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萌动著甚么?--与一位农民朋友的书信来往与思考

2001年05月08日
中国乡村萌动著甚么?中国农民在思索著甚么?面对乡村社会的种种冲突,中国农民正在作出甚么样的反应?在一些地方,农民面对乡村干部的巧取豪夺而奋起斗争,他们是自发的,还是有组织的?如果农民是有组织的,他们又拥戴甚么样的人做领袖?关心中国命运的人不能不思考这些问题。让我们认识一位农民,读一读他的文字,或许我们从中可以悟到一点甚么(本文所涉及他的文字,已经他同意公开发表)。

农民邹传舜

(下面的文字摘自邹传舜给我2000年5月1日来信的附件,除删节外未作其他文字改动。全篇约8000字。)

我叫邹传舜,今年31岁,曾在村小学教过5年书,也干过其他许多事情。……我现在是一个农民,我愿意永远是一个农民,一个最好的农民!特别是现在,我更加深深地感到,我们这个组的村民需要我,我们这个村的群众需要我,甚至可以自信地说,如果全国农民朋友知道了我已经做的那些事和正在做的那些事情以后,他们也一定觉得是需要我的!

现在30出头的我,内心愈来愈铁成一个伟大的奋斗目标:为维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的发展繁荣,为我们这个社会清除腐败作永远不懈的斗争,为此,我将永远站在斗争的最前列而决不退缩!……

在我念初一时,我就在内心不断地思考:为甚么我们农民这么穷?父母以及乡亲们总是一年又一年在辛苦与贫穷中过日子?我那时多么想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在哪,特别是我在学校食堂连饭都不敢吃饱的时候,那种想探究农村农民落后贫穷的欲望就更强烈了。 ……

1997年,我满怀信心,决定认真开始学习科学种田技术,把自己当作一个科技示范户……我辛苦了一年,却无法完成村干部下发的各种交款,我陷入了苦闷。一直以来耳闻目睹的农民生活的艰辛终於在我身上得到了验证。……为了了解有关农村政策,我跑遍了许多的书店都一无所获。终於我与一家科技报社联系讨要了一本厚厚的《农村政策法规选编》……。

……从此,我开始当面顶撞前来收款的乡村干部,并表示坚决拒绝交纳违规之款。不仅如此,我还向其他农民宣讲,动员大家拒绝交款。见此,村干部竟悄悄对我说:“你不交可以,怎么也叫别人都不交呢?”98年秋徵中,乡村两级干部用车抓人关到管理区。凡被村干部提供名单抓到管理区的人,每关一天,在交清所欠款之后,还要交20元的管理费。……我立即开始著手整理材料,决定对乡村两级严重违反减负政策,侵犯农民合理权益等其他方面的问题进行举报。〔按:删去有关在县里上访的文字〕……现在我们的上访件已在省里呆了五个多月了仍杳无音信,看来我们只有上北京了。

〔按:此处删去的内容是:因组织上访,本人和家庭成员受打击;竞选村民组长成功,但受到撤职威胁,工作困难;竞选村委会主任一职时被选举权被取消;进一步上访受挫等。〕

……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尽管我们上访使新华社记者前来采访两次,内参上刊发了我们的上访情况,使我们的上访造成了极大的声势,然而我们的问题到现在根本没有得到丝毫的解决!我们拒交的那些违规之款仍然被乡村干部记在我们的帐目上。乡村干部仍然那样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他们依然步步高升,依然被照常被评为现金单位和个人!他们还扬言著:“看他们斗得过政府!”显然,在一级又一级政府的公开庇护下,我们的上访更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只要我们的上访还没有得到政府名正言顺的肯定与彻底解决,我们就不能停!

