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解决农村教师工资拖欠问题有新办法

2002年08月17日
8月10日,郑州市委机关报《郑州日报》辟出专栏刊,登了一则关於郑州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划归县(市)管暨2002年7月工资发放情况的公告。公告上详细列出了各县(市)中小学教师的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应发国家规定工资总额、实发国家规定工资总额以及县(市)长、财政局长的名字和发放时间等,还公布了市政府的监督电话。(据《中国教育报》8月13日报导)

据了解,今年初召开的郑州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决定,该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从今年元月起由乡(镇)管理改为县(市)级管理,目前已全部调整到位。从郊区各县(市)上报给郑州市政府的材料看,均已按要求发放完7月以前的教师工资。各县(市)的这份报表是否真实可靠呢?公告上面见端详,若有不实,拿起电话便举报。另据报导,此前河南省政府决定,实行按时发放县乡教师干部工资责任制。凡是不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的县、乡,不得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不准机关盖办公楼、买轿车,不准领导干部出国考察,违者要追究领导责任。

近年来,每到教师节和春节前的个把月,从上到下的一些政府行政部门,免不了要发通知,要求兑现拖欠教师的工资。这时候媒体也会有报导,说有的省市领导发表讲话,甚至发脾气,严厉指责拖欠工资的行为。虽然也有效,却也有限。且不说有些地方令人啼笑皆非地把补发工资当作"送温暖",即便兑现了或全部或部份,待到节一过,新的拖欠又开始。这似乎已经成了惯例,形成了恶性循环。

郑州市此举所以令人注目,是因为有两大特点:一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由乡(镇)管理改为县(市);二是公开、透明,使拖欠者无处遁逃。

这两条,可以说是标本兼治,既具有现实针对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对普及和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意义深远。

据人民网
200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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