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1月12日消息,11月11日中午,位於河南省鲁山县梁洼镇的新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至12日下午已经证实33人遇难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由於矿主潜逃,以至无法提供下井人数、矿灯发放记录和井下图纸等等。梁洼镇医院一名医生说,烧伤的伤员当天已转到县医院去,后来由於伤势过重,於当晚又转去了平顶山矿务局总医院。该医院烧伤科一名护士说,3名被抢救的伤员情况都非常危险。
鲁山县安监局一名官员表示,这家矿属平顶山市管煤矿,不在县安监局管辖范围,
所以不清楚这家煤矿的具体情况;但平顶山市煤炭局一名官员否认这家煤矿归市里管,并证实该矿归平顶山市司法局管辖,而且曾经是劳改煤矿。
《中国劳工通讯》致电平顶山市司法局查询,一位自称是一般工作人员的官员一口否认该矿属司法局管,并说这些说法只是疯言疯语的传言。但后来另一名值班人员接受访问,先是表示不清楚该矿是否归司法局管,后来又证实司法局领导全都去了事故现场,仍然不肯正面回应问题。
《中国劳工通讯》后来找到一名住在离发生事故的矿井不到一公里远的村民,终於证实了新生煤矿原本是司法局矿,但后来变卖成为了私人煤矿。另一名住在出事煤矿附近的村民说,在这里下井挖煤的矿工都是来自四川,湖北,陕西等地的外地农民。鲁山县总工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几年前曾经搞过煤矿工会组建工作,后来大部分都没了,现在的情况如何并不清楚。
据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资料,1997年3 月4 日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红土坡煤矿曾经发生过一次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8 9 人死亡,9人受伤。事后平顶山市副市长张朝俊被行政记过处分,市煤炭局长范春兴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市地矿局长冯尚贤被行政记过处分。鲁山县县长陶洪臻行政记过处分。鲁山县原县委书记张柳松党内警告处分。县煤炭局、粱洼镇的有关领导分别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梁洼镇煤管站站长王国良行政撤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红土坡矿矿长郑国选、董事长郑玉江、总煤师刘长江、三官庙矿矿长张国民、联办矿三井矿主和建西等人,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劳工通讯》
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