[按:此处对中央政府的工作报告提出批评,认为报告涉及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内容不到500字,占整个报告的1/22的篇幅(真是一个细心人!)。但同时赞扬朱总理是一个体谅人民疾苦的“清官”。]

------------------------------------------------------------与邹传舜的通信

邹传舜是偶尔读了《南方周末》所刊载的我的文章以后开始给我写信的。今年春节后,他给我寄来一封信,又谈及他上访告状所遇到的种种困境,随信寄来一份他所起草的关於乡村工作的建议书。这是一份出自农民手里的农村基层工作大纲,内容非常充实细致
,可读性很强。我拿给我的同事看,他们都给予很好的评价。我给他作了简短的覆信,信中劝他在与地方政府的抗争中该慎之又慎。5月1日收到他的覆信,并附有前面那个附件。他在信中写道:

我的那份“建议”本来只想勾画出一个村级工作的大致框架,没有准备把其中的各个问题都深入具体地谈下去。……作为专门从事农村发展研究的您们是否也可以制订出适合全国各地的村庄具体开展工作的一个框架?……现在的农村工作不能再总是停步不前了,哪怕仅仅只是向前蠕动都是可以的呵!

仅我现在了解到的有关农村政策法规都是比较多的。特别是我现在从别处无意中发现的1991年中发21号文件《中共中央关於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这是一个多么全面实际的好文件。然而就我地农村的情况而言,在距文件发出到现在为止已过去十年了,根本没有哪一方面得到任何加强与发展,因为他们就根本没有采取过甚么发展的行动!……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和村委会组织法怎样认真严格执行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当前农村最突出的主要问题。比如像我这样的农民就很难让当地执政者对付!

关於农民成立自己的组织问题,我总觉得实在是太有必要了。这也完全合法合理,任何拒绝阻止都是极端错误的!……夸夸其谈已使人感到厌恶……最大的毛病是形式主义,是怕人揭短,这对其本身对国家和人民上多么有害呵!

谢谢您为我担懮著。我与政府与村干部的矛盾我想是难以用改良的方式进行的。我们不会妥协,但我们也不会失去抗争的理智。如果有甚么万不得已,代价总是要付出的,我早已随时准备著。

------------------------------------------------------------收到这封信,我很快作覆(2000年5月初),信的部份内容如下:

你的信及自诉材料我已经拜读。你的一些话说得很有见地。

诚如你所说,关於治理一个国家或一个乡村的技术性问题,不是人们想不到,而是既定的利益关系所形成的强大的力量在制约人们的行动。我们尚不是一个法制国家,而是一个“官治国家”,因此,官官相护就是必然的了。你想一想,那些书记、局长在遇到麻烦的时候,是惹你还是惹同僚?所以,你所面对的不是一两个官员,而是一个集团,一个体制,因此,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你的悲剧命运,也就是说,你个人的胜利几乎是不可能的。……你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是大半生的,甚至是终生的!

解决问题的力量,最终是经济力量。这说起来话就长了,今天就不谈了。

你可以换一种生活方式。先掌握一种致富本领,同时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在大约40岁时候,通过合法的方式,逐步进入政治领域。凭你的智慧和毅力,或许这个办法更会使你有所作为。

依据目前的情形,我估计,反对你的力量,迟早会把你送进监狱。此类事情太平常了(当然对你是不平常的)。

------------------------------------------------------------这样写回信在一定程度上是出於怜才之心。像邹传舜这样的农民是有条件“先富起来”的,而他与地方政府这样的正面冲突,十有八九要给他惹麻烦。信里的话是我的心里话。但是,邹传舜并不同意我的一些看法。以下是他覆信(5.15)的内容。

我常想,在这个社会里,那些立志为社会做些有益的事情的人们一定也和我一样,产生过本质上完全相同的想法。也许他们在付诸行动的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而退却了,而我是决不会退却的。……如果中共真是“三个代表”的化身,真正觉悟到发展是硬道理的话,已经假设出的我的悲剧就决不会发生!……我的悲剧产生的那一天必将是社会动乱即将爆发的日子……。

我不会换一种生活方式。不管是行动上还是思想上,我现在把我当成是农民当中的一面旗帜。我的生活方式的变换无疑是一种退却的信号,我不能让或近或远的朋友们失望……。我仍然要做好一个农民,我会力图在我的几亩地上动脑筋使自己改善经济条件,以便更有利於我去做一些更重要的工作。

