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签订首份集体合同,月工资平均增加224元

2011年03月29日
今年“两会”期间因员工工资多年未增长而引起广泛关注的家乐福,昨天召开首次职工代表大会,建立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协商机制,无记名全票审议通过第一份集体合同草案,职工工资增长多少将不再只看企业“脸色”,而是由资方和工会代表职工协商决定。合同规定,今后家乐福职工工资年均增长8%,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比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5%。

家乐福从1996年在沪开出第一家曲阳店以来,共开出20家大卖场,目前共有员工人数6474 人。该公司于2007年建立工会,但一直没有开展集体协商和建立职代会制度,员工工资多年未增长。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市总工会、百联集团和联华超市、家乐福工会沟通了解情况,市总工会、百联集团领导共同约见家乐福总经理贝多拉,提出开展集体协商的要约。经市总工会与家乐福两个月长达10轮的集体协商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家乐福将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并且每年2月就员工工资增长进行协商。

上海市总工会与家乐福的谈判主要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核心问题,特别是提高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增加在社会平均工资线以下的职工收入两大焦点问题,工会方既坚持原则、把握底线,又耐心进行法规解释和政策引导。

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家乐福此次签订的首份集体合同,将使70%的职工受益,月工资平均增加224元。此外,该集体合同中还增加了数项保障职工权益的条款,如为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发放第13个月工资;每两年组织女职工包括退休女职工妇科体检;为员工办理工会互助保障计划;增加员工淋浴设备,并设置员工专用自行车停放区域;为所有当月生日员工举办生日庆祝会,赠送礼品等福利待遇条款。

据悉,家乐福是继麦当劳、沃尔玛之后,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又一家世界500强在沪企业。市总工会副主席茆荣华表示,一些外资企业集体协商过程艰难,反映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在协商矛盾上缺少有效的方法。市总工会表示,将调研集体协商的难点和瓶颈,推动完善地方立法以及形成集体协商的促成、调处和监督机制,推动世界500强在沪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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