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丧命传送带 厂规大於生命?

2002年09月03日

南海市里水镇某工厂一名工人上夜班工作时,不慎将手夹在机器中,同时一起上班的工友由於不敢擅自做主关停机器,跑到数百米外的另一车间叫来另一工友后,然后才一起跑到厂办公大楼请示睡梦中的厂长,待厂长赶至事发现场后,出事的这名工友因伤及大动脉流血过多死亡。

事发之后,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已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在详细听取家属的情况介绍后也已备案。



评说工人日报:漠视生命的背后

人命关天是孩子都懂的浅显道理,为什么眼看著工友生命危在旦夕,旁观者不去施救而去请示呢?据说该厂工人都熟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除非有厂长指示,没人敢擅自中断生产,否则“一切损失由其负责”。难道厂规重於生命?可见厂长之权威,工人之服从使得权威到了可以扭曲人性,服从到了无视生命的地步。

治厂当然要有厂规,但厂规再严也大不过生命。假如卷入机器的是厂长,该按什么规矩办呢?工作当然要守纪,但守纪不等於驯服。如果因为怕违纪而麻木到不顾人命,那是人性的悲哀。也许厂方会辩解,厂规不成文,更没有说见死不救。但报导中关於当班职工不满员、值班厂长在睡觉、事后将死者亲属拒之门外以及不接受采访等细节,说明厂方知道难脱干系。

死者工友的行为更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我们的工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漠视工友生命的背后是不是有个人利益的考虑?甚至因此连自己的生命也漠视了呢?

市场经济并不意味著只有金钱、利益、规则,而排斥了良知、爱心、人性。这种倾向确实存在於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应该警惕。

北京青年报:什么样的文化生态

那名工友看著刘克超手夹在机器中360度旋转时,是在经过自己的理性判断之后,才作出选择的。在这里,他显然也面临著一个两难的困境,每一种选择都是有代价的。立刻关停机器,对刘克超有利,但自己违反了厂里的不成文的规定,可能要付出代价;请示厂长,自己不必承担擅自停机所造成的后果,但刘克超肯定要为此付出代价。他选择了后者,问题是他为什么选择后者,刘克超得救的价值在这里显然要超过停机的损失。

这名工友作出的是有利於自己的选择,至少他认为是有利於自己的。因为他按照规定(不成文)办事了,他不必承担擅自停机的损失责任。但是在这里仅考虑一个人的利己动机还是不够的,他的选择本身有强烈的“社会教化”色彩。我们是在一种强调“集体本位”的价值观念中长大成人的,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缺乏对生命个体的人文关怀,导致了对人本身没有应有的尊重和爱护。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但确实又是深入骨髓的,以至於在看到刘克超遭受死亡威胁时,这名工友没有立刻升起救人第一的念头。

我要说的是,工厂里也缺少一种人性化的空气。这一点从死者的老父在瓢泼大雨下被保安硬性从厂里拖出来可见一斑。一个工厂只是一个缩影,“人本位”的价值观的缺乏,影响著每一个生活於其中的人的选择。我还要强调阿龙的辩解,它说明当时现场换成另外的工友,他也许还是会先去请示厂长。所以在这次事件中,我们与其谴责那个不立即救人的工友,还不如去反思我们的文化生态是否出了什么毛病。因为,人很大程度上是文化的产物。

人民网

20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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