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期工权益频遭“短斤缺两”,没合同缺法律维权难

2012年08月21日

中工网讯 近日,大学生们即将结束暑期实习或者打工生活,而学生暑期工权益被侵害事件也逐渐浮现。

福建江夏学院大二学生朱彦彦,暑期在一家工厂兼职工作22天,辞职后却只拿到98元工资。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200多名实习生,因住所条件差,深夜流落街头。

这种案例比比皆是。对于大学生来说,实习是其踏入社会的必经“预备期”。但也正因为是“职场新鲜人”,其权益沦为板上“鱼肉”的实例并不鲜见。大学生网络自曝权益被侵过程——“黑中介”,被加班,无福利,少报酬。因为缺少劳动合同,无法认定劳动关系,又无相关其他法律规定,许多大学生尽管知道自己权益被“短斤缺两”却投诉无门,“谁也不会为几百块钱去打官司,”大多数人除了在网上爆料之外,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黑中介” 伸手校园

招聘兼职模特是校园里常见的小广告。这种手写小广告的张贴人一般是本校学生。这些学生就是火爆校园的“学生中介”。

沈阳一所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徐丽身材高挑外形靓丽,曾经多次做过礼仪模特。拥有一些人脉关系的徐丽平常会介绍一些“活儿”给同学。同学每人可以获得50~100元左右的收入,徐丽也可以获得相应提成。

徐丽认为,短期兼职一般不会签合同,所以中介和学生都比较信任自己,而且因为两头都比较熟悉,她可以很好地协调,“不会白拿抽成。”

和徐丽一样,“学生中介”的普遍流程是,活跃于所有与“暑期工”相关的平台:先向企业了解用人需求,然后快速招揽学生,再将学生成批介绍给企业,从中收取中介费。

然而,随着学生暑期工市场迅速壮大,各种暑期工中介活跃异常,鱼龙混杂。“黑中介”的黑手伸向校园,甚至拉在校学生下水,做他们的招工代理。在收取中介费的同时,大部分中介并没有与学生签订用工合同,一旦学生的权益遭到侵犯,维权甚为艰难。

不少中介资质参差不齐,大都打着介绍暑期工的名义,来做学生工的“人头生意”。虽然各级中介的获利方式有所不同,但基本一致的是,各级中介除了分享学生的中介费之外,还会“按人头收费”,比如,一级中介跟企业商量好学生工待遇,然后再从中克扣部分工资,或从每个学生工每小时的工资中扣1-2元,或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而二级、三级等中介则主要按人数来拿提成。

“企业实际发的工资与学生工每月领到的,一般都差四五百元。”一位代理人介绍。

被加班, 少报酬,无福利

近日,有调查显示,学生实习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暑期兼职工的待遇都达不到“及格线”,最多甚至能相差近三分之一。

笔者调查发现,除了薪资之外,暑期学生兼职的高温福利待遇等也是无从提起。

“从来没说过有高温费。”在某外资餐厅兼职送外卖的李刚说,在他的待遇中,只有所谓的业务提成,也就是视数量多少,每送出一单,可以提成0.5元至1元。

而很多企业负责人都明确拒绝了“高温费”一说,“我们的服务员都是在餐厅内工作,有空调,不可能再给高温费了。”

超时工作和没有加班费也是大学生实习中头疼的事情。

“公司一般不会安排重要活儿给我们实习生做,锻炼机会少得可怜。”王磊今年下半年将开始找工作,于是,他乘着暑假找了一份实习希望增加履历分量。 “具有挑战力的工作通通和我们实习生‘绝缘’。”王磊无奈地表示,公司一般都只会安排实习生做一些较为机械的工作,最典型的就是数据输入。“最常见到的就是Excel表格啦,我几乎就是个数据录入员。有好几次白天忙得厉害,晚上睡觉做梦都做到Excel表格。”

“在实习阶段,虽然工作量没有正式员工那么多,但你的作息制度得和正式员工基本保持一致。”在一家企业实习打工的小郑表示,自己经常和其他正式员工一起加班到晚上九十点,不然会被认为“不勤劳”“没有眼力见儿”。

对于王磊和小郑来说,加班费是提都不敢提的事情。

为何甘为“廉价劳动力”?

有统计显示,一般大型外企公司支付实习生的酬劳为每天60~100元不等,其中全球五百强企业大多为80元~100元,个别公司甚至超出这一范畴;民营企业及部分国企,支付实习生的酬劳为每天30~60元不等;而一些专业较为特殊的行业,如医生、媒体等等,实习生基本不享受任何酬劳。

曾在媒体实习过的小何说,实习期间,单位未曾支付给她任何形式的劳动报酬。相反,每天的路费、餐费都是自己贴钱,如此“不划算”的一份实习工作,为何还要继续下去呢?小何回答:“竞争激烈,这样的实习还很难进。希望能够好好表现争取留下来,如果不干还得再去找工作,到其他地方也是一样,都得经历这个阶段。”小何这一想法道出了众多实习生为何甘愿沦为“廉价劳动力”的原因。

调查显示,有66.2%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曾经被拖欠、克扣工资。而且,面对这种行为,有66.2%的大学生会为了争取将来被留用的一丝机会而放弃维权。

“工资少,福利无,我们岂非成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在采访中,不少学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一旦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权,学生却遭遇拒绝,原因是学生工们几乎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认定为“非劳动关系”,自然无法享受正式劳动者所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为了这几百元钱,谁会劳心费力打官司?”大部分学生工表示,虽然感觉企业的做法不合理,但还是不得不“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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