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 农民工职业病

2009年08月15日



7月27日,张海超在新密市刘寨镇的家中休息。

        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近期成爲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一走投无路下的无奈之举,集中暴露了当前农民工工伤维权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一个农民工的职业病鉴定,爲何演变成“开胸验肺”的悲情故事,竟然弄到卫生部督导、专家组调查的地步?他的维权之路,爲何演变成一起公共事件?如何使“开胸验肺”的悲剧不再重演?本社汇选有关论点,供读者参考。(评论员:柯 冠)

        第二页:与其等死不如去赌 开胸验肺讨公道  第三页:职防所诊不出尘肺 睁著眼睛说瞎话
        第四页:民工愈维权愈受伤 职业病形势严峻  第五页:职业病防治拒修法 开胸验肺是个案?

一、与其等死不如去赌 开胸验肺讨公道

1、索赔无望求助无门 “开胸验肺”揭穿诊断谎言

        张海超,这个今年才28岁的年轻男子,怀著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朴素愿望,2004年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确诊爲尘肺,但却被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爲肺结核。6月22日,多方求助无门之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劝阻,自费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下称郑大一附院)做了开胸手术寻求真相,以无比悲壮的自残方式揭穿谎言,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河南《河南日报》)

        张海超“开胸验肺”之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普遍关注,让社会再一次将目光聚焦于一个重大话题——农民工健康。这个骇人听闻的悲剧,让我们看到下层人民维权何其艰难,看到法律对公民的保护是多么的苍白无力,看到劳资关系多么扭曲,以及相关的社会保障机构的道德良知的沦丧到了何种程度。(北京《中华工商时报》)

2、以命相搏“开胸验肺” 活检看似悲壮实则悲哀

        媒体报道容易让人误解,以爲打开胸腔之后,肺上的粉尘看得更清楚了,所以张海超的病就得到了确诊。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张海超说,“6月16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给我检查后排除了肺癌和肺结核,但依然无法证明我得了尘肺。我问医生还有什么办法,医生说可以做CT穿刺,这个办法也能确诊尘肺,但是我知道职防所不认这个。我再问,医生说,还有一个办法,活检。”

        “我一听开胸验肺这个办法,只用了5秒钟,就下定决心做这个手术。我是这么想的,我当时只有两条路,一条等死,一条开胸。如果再不确诊,那么我只能等死了;做开胸手术,无非两个结果,一个不是尘肺,那当然好;如果是尘肺,那么我确诊后就可以去申请赔偿、进行治疗。”张海超说,“开了胸,这个总有说服力了吧,职防所你不可能再不承认。”(浙江《钱江晚报》)

        在开胸之前,医生告诉张海超这个手术有风险,他可能下不了手术台。但张海超说等下去也是一死,与其等死,还不如赌上一把,总不能以后死了之后做尸检才知道真相。前进一步是手术刀、后退一步是病魔缠身而难以生活,一个农民工以如此极端的方式与命运抗争,与其说是个人的无奈,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哀。“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中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江苏新华报业网)

        虽然身患沉屙的张海超挺过了这一刀,但他的“开胸验肺”之举幷非没有代价,15厘米长的伤口让他现在依然感觉疼痛;手术造成了肺部粘连,医生让他每天吹气球增加肺活量来自愈,到现在还没有起色;手术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原本在郑州上400元一个月幼儿园的女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重新回去,唯一让他欣慰的是自己的尘肺真相大白。(上海《新闻晨报》)

3、维权必须“特事特办” “开胸验肺”重创社会公正

        “开胸验肺”是一个分水岭:没开之前,张海超爲了否决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肺结核”的诊断,一年多时间里,花了9万多元,在郑州、北京各大医院检查,都证明是职业病“尘肺”,可郑州方面就是不认。(重庆《重庆日报》)

