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浙江嘉兴市桐昆集团恒邦厂区工人李忠发上夜班时,被掉下的机器击中,导致腰椎爆裂性骨折、下半身暂时失去知觉。在医院治疗期间,厂方拖欠医疗费,更克扣工资和伙食补助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李忠发不得不自己垫付部分医疗费,更无奈在网上发帖求助后,厂方才愿意补交医疗费。中国劳工通讯看到帖子后,向当地工会反映情况。在嘉兴市总工会的帮助下,李忠发治疗期间收到的工资有所提升,但仍未达到《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而与工人距离最近的企业工会——桐昆集团总工会则对事件高高挂起敷衍塞责。企业工会的冷漠和地方工会的积极形成了令人玩味的对照。
事件背景
李忠发是云南昭通人,今年39岁,在外工作二十多年,一直辗转在不同的工厂工作。2020年8月,李忠发进入桐昆集团恒邦厂区工作。桐昆集团是中国涤纶纤维制造业中的龙头企业,从2002年起连续名列中国企业500强。2021年4月,由于李忠发耳朵有点背、体检不过关,从卷绕车间调到包装车间工作。包装车间没有固定岗位,他哪里缺人顶哪里。根据他的自述:“在此期间,我是任劳任怨,听从车间领导的安排,从不有半点怨言,但凡有加班,只要安排到,从来没有缺席”。
2022年4月19日,李忠发上夜班时,天盖机突然掉下来,李忠发腰椎被砸成了爆裂性骨折,整个脊柱错位,腹部内脏移位,肋骨断了好几根。他被送到浙江医科大学二院抢救,抢救过来后在浙二院治疗了差不多一个月,之后于5月16号转到武警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桐昆集团拖欠费用、违反法例
在康复治疗的前期,厂方交了六万五千元医疗费,但后来就要求李忠发自己先交钱治疗。李忠发指自己没钱交,厂方居然说让他找人先借个几万来交费。由于医疗费被拖欠,医院指再不交费就要停药、停止治疗。当时李忠发下半身失去知觉、一直卧床,随时高烧不退,身体时好时坏。李忠发不得已自己再垫付了一万医疗费,仍欠医院两千。
李忠发是农民工,本来就贫穷,加上妻子刚刚辞职生小孩,现在连生活费都成问题。李忠发7月在网上发帖求助后,厂方才表示愿意补交医疗费。中国劳工通讯联系李忠发后,得知厂方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也有为李忠发聘请护理员,但是在发放工资和伙食补助上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李忠发过去一年的每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至6000元,但厂方在李忠发治疗期间每月只发工资2000元。《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厂方却只是一开始给了4000元,之后没有提供住院伙食补助费。李忠发指出,每月2000元的工资,连伙食费都不够。他也指出,此次事件还没有事故调查。
中国劳工通讯致电时,问李忠发有没有找工会求助。李忠发指在外打工近二十年,都没听说过工会是什么,也不知道桐昆集团有没有工会。李忠发找过劳动部门、人社局、公安局,催企业交医疗费,但没找过工会。中国劳工通讯解释,工会是代表工人的组织,应当协助工人追讨被拖欠的费用、为工人争取权益。随后,中国劳工通讯分别联络了桐昆集团总工会和嘉兴市总工会。
企业工会傲慢推搪 市工会协助争取部分权益
中国劳工通讯向桐昆集团总工会的宋海荣主席讲述李忠发的情况,宋主席指没有听说过, “我们有三万人,不知道是哪个公司的好吧。”宋主席指桐昆集团有很多子公司,应该让子公司处理,又说不确定李忠发是否桐昆集团的员工。宋主席指全公司员工都参与了工伤保险,中国劳工通讯反映李忠发被拖欠医疗费、工资与伙食费不达法律标准的问题,宋主席则说:“我不清楚,应该不会的好吧。”
中国劳工通讯向宋主席提供李忠发的电话,请他了解一下、协调子公司的工会,他却说:“没必要。这个事情我不了解的话,我打电话给他干嘛呢?他要不是我们的员工呢,对不对啊?我现在也很忙的,好不好?” 他又指:“这种,子公司出现工伤的还是挺多的,我也不可能所有的事情我都主动去了解。他们会报的,如果确实有。” 他指李忠发可以自己打电话、发讯息给子公司,但坚持不主动与李忠发联系、提供援助。他说:“我觉得这个没这个必要,这个事情是在下面在处理的。我直接去上面去处理这个事情的话,也会打击下面工作的积极性的。没必要好吧。谢谢。”
翻查资料,宋海荣不但是工会主席,还是桐昆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支部书记,身兼多职。宋主席尤其忙于各种党建、政治工作,包括在工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播撒信仰的种子”,组织集团观看二十大直播等等。然而,在职工遇到工伤与赔偿问题,最需要工会提供帮助的时候,宋主席却说 “很忙”、连了解事件和找人跟进也不愿意。
图片来源:《浙江工人日报》文章 “红色治理”凝聚职工向心力 桐昆集团深化“产改”筑牢企业根基
