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人举起的大棒 握在谁手中?

2002年09月03日
赵启强

最近,一些私营企业主殴打、虐待工人的事件屡屡发生;在国营企业,虽然对工人的人身伤害事件不多,但作为企业名义上的主人,完全处於无权的地位――别说对工厂的命运,就是最起码的生存权益也完全掌握在厂长经理手里,工人的社会处境越来越令人担□。

於是一些媒体开始谈论工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并且涉及到当今中国工会组织的改革问题。

近日,在某媒体上看到一篇文章,涉及到这个问题:

工会的关键人物是工会主席。传统的工会主席是企业的领导,工人即使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工会主席的待遇也不变,工会主席的利益和工人是分离开的。

可在私营企业里,哪个老板愿意花钱养一个主子,即或是说,老板们愿意养一个主子,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工会主席们很可能调转枪口对付工人的合法要求。那工人岂不是更惨。

所以,工会是行政部门和工会主席是行政职务的属性,注定了工会在企业里消失的命运。

尽管此文只是就私营企业殴打工人的事,发了一点儿感慨,却引发出一个更加沉重的感慨――

这些年,我们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经济增长率,我们谈市场经济,谈加入WTO对中国挑战,我们对国有企业的命运□心忡忡……然而,我们的专家学者对工人生活状况和命运表示过关注吗?

这里涉及到了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在一个仍然被称为社会主义的国家,工人的生存状态、社会地位,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个问题几乎是伴随>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而产生的,它曾经为一些无产阶级理论家、政治家所高度关注,并且引发过一次关系到无产阶级国家前途命运的论战和政治斗争。

甚至可以这样说,社会主义国家半个多世纪的沧桑、蜕变,无不与这场政治斗争的结局有关……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初,以全俄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主席亚、施略普尼柯夫和苏共杰出的女革命家亚、米、柯伦泰为首的“工人反对派”,在联共第十次代表大会上,重申了联共党纲中关於“工会应当做到把统一经济整体的全部国民经济的全部管理切实集中到自己手中。”的工人自治原则。

“工人反对派”提出,“我们要消灭国家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国家经济部门中的官僚主义”,要求“把国家工会化”;甚至提出:“工人阶级的最高形式不是党而是工会。”

在这次会上,“工人反对派”公开反对“一长制”,“反对党在政治上的最高权力”,认为这是苏维埃政权开始蜕化变质的主要原因……

“工人反对派”的立场遭到了列宁的坚决抵制。

列宁正是“一长制”的提倡者。列宁认为:“任何大机器工业――即社会主义物质的、生产的泉源和基础――都要求无条件和最严格的统一意志……怎样才能保证意志有最严格的统一呢?这就只有使成百成千人的意志,服从於一个人的意志。” □

列宁在这个问题上的盟友托洛茨基则更加激进,他提出“劳动军事化”的口号,说劳动“对全国来说是义务性的,对每个工人来说是强制性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基础。”

“工人反对派”却坚持工会对工厂和国家的管理权力。他门认为,集体管理是“是无产阶级的、有别於所有其他社会阶级的、特殊的、独树一帜的标志。它是最民主的组织原则。”

柯伦泰对“一长制”的反驳更为尖锐,她说,如果“不相信工人集体的创造能力”那就必然“鼓吹这样一种幼稚可笑的信念,即可以通过官僚主义方法实现共产主义。”

奥新斯基则在报上撰文,发出了在今天看来绝非危言耸听的预言性警告:

“我们赞成凭工人自己的阶级创造力来建设无产阶级社会,而不是凭借“工人巨头”的旨意来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以信赖无产阶级的阶级本能和积极的阶级能动性为出发点。假如无产阶级本身都不知道怎样为社会主义劳动创造必要的先进条件,那麽就没有任何人能为无产阶级做到这点。任何人不能强迫无产阶级这样做。如果对工人举起大棒,那麽这根大棒不是握在另一个社会势力手中,就是握在苏维埃政权的手中……到那时,苏维埃政权就将把自己毁掉,而不成其为无产阶级专政了。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组织必须由工人阶级自己去创建,否则就根本创建不起来;某种别的东西会被创建起来,那就是国家资本主义”。

在这场关於集体管理还是“一长制”,工会管理还是国家管理的争论中,几乎“所有的工会代表都倾向于集体管理,而所有我党领袖都反对这一点,因为他们都喜欢从国家体制的角度来评价一切事物。”

1920年元月,列宁与托洛茨基联合起来,极力要求参加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的党员接受“一长制”和“劳动军事化”的建议,然而在60多名党员代表中,只有两人支持他们。“列宁在过去从来没有遭到过这样断然的拒绝。”

在这场党的领袖和工会的领袖的分歧中,我们看到了工人阶级与它自己的政党之间的第一次对抗。

党战胜了工人阶级。联共第十次代表大会之后不久,“工人反对派”被宣布为非法组织。

八十年过去了,历史非常残酷的证实了当年“工人反对派”的预言――国家垄断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冷酷的官僚主义权力最终埋葬了社会主义。

这是工人阶级的不幸――今天,工人阶级所面临的已经不是如何取得对工厂和社会的管理权力,而是连自己的生存权也无力保障的无奈;甚至连这个问题的提出和思考已很难由工人阶级自己来进行了……

那麽,在精英辈出的中国学术界,还有人屑於这个与学问几乎无关的问题吗?!

注释:
《苏联共产党决议汇编》第一分册,542页 (人民出版社64年版)
《列宁全集》中文版27集245-246页。
《工人反对派》73页(商务印书馆)

北大>角地
200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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