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 覆盖职工1.4亿人

2010年05月10日
今天上午,全总举行中国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新闻发布会,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总结介绍了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五年间的工作情况。

孙春兰说,五年来,全总和各地方、各产业工会坚持把党的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实到工会工作中去。积极推动工会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全国有28个省(区、市)建立了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或召开了有关会议,全国省、市、县三级普遍建立了三方机制,并已经向乡镇、街道和各类工业园区延伸。近年来,全总和各级工会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重点参与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征求《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收到的近20万件修改意见和建议中,63%的意见、建议来自职工群众和工会。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分类制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26个省(区、市)调查统计,上半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96%,比去年底上升3—8个百分点。积极推进沃尔玛等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继7月沈阳市沃尔玛企业率先签订集体合同以来,全国108家沃尔玛建会企业全部开展集体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不少地方工会以此为契机,启动外资企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全面推动外资企业特别是500强跨国公司(中国)企业的集体合同工作。截至2008年6月,全国签订集体合同109.1万份,与2003年中国工会十四大召开时相比,增加41.8万份,增长62.1%;覆盖企业183.4万个,比2003年增加62.0万个,增长51.0%;覆盖职工1.4亿人,比2003年增加3996.5万人,增长38.6%;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53.6万份,覆盖企业77万个,覆盖女职工3350.1万人。全总第六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增加工资的占69.1%,工资集体协商已成为职工工资收入增加的重要因素。

五年来,各级工会积极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到2007年9月底,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单位所涵盖的企业数达到108.6万余家,全国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已达94.5万多家。各级工会广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到2007年6月,全国31个省(区、市)都开展了这项活动,目前,创建活动的建会企业的平均覆盖率达到了60%左右。2007年,全国各级工会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322388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11074个,目前,全国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6178个,2007年为职工提供咨询代书等服务7.5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万件,处理2.9万件。全国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8.4万个,已基本形成了一个上下结合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络。

加大个案维权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参与处理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强化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案件的监督,对山西洪洞县“黑砖窑”、麦当劳和肯德基等企业涉嫌违法用工、华为公司辞职竞岗等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推动解决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参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对全国18个省(区、市)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用工,参与检查“四小”及其他用人单位62万户,参与调查处理劳动违法案件33.1万件。
 
来源: 2008年10月7日 "中国网—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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