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重庆两江新区网图)
2024年3月底,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的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大批小时工围在工厂大门外,抗议厂方不安排工作(见中国劳工通讯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导致他们因无法做够工时,达不到领取“返费”的工时条件。事件中,工厂保安头戴钢盔、手持钢叉和工人对峙,双方发生推搡、碰撞。中国劳工通讯早前有详细的事实报道。翻看资料,发现公司母企是包括大众、奔驰和奥迪在内的车企的供货商。重庆沪光在用工制度、工时过长及工会不作为等问题,这些德企有责任依照德国供应链法的要求,进行尽职调查。
重庆沪光小时工和厂方对峙。(抖音图片)
春节赶订单 一日内急增500人
沪光的母公司昆山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2020年时已经以“沪光股份”上市,并且在美国、德国等地都设有分部。翻查资料,包括大众、奔驰、奥迪、通用、福特、捷豹和路虎等来自德国、美国和英国的汽车制造商都是其下游客户。沪光更被其中多间车企评为A级供货商。
沪光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表示企业能“精准可靠”供货,相信这也是其能成为多家车企供应商的原因。就连大部分打工仔都返乡过年的春节,重庆沪光的生产线仍然持续运营。根据重庆两江新区的官方新闻网站报道,2月11日(年初二)工厂有700人开工,一日之后将人手从700人增加到1200人,即增加了7成的人手。就连重庆卫视也报道说重庆沪光,春节期间7条生产线火力全开“一千多工人铆足干劲、全力忙生产”。
不过,翻查资料,重庆沪光真正的参保人数只有627人。剩余的小时工流失率很高,CLB发现在2024年2月1日,有劳务中介在网上发视频,指沪光在当日有大约1000人离职,有工人在评论区表示“沪光是我见到的随时随地都在发招聘的厂子,365天都不带缺席。”
进取的高工价高返费招聘策略 临满时辞退工人
“进取”的招募员工政策也是重庆沪光保持供货能力的策略之一。不少中介以“高工价高返费”作为招来。所谓返费,就是工人们在一定时间内做满一定工时,便可以领取的酬金。在谈及重庆沪光的抖音视频下,有一些曾在沪光工作的工人也留言回顾过去选择沪光就业的原因,他们在被招聘时,除了是24元人民币的时薪,还有就是数额不少的“返费”。时薪有曰24元,也有指28元,至于返费,则有工人指做满3个月可以领取5000元。
就在工时即将可以满足领取“返费”条件的时候,工厂却以各种理由辞退这群“小时工”,又或者让他们“转正”从而不用支付小时工才有的“返费”。沪光在企业网站上自称企业“以劳动者为本”,但最后却逼得这些为公司赶产量的“小时工”,要在2个月后聚集在工厂门口维权。
在工人的讨论中,CLB发现重庆沪光的供货能力和“工时长”脱不开关系,这也是工人和劳务中介心照不宣的共识。有劳务中介在网上介绍沪光时,指有工人因为工厂工时太长,直接晕倒在生产线上,评论区便有工人指自己一个月只能休4天,每天从早上7点半工作到晚上7点半。也有劳务中介提及到重庆沪光存在发工资晚的问题,但指宿舍条件和伙食条件好,每个月大约能赚6000元的,不少人是因为黑中介的问题才被骗,但留言区有人指曾工作29天,仅发了4300元的薪水,还有人说“流水线累死,一天站12小时”、”从晚上8点干到第二天10点“。
原本以为累上几个月就可以领取返费,结果却不再被安排工作,甚至被劝转为没有返费的长工。工人们在发现自己辛苦工作,却无法领取“返费”后,一起聚集在工厂门口抗议。工厂没有坐下来解决问题,而是派出头戴钢盔、手持钢叉、身着“SECURITY(保安)”服的人员与抗议的工人对峙。这些保安甫一现身,就刺激到了工人们的神经,两方一度推推搡搡,出现肢体碰撞。
一般来说,所谓“小时工”是指“非全日制劳动者”,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上的解释,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如果这批“小时工”就是法律意义上的非全日制劳动者,那么他们早前“火力全开”的工时早就超过法律规定,已属于违法。早前更有工人在有关重庆沪光的贴文下指这批工人当然也有可能是透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来的派遣工,但仅仅在一天之内,工人就增长了七成至1200人,这也违反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CLB发现,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曾列出母企的劳务外包情况,当中外包工时达30,327小时,即使以每日8小时,每周工作5天来计算,也代表有超过758名派遣工在工作。当然这是总公司的数据,具体重庆沪光聘请了多少派遣工,是否涉及了超过法律允许比例的派遣工数量,值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6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21条,工会要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第23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沪光给多家车企生产,当中包括许多德国车企。(沪光官网图片)
沪光为多间德国车企供应商 品牌须履行尽职调查责任
透过劳务公司大规模的聘请人员,突然不再给工人安排工作、其后又派出类似护厂队的保安,在这当中,沪光的企业工会的角色为何?从网上的资料可以看到,最起码母公司昆山沪光是有企业工会的,但是工会主席是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雪青担任的。公司的高层担任工会主席,这当中会否存在利益冲突?
从重庆沪光母企的网站上,CLB发现企业的一众供应商更有不少是来德国,包括大众、奔驰和奥迪这三家车企。德国早前立法“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法律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员工数量达到3000人(2024年起已经扩大范围至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的德国企业)的德国企业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其供应商侵犯人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采取行动,以确保要求符合要求的德国企业在供应链中不会发生侵犯人权的行为。面对是次劳资冲突中存在的问题,这些下游品牌商有必要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
就重庆沪光工厂与小时工之间的劳资纠纷,CLB认为,公司及品牌方需要调查的有如下几点:
- 第一,重庆沪光在年初大规模聘请的“小时工”是否属于非全日制劳动者?如果是,他们超时工作的情况已经违法了中国当地的法律规定。他们当时签订的合约为何?工人与劳务中介有关“返费”的约定条件为何?企业有否监管中介以高价返费作招来的行为?又或者,这类小时工实属“派遣工”,那么重庆沪光曾否有按照法律要求与工人签订两年的劳务合同,并支付停工放假期间的报酬?
- 其二,在工人抗议时,工厂派出的手持钢叉的“保安”,究竟由何人组成,他们被授权的行动范围为何,是否有超出中国民事和私人保安法律范围的违法行为?当工人们罢工争取合法权益时,保安这样手持武器,是否属于残酷对待工人?
- 第三,本身只是简单的劳资问题,可以透过谈判、协商解决,但最终演化成肢体抗争,工会似乎在事件前后都没有依照法律代表工人利益。这是否与企业工会的主席是由企业的高层担任相关,做法又是否与自由结社的原则相违背?
企业有大量订单,本身是好事,一方面企业的营收可以带动社会经济向上,另一方面也为本地市场创造了相当数量的工作岗位。为了保证生产效率,而进行不按法律法规的招聘、把超时工作恒常化,这些都不可取。长此以往不仅会引起工人们的反抗,更影响企业和品牌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