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

2001年05月03日
报上说,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下岗工人杨富,於1997年10月承包一间门市,经营熟肉制品,店名就叫"杨富肉店"。岂料,杨富的肉店仅挂牌5天,应县执法队队长等人就命令杨富把牌子取下,令其更改店名(同时罚款500元),否则不予开业。迫於压力,杨富只好把牌子取下。然开业不到两个月,执法队还是经常找杨富的毛病,以致弄得他不得个"关门大吉"而沦为失业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使得杨富雪上加霜。

这段祸起店名的现代典故,起因是卖肉的此杨富,与在该县任县委书记的彼杨富同名同姓,恰巧书记大人的权杖下又豢养了一帮"快手",他们就像陕西省礼泉县副县长冠随谦手下养的那帮警察一样,无论谁犯了他们主子的讳,他们就闻风而动,定弄你个鸡犬不宁,有来无回!你看看,同样是人,同叫杨富,命运却截然不同。就此,我们不必把两个杨富放在天平上,孰重孰轻,便可一目了然;谁主谁仆,更是天下皆明!

细细想来,现代社会里的彼杨富们所讳的,正是封建社会里的权贵人物所讳的。最为"经典"的要数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雉之所讳了。"雉"本是一种叫做"野鸡"的动物,自打刘邦由一个无赖混得一个皇帝干干后,吕雉便夫贵妻荣讳上了一个"雉"字。从此以后,"野鸡"就叫"野鸡",再也不能叫"雉"了。人一到了特殊的位置上,就会特别自我感觉良好,进而忌这讳那,忘了做人的根本。想那当今的应县之彼杨富,倘若他是一个村夫,又假设他在某一天进城来,偶一抬头,见"杨富肉店"四个字,没准会咧开瓢似的大嘴说:"哟,有点意思,这店名跟俺的大名一模一样,进去撮一顿。"或许还会有荣幸、沾光之感。可现实是,彼杨富是"父母官",他不仅不会有沾光感,相反还怕那此杨富辱没了他的大名。所以,他手下的人才莫名其妙地罚了此杨富500元,且最终把他推向衣食无著的境地。此杨富因名得祸,把它说成是现代文明社会里的文字狱一点也不为过。


强国论坛2001年5月3日
作者: 魏得胜(昆明)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