现在我们的农民负担卡又已经发下来了。负担卡中的“据实徵收”栏依然严重违反减负政策,根本没有据实徵收。“三提”和“共同生产”也没有按规定程序收取和使用。针对这些情况,我在发给农户监督卡的同时,也发给(我组农民)一张小纸片,提示农民依法合理拒交不合理负担。随信将此寄来给您了解,希望您提供更多的减负政策依据,以便我们参照执行。

……现在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渴望如我一样的水珠广泛分布在全国每一个乡村角落发挥著与我一样的作用,让普天下农民真正安居乐业(也许您怎么也无法感受到,农民即使想安安逸逸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过点平静如水的日子都不能如愿这一残酷现实!)

------------------------------------------------------------收到邹传舜的这封信,说实话我心里不是滋味。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也以为自己与农民邹传舜比较起来,显出了一个“小”字。也许是年龄的缘故,又或许是农民告状遭受打击的事例听的太多,更或许是我做学问总是避免价值观的干扰而主张实证分析,这使我给他回了一封有这样内容的信(00-5-23):

我前几年在一家杂志上发表过关於农会问题的文章,你有兴趣,寄给你,供参考。

我仍是钦佩你的精神。但你的覆信里的一些话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在一个社会里,弱势集团作为一个集团是不会最终牺牲的,但这个集团的某个成员是完全可能牺牲的……。

关於你自己组织农会的想法,最好打消掉。

------------------------------------------------------------思考

像邹传舜这样的农民在全国并不少。全国数万乡镇,每个乡镇出一个,加起来不是一个小数。“农民领袖现象”已经引起不少人士注意,《中国社会导刊》今年第四期开辟专栏讨论了这个问题。像邹传舜这样的农民,其水平在一般乡镇干部之上,但遗憾的是,他们不仅游离於社会主流之外,甚至还与地方政府抗争著。这当然怨不得他们,只能怨我们的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农村的现实已经威胁到全社会的稳定,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主流社会的学者与官员的判断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切合实际,我十分怀疑。对於我国农村的现实境况与发展出路,我不揣浅陋提出以下看法。

一、农民收入水平低下,直接刺激乡村干部队伍的膨胀,形成加重农民负担的祸根,产生恶性循环。任何社会的绝对收入水平都不能解释社会冲突,只有相对收入差距以及这种差距形成的原因才能解释社会冲突。我国主流社会的现代化步伐引起农民的攀比,而在目前体制之下,在农村一切能够致富的资源中,最有效的是权力资源。我们还没有现代农业让农民致富并保障农民进入主流社会。现代农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靠土地规模经营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农业,中国农业的主体还远未达到这个水平。在传统农业条件下种田谈不上赚钱,充其量只能混一个温饱。中国历史上农民日子最好过的时候,是维持一个“五口百亩之家”的生产条件,现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民连这个条件也不具备了。於是,攫取权力资源,与权力连为姻亲,成为一些人的最有效的致富手段。虽然农民人数众多,但他们过於分散,面对高度组织化的政府力量,他们整体上微不足道。正如邹传舜村里的干部所说“看他们斗得过政府!”我确信,如果没有大的政策环境的支持,任邹传舜这样的农民有多大决心,也只能落一个丢盔卸甲的结局。

二、近年我国农村变化的另一个趋势是乡镇农场化,乡镇政府直接组织经济的动力和措施都在大大加强。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口号下,政府开始推行自己的“小计划经济”,强力要求农民种植某种经济作物的事情已经十分普遍,中央三令五申的作用微乎其微。所谓“据实徵收”等税费项目在最大限度地索取农民的剩余,农民的那点收入变成了给乡村官员打工的微不足道的工资。这种“农场”是权力关系畸变的农场,因为风险完全在农民方面,乡镇政府几乎是旱涝保收。我接触乡村干部,他们也是一肚子怨气,诸如工作辛苦,财政吃紧发不了工资等等。但是,若查一查帐,他们的财政亏空有多少可以摆到桌面上?邹传舜们不正是因此而忿忿不平么?

