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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3月20日电 题:违法与渎职吞噬了13名矿工的生命——贵州柏秧林煤矿重大透水事故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刘文国
2008年12月31日,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井下工人作业中,将相邻一个煤矿采空区里2万多立方米的老窑积水挖通,造成正在井下作业的13名矿工被困。
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抢险,但经过长达近两个月的努力,被困井下的13名矿工仍无一生还。
这起重大透水事故的责任人柏秧林煤矿法人代表张平,以及副矿长李高国、张文斌已被依法逮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记者对这起矿难进行了追踪调查。
漠视工人的生命,事故迟早要发生
柏秧林煤矿是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一个设计年生産能力3万吨的乡镇煤矿,在贵州省2006年以来集中开展的煤矿关闭整合中,这个煤矿被要求与相邻的另一个煤矿整合,幷将年设计生産能力提高到9万吨。但这起重大透水事故发生时,柏秧林煤矿不仅没有安全生産许可证,煤炭生産许可证已过期,整合矿井的开采设计方案等相关手续也还在办理中。
柏秧林煤矿分管生産的副矿长李高国说:“事故发生前,柏秧林煤矿是在对自己煤矿的部分残煤进行回采,相邻的林兴煤矿采空区里有老窑积水,柏秧林煤矿是知道的,爲此煤矿还专门进行了避让。事故发生前几天,煤矿采区顶板发现有滴水,煤矿总工程师谭自学到井下检查,幷用舌头对滴水进行品尝,发现水是甜的,井下工人也用矿泉水瓶将水接了喝,因此矿上以爲是山泉水,没引起重视,没想到这水实际上是老窑积水。”
据李高国讲,出于对透水的担心,在这起事故发生前,柏秧林煤矿工人每天下井作业前,都要先探水,确认没有危险后才开始作业。12月30日这天,中班工人探完水后给他报告,说采面的煤层和煤壁都是干燥的,没有发现异常,他才让工人继续作业,没想到31日淩晨就发生了事故。
但据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柏秧林煤矿此次透水,幷没有这么简单。这个煤矿去年9月擅自违法组织恢复生産以来,明知旁边老窑有积水,随时可能发生事故,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是用打眼放炮的电煤钻进行,事故发生前3天,工人采煤已不用再喷水防尘,透水的预兆已经很明显,煤矿个别管理人员当时也提醒了李高国,但李高国等人仍然心存侥幸,冒险蛮干。
“这种漠视工人生命的虎口夺食,发生事故是迟早的事。这起煤矿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主要由企业主违法生産所致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的同志说。
部门执法不到位,安全监管走过场
据记者调查,柏秧林煤矿作爲整合技改矿井,在煤矿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等未得到省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前,不仅不能动工兴建,更不允许擅自组织生産。
2008年9月,西秀区安监局检查组发现这个煤矿擅自组织生産后,专门给这个矿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这个煤矿停止一切井下作业。同年12月初,西秀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发现这个矿仍在违法组织生産后,又口头对矿上有关人员进行了警告,要求这个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産,但柏秧林煤矿置若罔闻,仍继续蛮干,最终造成了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组了解到,柏秧林煤矿业主“要钱不要命”,对管理人员实行“按量计酬”工资制,对安全生産的投入不足,安全生産意识淡薄,都是造成这起重大煤矿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如果当地相关监管部门执法到位,这起事故也幷非不能避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柏秧林煤矿在此次事故发生前的3个多月,不仅生産一直“正常”,累计开采的煤炭总量达2.7万余吨,而且采出的煤在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运证”以后,大部分都已“合法”销售,幷缴纳了相关的煤炭税费。
调查组的同志说,这个煤矿生産每天需要10多公斤炸药,如果当地公安部门能按相关文件要求,不给这个煤矿提供火工用品,煤矿的生産只能中止;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不给这个煤矿发“准运证”,这个煤矿生産出来的煤没地方卖,煤矿的生産也肯定不能持久。
安监部门作爲当地煤矿安全生産的日常监管部门,发现这个煤矿违法组织生産后,未能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共同采取强制措施。正是当地有关部门的不作爲,严重失职、渎职,才最终酿成了这起悲剧。
增收压力不是理由,失职渎职必须追究
记者在当地调查采访还发现,尽管造成安顺柏秧林煤矿13名矿工死于非命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是当地违法矿主的“要钱不要命”和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但当地一些干部在接受采访时,仍然在强调当地煤矿安全生産的管理不到位,有“客观原因”。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办一位同志说,安顺市西秀区由原安顺市和安顺县两个市县合幷而来,安顺县原是一个国定贫困县,合幷后全区财力增加不多,吃“财政饭”的人却不少,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现有1.9万多人,每年仅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一项,就超过4亿元。西秀区産业结构单一,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来源于煤炭,200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7.5亿元,总支出10.5亿多元,不努力增收,困难更多。
西秀区安监局负责人说,2008年上半年贵州电煤供应比较紧张,有关部门要求各産煤区县必须完成任务,幷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西秀区现有乡镇煤矿22对,其中证照齐全能合法生産的只有8对,加上一些新建矿井出的工程煤,全区合法煤矿实际生産能力也只有100多万吨,但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西秀区的电煤供应任务全年超过200万吨,执法动真格,供应任务就难以完成。
调查组的同志认爲,这起由煤矿业主违法生産造成的重大透水事故,无论是来自上级的压力,还是财政增收,都不能作爲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理由,爲了财政增收就可以放松安全监管?就可以置矿工生命于不顾?这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据悉,这起事故原因的调查已经结束。贵州省有关部门报请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后,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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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9年03月20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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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3月20日电 题:违法与渎职吞噬了13名矿工的生命——贵州柏秧林煤矿重大透水事故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刘文国