十八大之后,大量地方工会抛弃维护工人权益的主业,花费大量时间去“学党章、挂党旗”的不在少数。而像桐昆集团这样的私企,如今也要有专人去大搞党建。以往在经验中,厂方工会主席不愿在工伤事故或者工人权益上代表工人的原因,往往是这些工会主席一般由资方高层担任,从立场上难以代表工人;而这次的个案中,工会主席却连资方的立场都不用考虑,大概单单是党建工作已经让他忙的不亦乐乎了。如果在工厂“播撒信仰的种子”是为了让“员工有信仰,企业有力量”,那么作为党员的工会宋主席,也不应该不知道中共二十大上所强调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知道,工会的主要任务应是为职工争取权益,令职工对工会、法律有信心。如果工会主席连聆听职工求助也没时间,似乎代表承揽职务过多,或是时间资源错配。
作为上市公司的桐昆集团在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声曾经自称,“公司十分重视工会阵地建设,把企业工会作为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公司对于员工所提的建议都会认真对待”,另外会“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这次事件不仅显示桐昆集团生产有安全漏洞,还揭示企业、工会与职工的疏离,职工没听说过工会,工会不管职工求助。很明显,桐昆集团在表态和实际工作的落差,某程度上就验证了习近平批评部分党员干部时所说的“表太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却是轻飘飘”。
二十大刚刚结束,既然工会宋主席已然学习了会议精神,我们不妨在这里引用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内容作为诫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注重抓落实,不认真抓好落实,再好的规划和部署都会沦为空中楼阁。”
中国劳工通讯又向嘉兴市总工会讲述李忠发的情况,组织与基层工作部的吴部长热心负责,将李忠发的情况一一记录,并指会将这个个案转交给保障部门处理。他指“工伤属于是职工无过错责任的。你所有的医疗费、甚至包括一些什么费,都要企业来先期付。要把职工的工伤先要治疗好。” 中国劳工通讯又反映了李忠发不清楚桐昆集团有没有工会、桐昆集团工会没有向员工提供协助的事情。吴部长指桐昆集团肯定建了工会,因为桐昆集团是嘉兴市有名的大型企业,地方工会的工作要求是有1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都要建立工会。吴部长也指会了解一下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平日工作是否欠妥、以至于有职工不知道工会。
中国劳工通讯10月再与李忠发家属联系时,家属表示李忠发还在就医,厂方没拖欠医疗费,每月工资从2000元提升到3000元,嘉兴工会在其中确实提供了协助。
企业工会与地方工会之别
此次事件显示了企业工会与地方工会面对职工维权、求助时的态度差异,企业工会推搪不管,市工会则较为积极处理职工的求助,帮助职工讨回部分合法权益,两方对比相映成趣。明明是更加靠近生产第一线的企业工会,却反而眼睛朝上、不问工人疾苦。实际上,企业工会在处理劳资纠纷时偏向管理层、不重视职工诉求并非个例,背后牵涉整体企业工会的组成与性质问题。
学者冯钢在《企业工会的“制度性弱势”及其形成背景》一文中指出,企业工会领导往往由企业管理层/行政部门兼任。这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度遗留的结果。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所有权属于国家(而工人理论上是国家的主人),没有所谓“劳资矛盾”,更多是上下级行政单位资源调配的矛盾,企业管理者与工会都希望将更多资源留在企业单位,利益相对一致。工会还有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刺激劳动积极性的任务,因而有企业管理的角色。改革开放后,企业所有权与工人分离,企业与工人利益分化,但企业工会仍是由企业管理层/行政部门兼任(国企、民企、外资皆如此),且仍然承担调动生产积极性、维护生产秩序的功能,工人不认同工会为“自己的”组织,工会在劳资矛盾爆发时,也不积极站在工人一方维权。劳动法学者艾斯特所著书籍《中国劳工新境况——劳动关系的变迁与挑战》也指出,企业工会领导人一般是高阶主管,同时有党员身份。企业管理层要求企业工会干部忠诚,加上企业工会的资金来自企业,令工会难以切实代表工人提出诉求。
与企业工会的傲慢相对的,是地方工会有所作为的积极表现。嘉兴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清晰明白工伤事故问题的责任谁属问题,并有行动促成工人讨回应得的医疗费用、较高的工资发放。一直以来,外界对于地方工会的观感一般都是碍于招商引资压力,面对劳工问题,工会方面往往会给地方大企业一些“面子”。而这次嘉兴市总工会的表现则令外界看到,在全国总工会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会最根本最紧要的任务,在嘉兴仍然是有所作为的。而工会干部的工作作风也肉眼可见的得到了提高。
此次嘉兴市总工会为李忠发争取到部分权益固然可嘉,但值得注意的是李忠发所得(包括工伤期间工资及伙食费)依然低于法律规定。《中国劳工通讯》期望嘉兴工会能够以法律为准绳,继续为职工争取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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