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淩源钢铁公司下岗工人谈上访维权

2010年08月28日
2002年,辽宁省凌源钢铁厂为了减负,成立了一家名为钢达的劳务派遣服务公司,把在凌钢工作差不多二十年的职工刘向东,与其他数百名老资格职工变成了钢达公司的劳务派遣工。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批职工的劳动关系又被变成了“义务外包”,意味着凌钢及钢达与这批工人的劳动关系被完全解除。

自08年起,刘向东和一些工友便开始依据《劳动合同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刘和工友们的维权路依然坎坷,先是免费法律援助律师为政治压力所迫放弃了代理;代表们到北京上访,又多次遭到截访,回家后被非法拘留。 2010年初,仍坚持争取权利的工友只剩下六人。这六人准备再次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即恢复原劳动关系,与其他凌钢职工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关系被转

据刘,2002年,由凌钢成立的钢达服务公司与在凌钢干了十多二十年的工人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但仍然维持和国企的三方关系,即用人单位(钢达) 、用工单位(凌钢)和劳务派遣者。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用工单位及用人单位的义务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五章第二节)。但刘说道,《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钢达为了逃避作为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作出了以下举动:

“2008年初钢达公司彻底出卖了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在没经职代会讨论、没与职工协商的情况下,与凌源钢铁公司变更劳动合同,由原来《顶岗劳务合同》变更成《劳务承包合同》。其目的无非是规避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保护。我们认为从这时起我们与钢达公司签订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钢达公司这种行为属于单方面撕毁合同。”

法律专家解释道,《劳务承包合同》多数是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其主体间是民事关系,不具备劳动关系,且一般不受劳动法保护。

2009年7月,刘向东等人因以上原因与凌源钢达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除劳动关系,开始到北京上访。

免费法律援助律师受政治压力被迫放弃代理

据刘,当时有来自潘阳、承德和北京的共三名律师一开始都答应受理刘的维权诉讼。

但这三名律师由于政治压力,即“下岗工人争取权益、争取待遇的这种行动属于政治性的”,后来均放弃代理。

“其中沈阳的律师给我回复就是说,他咨询过那个司法局了,司法局当时回复好像是说因为涉及到下岗嘛!涉及到全国上千万下岗职工,有政治色彩,完了就是说不能受理了。”

下岗职工的政治色彩

据刘,企业领导向政府汇报工作时,会说这些工人的目的 是要反对国家的下岗政策。这样一介绍,就把政府给吓住了,政府就开始向这群工人施加压力。

“实际上应该是这样:我们是要求就回到国企工作。98 年的下岗政策不管它怎么地,也是一种历史威严。但是在合同法生效以后,这批下岗职工依照法律可以回到国企,但是企业向上面政府反映问题的时候,就说是这些下岗工人说 想返岗,他们就打击下岗工人。”

几番大规划罢工上访

劳动关系的变更及同工不同酬,促使了刘等一批工人一次次地到北京上访。

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刘等正式职工反而对被依法弄成 了劳务派遣工,刘等因此而上访,并有工友被截访或回家后被非法拘留。

“在08年就是三个律师不受理了以后,基本上(工友们)就是消停了一段时间,大概凌钢涨工资的时候工人就又不干了,又引发了各种上访啊。”

据刘,09年凌钢给职工涨工资,而钢达却不涨。这样每名钢达员工一个月大约比凌钢职工少一千元左右。

上访无果反遭截访和拘留

刘向东在09年去了北京上访两次,并去了全国总工会的信访接待室。其他工友去过人力资源部和中纪委。

“有截访的,往我这边劫,但我上完访以后,我回到家的时候,当地派出所的人也找我,包括我家属的单位也找我,社区也找我,就是我就动不了了。”

刘在北京没有遇到截访,但称其他工友在北京遇到过。

“09年十一以前,在北京那边有一次四十多人的时候是辽宁省政府就是说十一以后就是回去商量解决,反正就给连哄带什么的就给拿车拉回去了,说十一以后解决。那后来拉回来以后也没解决。两三个比较活跃的带头人被拘留。”

 “去总工会也是没有什么结果”

据刘,总工会信访室的接待流程是:先登记,然后把材料递上去。但“递上去也没什么结果” 。

“因为接待信访就是一个岁数偏大的人,他就说了你跟他谈也谈不出什么结果来,总工会别的办公室吧我们往里进也进不去。”

刘也想过去找法制办公室,但过了第一个岗进去了,第二个岗给劫住了。

据刘,信访不成功的原因之一是投诉对象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是我们那个钢达公司老总吧,身上有很多光环,有很多荣誉,也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因为我们本身工人也……反映到工会也是理所当然的。”

记者了解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发奖单位是总工会。

刘说道:“当时也就是找工会,实际上对他们也不抱什么希望,但是毕竟想走一走嘛!”

