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要求合格煤矿年底前为井下矿工上保险

2002年07月19日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煤炭行业办获悉,凡江西省境内国有煤矿和经整治验收合格,五证齐全的各类煤矿企业,均须在今年年底前依法为每一个井下作业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煤矿企业为其井下作业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额可依据当地的工资水平、生活水平和煤矿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每人最低不能低於5万元。

人民网
200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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