱。当前,如果企业不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并不会承担相应的后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立法,或者制定相关法规的手段,提出强制要求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在企业举行工资集体协商时,上级工会也可派人参与,增加劳动者方面的协商能力。此外,张兴淮还建议开拓思路,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可以引入临时性、职业化的工会主席。
文章来源:新民网

上海家乐福一线员工12年不涨呼唤工资集体协商
《劳动报》昨日《工资12年“原地踏步”,六千员工无奈心伤》的“家乐福员工收入调查”报道昨天见报后,在两会现场引起代表委员热议。在谴责家乐福工资分配不合理的同时,也为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把脉支招”。代表委员认为,集体协商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必须全面推广,尽快确立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定地位是当务之急。

值得注意的是,家乐福之所以坚持不协商,就是以没有法律支持为借口。因此,需要 通过立法树立工资集体协商的合法地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通过立法赋予工会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职权,发挥作用。
文章来源:上海劳动报

(首页图片链接:Darren Hester Photo 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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