三、社会稳定无疑是中央政府的根本利益所在,但社会稳定不是乡村政府的施政目标。这种目标差异在任何国家都会存在,不值得惊奇。问题在於我们对社会稳定的规律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据我研究观察,社会集团的组织程度越高,社会集团之间对话成本就越低,妥协的可能性就越大。高度离散的社会群体最容易受到谣言和邪教的蛊惑,并很容易成为立场极端的领袖人物的基础。这种规律也在各种农民事变中得到了证实。据著名农村社会问题学者米格代尔的分析,分散的农民可能是“革命者”的社会基础,而有组织的农民则可能是改良主义者甚至是保守主义者的社会基础。如果通过农会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政府与农民对话成本就可以大大降低,农民的愿望就容易通过秩序化的组织渠道得到表达,一些突发事件也可以得到缓冲和调解。朱熔基总理在去年四月访问美国时说,中国有工会,但没有农会。他会见了美国农场局主席,并邀请他访华,向中国介绍经验,以便中国研究一下是否应该成立一个农会,来代表农民的利益。朱总理提出了一个对中国农村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问题。

四、中央政府用传统手段控制地方政府的能力已经减弱,否认这一点算不上实事求是。邹传舜这样的农民仍然把希望寄托在中央政府身上,但他有“天高皇帝远”之感。从地方信息的掌握到政令的落实,中央政府都在付出极大的成本。一个农民朋友告诉我,他们在全国人大信访办告状时,地方政府的警察竟然身著便衣守候在信访办门外,听说他们来自家乡,立刻团团围住,使他们不得近前。在目前农村,因为抚育和教育子女的成本日益提高,乡村干部又有罚款的激励,使农村计划生育的目标还落实的差强人意,其他诸如土地承包政策、减负政策都极难落实。只要一项政策会削弱乡村干部的利益,就难以落实。

五、通盘考虑我国城乡关系问题已迫在眉睫。如果一家农户几亩地的状况继续保持下去,任谁也不可能把农民领入主流社会。现在中央政府正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调整,但在一家农户几亩地的基础上是调不出农村劳动生产率进步的;调整的结果是释放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城市部门不向农民开放,剩余劳动力到那去?所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一定要与城市部门的开放结合起来。不仅小城镇要开放,大中城市也要开放。农民进城会不会影响全社会的稳定?与农民不进城相比,结果要好得多。城市部门的开放当然会对城市社会形成一定的压力,但从总体上说更有利於全社会的稳定。工业社会或市民社会有一种天然的稳定性。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相比,前者和风细雨,后者急风暴雨,那是因为前者在当时更接近市民社会。中央政府该下大力气促使乡村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变。

六、谁是今后农村制度创新的主力?权衡几种力量,只能由中央政府充当农村制度创新的主体力量。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乡村干部倾向於把农村资源权力化,而不是市场化,他们不会成为农村制度创新的积极推动者。而农民,也已经很难再充当土地制度创新的主体,原因有三:第一,80年代农民几乎处於断炊的境地,冒风险进行制度创新的收益很大,农民愿意冒风险。而现在农民生活水平毕竟有了提高,冒风险的机会成本增大了。第二,农村土地制度的自发性创新如果没有农村精英阶层领导,分散、弱小的普通农民是很难有所作为的,在目前精英阶层高度分离的情况下,普通农民在制度安排中处於无助的地位。从邹传舜的信中可以看出,甚至向他这样的农民,也会成为乡村干部收买的对象。第三,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已经超出了中国农民的经验范围。如果要等到农民实在不能忍受现实,而由新的农民领袖组织起来向整个合法秩序挑战,后果将极为严重。中央政府出於维护全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国际形像,最具有制度创新的愿望;中央政府在农村的利益相对超脱,也最具有推动农村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前景取决於中央政府的行动魄力,至於如何操作主要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当然涉及利益集团)。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世界贸易组织的章程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


中青在线2001年5月8日
党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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