社保局不给调钢达拖欠社保的证据

2002年与钢达签订协议之后,社会保险和工资就一直被拖欠。工人们的要求主要是拖欠的工资得补上,拖欠的保险给补上。

社保拖欠,从每个人的社保户口里就可以反映出来了。 “当时我们工人有调出来的,但后来再调的时候社保局不给调了。”

工作环境粉尘遮天蔽日


刘原在粉尘非常集中的烧结厂做皮带运输,一做就是七八年。

“四班在运转,是八天上六天,休息两天,每天是八个小 时。”

刘介绍到,虽然有防尘口罩等防护措施,但口罩的品质非常恶劣。 “在那个部门的时候,它用的劳务品都是非常低劣的。”

刘在09年的国庆前夕被解雇,解雇的时候也没有做体检。

有关专家提到,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这个要做一个离职的身体检查,特别是在有这个涉及有可能形成职业病的这种工作岗位。如果离职前企业没有安排体检,这就等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式还没有完成,或者是说解雇劳动合同还没有走完完全的法律程式。

继续走法律程式维权

到2010年初,仍坚持争取权利的工友只剩下六人。他们决定回到原点,继续走法律程式维权。

“还有几个被拘留的吧,被拘留的他们也就是回去上班 了,也不告了,他们就是被拘留的人呀很多,也就是有很多次,应该09年就涉及到十多人吧!但是现在一直坚定的就这五个,就看他们五个能不能选择这个道路吧!”

2010年四至五月间,刘自己提出劳动仲裁,诉求回避 了国企改制,包括要求钢达公司给出一些经济补偿,和解决劳动合同的一些经济补偿、拖欠工资问题及补交社会保险费,并把单位没有进行健康检查而解除劳动关系这条写入了劳动仲裁的材料。

刘说道:“(工友们的)诉求始终存在着矛盾,始终有的说告经理,有的说告凌钢,有的……始终是意见不是特别统一。”

刘提起劳动仲裁之后,随后另外五人亦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局按法律规定五日内就应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但劳动局三个多月后才给出不受理的通知。

“走法律程式确实非常困难。我们这个打劳动仲裁,当地 的劳动仲裁部门拖了几个月才给下发的不受理通知。”

刘一行六人准备聘请一名律师去起诉钢达,走一审。提出的诉求包括索要社保和拖欠的工资,还有这个解除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履行的一些程式和补偿。律师费由六人共同承担,每人各出2千。

当被问刘针对劳动仲裁部门的这种做法有否考虑过提起行政诉讼时,刘说道,“心里当然这么想,但是力量有限,就这钢达的一个官司都打不下来呢。现在实际上在我们心中都很郁闷,包括企业监控我们电话,对我们实际都造成了很大害,他们都应该告。”

刘对下一步的诉讼结果表示不乐观。 “因为在我们递劳动仲裁的时候,我家庭里就接到了不少电话,包括社区也找我,派出所人也找我,也告我别告了,这个政府对企业保护太严重了。”

刘还称,打电话的人告诉他就算打官司他也不会打不赢。

“打电话的人中有我熟悉的人,也有社区的。反正就让别告了,自己找点工作,自己找工作干挣钱,不赶着干,有能力不赶着干更好,是这么劝。”

刘谈起仍然坚持维权的原因

 “实际上我们被侵犯的权益很多很多,包括我的电话就家里电话,包括电脑都被监控,我现在我只能是愤怒,我也赌那口气。”

当被问起是否后悔两年前走法律途径请公益律师时,刘说道,“但是我还是应该相信法律,律师也有他的难处,肯定是说政府压力特别大,权大于法。”

“因为上访嘛,效果确实也不大,给自己搞得挺疲劳,完了给家庭吧也造成了压力,社区派出所也找家庭成员,反正就是想平淡一些,就走法律程式,看法律程式我们有理有据,看法律能给我们什么一个结果。”

等待9月15日开庭


两年前,刘向东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两年来,刘向东找律师、上访,到现在准备集体诉讼,不但没争到同工同酬的待遇,反而连工作也丢了。

刘说,他现在非常期待着9•15开庭。看看法院审理的结果会怎么样。

在有关专家的建议下,刘会在回凌源之后进行查体。

当事人致CLB律师的信函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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