        而在开胸之后,张海超的悲惨命运开始牵动人心,媒体轮番报道之后,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纷纷作出批示。据报道,批示该案的领导有:卫生部陈竺部长、书记张茅、副部长陈啸宏,河南省徐光春书记、郭庚茂省长、宋璇涛副省长。这些领导如此关心,幷不是因爲看到张海超打开的胸腔里肺叶上的粉尘有多么厚,而是看到这个青年的抗议行爲有多么激烈。于是此事终于“特事特办”,郑州市政府成立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爲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卫生部派出专家督导组赶到了河南,甚至专程到张海超家中爲他看望会诊,结果张海超和他的几名工友,花了好几年都没能得到确诊的病,一夜之间得以确诊,曾经艰难无比的维权之路似乎已经成了一条坦途。(广东《南方都市报》)

        手术刀下,郑州新密相关部门的顔面尽失,当地在各级领导关怀下,雷厉风行表达了亲民的愿望,频施德政,撤职查办责任人与大规模排查职业病幷举,形势一片大好、坏事又成了好事。(北京《新京报》)(河北《燕赵都市报》)

        但是,凭藉当今的医疗技术,证明一个尘肺病又有何难?而张海超却爲此奔波了近两年,不惜“开胸验肺”,甚至惊动卫生部派出专家组亲自督导,才得到一个结果。是不是所有的尘肺病鉴定,都必须要开胸才能认定?是不是所有的尘肺病鉴定,只有在卫生部督导组的监管之下才能有个公正结果?郑州市委市政府如果早一点“高度重视”,会出现今天这样的结果吗?(北京《中国青年报》)

        7月30日,张海超坐在自家院子里接受记者采访,他说原来是上诉无门,现在是大半夜两点站长亲自把结果送到家里;原来是求爷爷告奶奶谁都不理,现在是自己连做复诊或者鉴定都没有决定,最终结果就莫名其妙地冒出来了。“工友和村里人都说我撑了这么久,终于赢了。我知道自己在诊断上确实赢了,但是现在已经是尘肺病Ⅲ期,就是晚期了,这个病到了这地步就没法逆转,治不好了,如果我早一点确诊的话,还能洗肺,从这个来说,我肯定是输了。”(北京《北京晚报》)

二、职防所诊不出尘肺 睁著眼睛说瞎话

1、尘肺病诊成肺结核 郑州职防所阻住维权路

        早在2007年1月,新密市卫生防疫站就曾爲振东公司员工做过体检。防疫站当时根据胸片已发现张海超胸部有问题,在诊断书上清楚写明:请“复查诊断,尘肺?结核?”通知公司让他去复查,但这个通知被振东公司截了下来。被单位欺骗这一事实令张海超无法接受,他决定先确诊再索赔。当他前往郑州市职防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相关材料。讨要多次无果之后,张海超开始上访,经历千辛万苦,直至如愿以偿在职防所完成诊断。这时,距离张海超被怀疑患上尘肺已经过去了近20个月。(北京《中国企业家》)

        5月12日,张海超获得了在郑州职防所诊断的机会。然而,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5月25日,郑州市职防所出具的鉴定结果竟然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幷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在北京协和医院、北医三院等国内一流医院都怀疑是尘肺病的情况下,郑州职防所居然给出“肺结核”的结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只有职业病病人能“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这意味著没有职防所的职业病证明,就没有一切:没有工伤待遇,没有对企业提起索赔的权利,甚至拿不到一粒救命的药丸。(四川《成都商报》)

        “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幷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的专业术语,令人如堕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如同天书。郑州市职防所副所长李国玉解释说,“我们的诊断结果幷非肺结核,0+期,就是怀疑尘肺,但还不到Ⅰ期尘肺的标准”,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爲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而由于张海超悲壮地选择了“开胸验肺”、引入媒体广泛关注,在张海超维权路上重重设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做下的丑事,遂成丑闻。(北京《人民日报》)

