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阿里巴巴一名女员工在网上公开控诉其上司与客户对其性侵,引发各方强烈关注。在巨大舆论压力下,阿里巴巴于9日表示,辞退事件中受指控的员工,永不录用,并处分相关涉事员工。
阿里巴巴在舆论压力下处理性侵事件
受害女员工在浙江杭州任职于阿里巴巴同城零售事业群旗下的淘鲜达业务。淘鲜达是实现本地超市入驻,以及消费者购物1小时到家的平台,其竞争对手包括京东到家、美团闪购。
在约8000字的自述中,该员工称,7月27日,她到山东济南出差,与其上司淘鲜达华北区商家运营组长王某及客户一起吃饭被灌醉。客户张某在席间对她进行猥亵,而组长对此“放任不管”。该员工因醉酒失去意识,第二天发现自己浑身赤裸醒来。在报警并查看酒店监控后发现,组长王某当晚先后四次进入其房间。
事件发生后,该员工多次向公司内部反映情况,要求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开除王某。8月5日,公司称,考虑到受害者的名声,决定不开除王某。其后,当事人又多次向包括淘鲜达LKA(地方性重点客户)负责人、淘鲜达BU(业务线)负责人、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以及HRG在内的上级领导寻求处理,但公司方面一直拖延,并在该员工在公司群中曝光事件后,将她移除公司群聊。该员工后到公司食堂现场拉横幅抗议,被多名保安制止并威胁报警。
由于一直未能在公司内部得到妥善处理,该员工最终在网络曝光此事,事件迅速在社交媒体发酵。在网络舆论压力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8月8日凌晨称,对事件感到震惊、气愤、羞愧,为事件中各级主管的冷漠和没有及时处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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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张勇在阿里巴巴内网连夜公布了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事男员工王某被辞退,永不录用。
8月10日,济南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该案件的侦办事宜。
中国Me too运动艰难前行
职场性骚扰及性暴力是长期存在根深蒂固的问题,近年的Me too运动仅仅揭示了冰山一角。2018年,中国内地曝光了至少36起Me too案件,从校园到公益行业、媒体界,许多受害者以实名或匿名的方式在网络上举报性骚扰、性侵事件。
2018年一份主要针对一线城市女员工的调查问卷显示,在106份有效答卷中,亲身经历过职场性骚扰的有87人次,“听同事或朋友讲述过他们的亲身经历”的有40次,对身边的职场性骚扰事件“略有耳闻”的有17次,发生最频繁的是上级领导对下属的骚扰。不仅是白领受困于性骚扰,在工厂,情况也同样令人担忧。2013年,一项对广州工厂工人的调查显示,高达七成受访女工是性骚扰的受害者。
其中一起标志性Me too案件是弦子在社交媒体公开发文指控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朱军于2014年对其进行性骚扰,当时弦子是中央电视台的一名实习生。2018年10月,弦子正式起诉朱军。朱军否认所有指控,并反诉弦子侵犯其名誉权和造成精神伤害。由于性侵、性骚扰通常发生在私密空间,增加了受害人的举证难度,法律诉讼十分艰难,已有数起Me too举报人反被被举报人诉讼名誉侵权的案例。
弦子诉朱军一案于2020年12月2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首次开庭,庭审受到广泛关注,但内地主流媒体基本失声,社交媒体讨论遭遇严格审核。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性骚扰列为新的民事案件案由,弦子寻求更改案由,但该诉求在首次开庭中被驳回。弦子要求案件公开审理亦被驳回。
2021年5月21日,案件原本计划第二次开庭,但就在庭审前开始数小时,弦子称接到法院临时通知,庭审再次延期,且未被告知任何理由。从这起Me too里程碑式案件可以窥见职场性骚扰受害者寻求法律救济面临的种种困难。
最近另一起广受关注的Me too案件是网民举报明星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7月31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已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在职场上,权力的不平等加剧了性别暴力问题。《2021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中国的立法者、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中,女性仅占16.8%,在156个国家中排名132位;仅17.5%的公司有女性高级管理人员。男性往往占据管理职位,而女性从事一般辅助职位,使得女性受害者在求助时面临更多障碍。正如阿里巴巴此次事件显示,公司内部调查和处理通常都会遭遇冷处理和拖延。
事件中,也凸显了企业文化中弥漫的性别歧视。当事人自述显示,在与公司的内部沟通过程中,王某的直属领导、淘鲜达LKA负责人对受害者说,“都是业务性质的问题,经常要出差,我早就知道要出问题。现在我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只招男生不招女生了,女生不适合这个工作。”并问该名女员工,“你觉得不喝酒,这个济南华联和一些北方的商户以后的业务能谈下来吗?”
酒桌文化再次受到广泛批判。在该员工自述中,组长王某在饭桌上对客户称“给你们送了一个美女来”。尽管当事人解释自己酒量不好,但仍被劝酒灌醉到失去意识,“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工作的名义来劝酒,让人不敢拒绝,不能拒绝”。
建立职场反性骚扰机制任重道远
越来越多的职场性骚扰、性侵案件进入公众视野,当事人求助于社交媒体,在网上发帖控诉,但要在司法程序中赢得性骚扰案件依然困难重重。今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企业有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但要追究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仍十分困难。在一起罕见的Me too胜诉案件中,女社工控告成都社工界名人刘某性骚扰。2019年6月1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某存在性骚扰行为,要求被告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原告的代理律师提出,用人单位成都市某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接到员工投诉后未能及时恰当处理性骚扰事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院没有支持追究雇主责任的诉讼请求,法官认为被告的“性骚扰行为是个人行为”,被告单位“并非该行为的共同侵权人”,建议基于劳动关系“另案讼争”。
作为雇主,给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使员工免受骚扰及暴力侵犯是最基本的义务。然而,职场反性骚扰、反性侵机制还远未建立起来。074职场女性法律热线于2018年发布的《中国职场性骚扰调查报告》显示,69.1%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用人单位没有防止性骚扰的相关条文规定,89.3%的受访者表示用人单位没有防治性骚扰的相关培训、讲座。
而在此次阿里巴巴事件中,阿里员工自发成立了“勇敢牛牛帮助小组”,发布《Aliren help Aliren,6000名阿里人关于807事件的联合倡议》,声援受害女员工,提出推动员工、特别是女性员工职场反性骚扰和反性侵制度的建立。要营造安全、平等、友好的工作环境,消除职场性别暴力,建立起企业防治性骚扰、性暴力机制,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