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动百姓的"养命钱" 公共保障金安全谁来管

2005年05月11日

来源:《半月谈》转载於新华网《发展论坛》(2005年5月9日)

  钟仁耀主张,要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管理的透明度,并逐步地通过加大宣传、普及相关知识,使公众树立起社保基金是“公众的钱”这一观念,保护自我,参与监管。丁纯博士建议,要尽可能地做实个人帐户,通过各地区、各部门联网,实现参保人员随时可进行个人帐户查询,达到资讯共用,同时起到对企业、基金管理部门进行监管的双重作用。

  第二,加大公共保障资金运作透明度,真正发挥公众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钟仁耀认为,公众是公共保障资金监管的重要环节。但是由於现行基金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不高,使得公众对基金的管理运作知之甚少;同时由於部分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对相关政策并不清楚,所以公众监管的作用不是很明显。有些企业员工误认为“如果企业交纳了养老保险金,被挪用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为资金全部流入了全国统一的帐户”。对此,复旦大学丁纯博士表示,社会保障基金是以国家信誉作为担保强制徵收的基金,相比于一般的商用资金,其安全性应该更有保障。但是由於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会受到很多人为因素的影响,所以这种被寄予厚望的“安全”基金也存在著一定的危险。

  同时,由於基金的管理部门过多,涉及财政、税务、审计等多个环节,造成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存在交叉、责任不明确。於是,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以谁为主”、“相互扯皮”的现象。在加强基金的监管过程中,必须理清各个部门的工作重点,调动多方积极性。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专家建议将其纳入金融管理行业,发挥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管理作用,完善金融市场管理体系。而且,住房公积金必须实行集中管理,采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和开户银行监督的双重管理办法。

  第一,从源头上完善公共保障资金的监管体系,根治多头管理中的漏洞。上海财经大学钟仁耀教授指出,整个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本身就存在不少问题。现在地方社保部门多为地方政府直接领导,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太过密切。这也就为一些地方政府挪用社保基金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上世纪90年代的几次中央大检查中,集体犯罪行为屡现。所以必须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各级地方社保部门的领导,加强监管。

  针对公共保障资金管理运行过程中屡屡出现的问题,专家指出要从两方面加强监管。

  2004年3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数额巨大的社保基金挪用诈骗案。几名被告人共挪用社保基金7659万元,金融诈骗涉案金额近 1.8亿元。2002年9月,因诈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2000万元,原海南达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龙泉润被判处死刑。龙泉润在1996年底至1999年 4月间,采取变造银行定期存单、伪造银行存款确认书等手段骗取辽宁省淩海市和北宁市的农村养老保险金,数额巨大。在此案的调查过程中发现,龙泉润利用农保处“通过高息存款吃利息差”的心理,以17%的高利息成功行使诈骗。专家指出,尽管龙泉润诈骗案仅是个别现象,但应该为广大的社保基金管理单位敲响警钟,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基金,应以保障安全为第一要务。 完善监管 刻不容缓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纯博士指出,当社会保障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运作后,由於社会保障基金本身和金融体系结构的特徵,使得监管更加困难。养老金等一旦被挪用,由於个人帐户不能“贴现”,即使产生缺口也不能很快被发现。另外,金融市场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使监管难度加大,短时间内发现违法行为愈发困难。同时,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不力也为挪用等行为留下了口子。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化解公民老年风险而提供定期收入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基金的增值与安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然而一个个黑洞,肆无忌惮地吞噬著百姓的 “养命钱”。早在2003年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10名人大代表就近9亿元养老保险金被挪用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到底收不收得回?收不回怎么办?由谁来补?我们要代表老百姓问清楚。”这近9亿元巨款的挪用最初发生在1993年,当时的主角是广州市劳动局社保公司。在将结存资金委托给投资机构以营运“增值”的政策许可下,社保基金被允许进入信托投资机构。於是25个项目近9亿元的养老金就在那时被批出去。据悉,至今这笔巨款的追回效果并不理想。统计显示:在1986年至1997年间,由於缺乏监管,全国有上百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截至2003年底,全国各地共追回社保基金170多亿元,目前尚有20多亿元未能追回。

  谁在动百姓的“养命钱”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不仅有著严格的审批程式要求,而且明确规定,财政部门有“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但事实上,或暗渡陈仓或明目张胆挪用公积金的事情屡屡发生。原因何在?在马怀礼案和李树彪案中,均暴露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导和银行工作人员沆瀣一气、监守自盗的问题。贷款审批程式对他们来说形同虚设,政府部门的监督显得软弱无力。同时,银行的监管不力甚至不管、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银行以吸储为中心的考核机制,主客观上都为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留下了缺口。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住房公积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然而,以挪用住房公积金或以住房公积金为抵押从而骗取公款的案件却屡屡出现。涉案数字之大,往往令人瞠目结舌。在1999年9月到2004年1月期间,李树彪利用伪造材料和以住房公积金做抵押等手段,分别骗取公积金和银行贷款5111万元和7000万元用於境外豪赌。无独有偶,2004年,陕西省查处了原陕西省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培训部部长马怀礼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住房公积金2800万元炒股一案。马怀礼案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早在1995年马氏就开始在住房公积金上打主意,同时把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和原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资金和财务的有关人士纷纷拖下水。

  住房公积金:巨大漏洞哪来的

  因为一个赌徒案发,人们在惊愕之余恍然大悟,原以为进了“保险箱”的公共保障资金原来并没有想像的那样安全。1999年至2004年间,原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将1.2亿元公积金化为个人赌资;从1993年开始,广州8.9亿元养老保险金被挪用,至今尚未完全追回……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天文数字 ,目睹罪恶的触角伸向百姓的“养命钱”、“安居钱”,人们不禁要问:庞大的公共保障资金为何“黑洞”频出?谁该对公共保障资金的安全负责?

记者: 戴苏苏 徐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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