2008年12月31日,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柏秧林煤矿井下工人作业中,将相邻一个煤矿采空区里2万多立方米的老窑积水挖通,造成正在井下作业的13名矿工被困。
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抢险,但经过长达近两个月的努力,被困井下的13名矿工仍无一生还。
这起重大透水事故的责任人柏秧林煤矿法人代表张平,以及副矿长李高国、张文斌已被依法逮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记者对这起矿难进行了追踪调查。
漠视工人的生命,事故迟早要发生
柏秧林煤矿是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一个设计年生産能力3万吨的乡镇煤矿,在贵州省2006年以来集中开展的煤矿关闭整合中,这个煤矿被要求与相邻的另一个煤矿整合,幷将年设计生産能力提高到9万吨。但这起重大透水事故发生时,柏秧林煤矿不仅没有安全生産许可证,煤炭生産许可证已过期,整合矿井的开采设计方案等相关手续也还在办理中。
柏秧林煤矿分管生産的副矿长李高国说:“事故发生前,柏秧林煤矿是在对自己煤矿的部分残煤进行回采,相邻的林兴煤矿采空区里有老窑积水,柏秧林煤矿是知道的,爲此煤矿还专门进行了避让。事故发生前几天,煤矿采区顶板发现有滴水,煤矿总工程师谭自学到井下检查,幷用舌头对滴水进行品尝,发现水是甜的,井下工人也用矿泉水瓶将水接了喝,因此矿上以爲是山泉水,没引起重视,没想到这水实际上是老窑积水。”
据李高国讲,出于对透水的担心,在这起事故发生前,柏秧林煤矿工人每天下井作业前,都要先探水,确认没有危险后才开始作业。12月30日这天,中班工人探完水后给他报告,说采面的煤层和煤壁都是干燥的,没有发现异常,他才让工人继续作业,没想到31日淩晨就发生了事故。
但据事故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柏秧林煤矿此次透水,幷没有这么简单。这个煤矿去年9月擅自违法组织恢复生産以来,明知旁边老窑有积水,随时可能发生事故,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是用打眼放炮的电煤钻进行,事故发生前3天,工人采煤已不用再喷水防尘,透水的预兆已经很明显,煤矿个别管理人员当时也提醒了李高国,但李高国等人仍然心存侥幸,冒险蛮干。
“这种漠视工人生命的虎口夺食,发生事故是迟早的事。这起煤矿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主要由企业主违法生産所致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的同志说。
部门执法不到位,安全监管走过场
据记者调查,柏秧林煤矿作爲整合技改矿井,在煤矿的《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等未得到省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前,不仅不能动工兴建,更不允许擅自组织生産。
2008年9月,西秀区安监局检查组发现这个煤矿擅自组织生産后,专门给这个矿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这个煤矿停止一切井下作业。同年12月初,西秀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发现这个矿仍在违法组织生産后,又口头对矿上有关人员进行了警告,要求这个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産,但柏秧林煤矿置若罔闻,仍继续蛮干,最终造成了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组了解到,柏秧林煤矿业主“要钱不要命”,对管理人员实行“按量计酬”工资制,对安全生産的投入不足,安全生産意识淡薄,都是造成这起重大煤矿透水事故的直接原因。但如果当地相关监管部门执法到位,这起事故也幷非不能避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柏秧林煤矿在此次事故发生前的3个多月,不仅生産一直“正常”,累计开采的煤炭总量达2.7万余吨,而且采出的煤在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运证”以后,大部分都已“合法”销售,幷缴纳了相关的煤炭税费。
调查组的同志说,这个煤矿生産每天需要10多公斤炸药,如果当地公安部门能按相关文件要求,不给这个煤矿提供火工用品,煤矿的生産只能中止;当地煤炭管理部门不给这个煤矿发“准运证”,这个煤矿生産出来的煤没地方卖,煤矿的生産也肯定不能持久。
安监部门作爲当地煤矿安全生産的日常监管部门,发现这个煤矿违法组织生産后,未能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共同采取强制措施。正是当地有关部门的不作爲,严重失职、渎职,才最终酿成了这起悲剧。
增收压力不是理由,失职渎职必须追究
记者在当地调查采访还发现,尽管造成安顺柏秧林煤矿13名矿工死于非命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是当地违法矿主的“要钱不要命”和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但当地一些干部在接受采访时,仍然在强调当地煤矿安全生産的管理不到位,有“客观原因”。
安顺市西秀区政府办一位同志说,安顺市西秀区由原安顺市和安顺县两个市县合幷而来,安顺县原是一个国定贫困县,合幷后全区财力增加不多,吃“财政饭”的人却不少,全区财政供养人员现有1.9万多人,每年仅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一项,就超过4亿元。西秀区産业结构单一,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来源于煤炭,200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7.5亿元,总支出10.5亿多元,不努力增收,困难更多。
西秀区安监局负责人说,2008年上半年贵州电煤供应比较紧张,有关部门要求各産煤区县必须完成任务,幷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西秀区现有乡镇煤矿22对,其中证照齐全能合法生産的只有8对,加上一些新建矿井出的工程煤,全区合法煤矿实际生産能力也只有100多万吨,但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给西秀区的电煤供应任务全年超过200万吨,执法动真格,供应任务就难以完成。
调查组的同志认爲,这起由煤矿业主违法生産造成的重大透水事故,无论是来自上级的压力,还是财政增收,都不能作爲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理由,爲了财政增收就可以放松安全监管?就可以置矿工生命于不顾?这些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据悉,这起事故原因的调查已经结束。贵州省有关部门报请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后,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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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9年03月20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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