2、误诊当不了挡箭牌 职防所昧著良心做假证

        “开胸验肺”事件披露后,经河南省领导批示,7月26日,郑州市卫生局责成郑州市职防所组织人员,到张海超曾经就诊过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单位收集张海超诊断、检查、治疗及病理学等资料,幷详细了解张海超职业史,邀请职业病专家会诊,当晚,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Ⅲ期”。(广东《南方人物周刊》)

        张海超说,“如果对于我的病难以诊断,完全可以另找专家给我鉴定,而不是这样稀里糊涂地下一个结论,太不负责了。而且短短两个月时间,前后诊断结果差别这么大,原来是无尘肺,现在则成了尘肺Ⅲ期,你医技再不高也不可能出现这么严重的错误,这不是用‘医术不高,水平不够’就能解释的。” (广东《现代快报》)

        而且,张海超在“开胸验肺”之前,已经在多家医院做了鉴定,鉴定结果都是“尘肺病”,但郑州市职业防治所睁著双眼说瞎话,硬是诊断成了肺结核,幷称其他医院“没有做职业病诊断的资质”。这真是咄咄怪事!明明患了“尘肺病”,有资质鉴定的机构却选择性失明;当其他机构鉴定出了结果,职业防治所又称其不具资质,这不是陷患者于两难境地吗?(北京《北京日报》)

        其实,雇主良心蒙尘,还不至于将张海超逼上“开胸验肺”的绝路,关键是具有裁判地位的职业病防治所,偏偏将很简单就能判断出来的尘肺“诊断”爲“肺结核”,其中的隐情就值得探析,这究竟是无意的误疹还是有意的替雇主推卸责任做假证?如此明显地爲资方开脱,这其中有没有利益牵连?这种机构究竟“替谁说话”?在“独门独店”的职业病鉴定体系背后,潜伏著怎样的灰色利益格局?对于被法律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又靠什么来保证他们的公信?(贵州《贵州都市报》)

3、善后雷声大雨点小 问责不能替代法律追究

        7月28日,郑州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决定停止所长李磊工作、接受调查,免去李国玉副所长职务,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3位职员的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新密市卫生局免去耿爱萍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监督所所长职务;责成有关部门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福建《福建日报》)

        至于各人在此事件中的角色分饰、责任区分,却被这份语气匆匆的“判决书”统统省略。但是,行政问责不能覆盖法律追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幷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针对“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爲什么“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是尘肺”,郑州职防所竟然“做出这么低级的误诊”?这样的悬疑必须进行追究,因此“撤销尘肺病诊断资格”显得避重就轻。如果技术水平低下导致误诊可以解释和推脱一切,难保不会有更多“专家”有恃无恐、以专业爲武器,做杀人不见血之事。而且在当前医疗技术水平下,区分尘肺病和肺结核幷不难,爲何有关职能部门非要等到媒体“曝光”、社会持续关注、省部级领导批示后,才想到查漏补缺呢?(广东南方报业网)

四、职业病防治拒修法 开胸验肺是个案?

1、用人单位“自证其罪” 职业病防治体系太荒唐

        张海超的床头摆放著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不少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收集这些资料的过程正是张海超寻求职业病鉴定保护屡屡碰壁的过程。申请职业病诊断手续繁琐,是劳动者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其中多项都须弱势的劳动者向强势者索取,与虎谋皮,结果可想而知。只爲了获得这一求诊“资格”,张海超上访两年,以致丧失了最好的治疗时机。

        让给劳动者造成健康伤害的企业提供不利于自身的证明,而一旦劳动者通过职业病鉴定机构诊断患上了职业病,就需要企业出钱,这是一种怎样的制度逻辑?(广东大洋网)

        不少医生即认爲:“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帮助企业推卸了责任。”在用人单位不愿“自证其罪”的情况下,这个规定人爲增加了职业病检查的难度,抬高了职工维权的门槛。它到底是有利于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还是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北京《北京青年报》)

