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广西藤县林业局跟县里21个村联办林场,林业局和村里各有分工,收益分成。1984年采伐后村民应得的80%被镇政府截下,作为开支。多年来, 村民代表一直要求政府还钱,但至今分文未拿。近年来,镇政府招商招来开采铅锌矿和锰矿的企业,其废水污染了多个村的食用水源和大量土地。多年来村民一直上 访但却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