        张海超爲证明自己患病而不惜“开胸验肺”,他挨的那一刀其实也砍向了“有病”的职业病鉴定体制。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鉴定由当地职业病防治所进行,正是这种“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垄断式、封闭性制度设计,将职业病患者逼入了一个“说你有就有,说你没有就没有”的绝望境地,除非你有超出常人的勇气,以极端方式寻求制度外的解决之道。可是,有多少人敢于“开胸验肺”,以巨大的风险成本来换取那一点幷不能完全指靠的希望?(河北《燕赵晚报》)

2、毛群安抛出“个案说” 职业病防治法暂不修订

        某种意义上,张海超与《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堪同孙志刚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相提幷论。唯有修订职业病诊断法,“开胸验肺”事件才可言“解决”。也唯有如此,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悲壮,才真正有所价值。(北京中国经济网)

        就目前而言,《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两项漏洞,成爲衆人讨伐的靶心。其一,看职业病必须由工作单位提供资料。其二,职业病鉴定要交给一个垄断的机构。前者实质上是要求用人单位“自证有罪”,因此,会导致用人单位积极逃脱责任和义务;后者则是一种权力垄断,使得职业病鉴定很难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倘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是有缺陷的制度,让张海超维权之路,变得漫长而艰难。(广东《羊城晚报》)

        因此,舆论要求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呼声愈来愈高,但是,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却作出了让人心寒的回应,“一个办法或者法律,都是经过了诸多调查论证,包含了很多案例的经验教训,‘开胸验肺’事件属于个案,在个案事件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具体地来进行解决。”“个案”一下,大事可以变小,坏事可以变好;“个案”一下,弊端明显的职业病认定体系可以显得久经考验,体制变革不需要推动。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能、应担的责任,在“个案”的论断中,也潇洒地推卸掉了。(湖南《潇湘晨报》)

        面对职业病防治所与企业的“合伙”把尘肺说成肺结核“权力诊断”的仅仅是张海超一个人吗?就在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发生后,郑州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虞继亮7月30日称,张海超的4名工友也被确诊爲尘肺病。对此,网友“偶也脑残”批评道,“卫生部对‘个案’思考与公衆对‘个案’的思考,处于冰火两重天,一冷一热,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一些政府部门对百姓利益诉求的巨大冷漠。”那么,需要多少人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才能唤醒法律和体制,去做出必须做出的改变?要制度设计者来承认所设计的制度有漏洞幷尽快纠正,显然是一个极大的难题。(湖北荆楚网)

3、农民工保护不到位 职业病防治体系响警钟

        所有生活在尘肺病阴影中的工人都应该感谢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抗议,因爲尽管卫生部仍然嘴硬说他的情况“只是个案”,不肯松口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的一些荒谬规定,但还是紧急发布了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幷啓动了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现状调查。(广东《南方都市报》)

        一组庞大而冰冷的数据摆在公衆眼前:2008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达13744例,我国尘肺病诊断病例已经超过60万人,存活47万人左右。其中折射的,正是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政绩,忽略甚至无视经济高速发展目标之下劳动者的健康,在工业车轮前进的过程中,烙下“职业病”的沉重暗影。(北京《中国企业家》)

        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一位负责人说,“职业病首先在防,《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爲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幷且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比如尘肺问题,该法明确规定要求相关企业采取降尘、防尘措施,而且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实施监管,可是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过多的力量去做这些事情,监管措施基本上是空白的。” (上海《第一财经日报》)

        河南省卫生系统一位人士表示,“在GDP与职工利益的天平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显然偏向了前者”。“开胸验肺”事件提醒我们:以往那些爲了追求经济发展“迁就资方、将就劳方”的思路已经诱发出诸多社会弊病,体制性纠偏成爲当务之急;公共政策不能只以下层“不出事”爲目标,必须俯下身来,直面各种各样的劳资矛盾。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借力亿万农民工的同时,也积压了不少问题。人们不应一边赞美农民工推动经济发展的伟大贡献,一边让他们在资本和权力的双重挤压下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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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9年08月14日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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