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十大方式,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2001年06月06日
(中国劳工通讯编者按:这篇报导说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实际上也是国有企业亏损、倒闭的原因。在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政府和那些腐败、没有基本的责任心、没有能力的企业领导,是国有企业大量亏损和倒闭、大量工人失业的责任者。但是,在今天的中国,这些责任者中的大多数仍然是大权在握,仍然是为所欲为,而我们工人却要承担他们胡作非为的后果。尤其是,这些人在糟蹋了公共财产,或将之据为己后,却说是工人的"铁饭碗"、最基本的福利导致工人的懒惰和企业负担的沉重,是工人导致企业亏损和破产。)

"国有资产流失的方式,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在日前举行的''2001中国石油和化工管理论坛上,国务院派驻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李士忠说,"从任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到派驻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使我最为震惊也是感受最深的,就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从1998年4月至今的3年时间,李士忠先后稽查和检查了7个企业。他根据自己亲自稽查和检查过的7个企业的情况总结说,当前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原因和表现大致有以下10个方面:

一是政府干预,强行向企业摊派和担保。某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接受外商8900万美元设备捐赠,以换取企业产品独家出口经营权。而当地政府却决定让企业进行反担保,造成该企业设备费用比自己购买还多花了1100多万美元,而让外商在此项交易中净赚近亿美元。更莫名其妙的是,这个外商向中国银行借贷的流动资金3000万美元,只还了1500多万,就赖账不还了。而政府主要领导竟然批准决定让这家企业替外商还中国银行1490多万美元的欠款,使企业白白遭受1.2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二是缺乏科学论证,造成决策失误。这类事件比比皆是,某企业总资产不到37亿元,竟然在房地产开发热时拿出12亿多元在珠海、深圳、惠州等地买了大片土地,建了大量房屋。如今,在惠州建成的5栋29层大楼,1平方米都没卖出去,每年至少造成机会损失上亿元。

三是大办三产,进行关联交易,转移利润,使国有资产流向集体和个人。某企业,将本来应该由主业经营的很赚钱的业务,转给有离退休人员经营的、职工集资入股的三产公司去经营。每个职工仅入股2000元,一年后却拿到7万元回报,回报率高达35倍。

四是利用改制、重组,转移资产和利润。有一家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把部份优良资产转移到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本来这个企业只有1.4亿的净利润,竟然将1.6亿的净利润转移到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国有资产转到集体,再逐步转到个人手中,国有企业变成空壳,甚至资不抵债,而合作前企业确有高额利润。

五是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为配偶、子女谋私。有一家企业主管进出口的副总经理,利用妻子是财务部门领导,利用职权,互相勾结,让两个儿子分别在当地和深圳注册两家私人公司,采取高进低出等手段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六是被外商特别是假冒外商套取资金。某企业在搞资金运作时,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个从国内移居香港的商人,这位商人又冒充一家荷兰公司的代表,到中国来投资做生意。这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没有调查这个"外商"的资质和背景,也没有召开董事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下,就一个人说了算,将几千万美元让财务部划出,结果这个假外商携款一跑了之。

七是炒作、私分股票和期货、债券。四川东方锅炉厂原任董事长、总经理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私分、送人2000多万股票,每人将300万到400万元获利装进自己的腰包,结果两人被判死缓,两人被判无期。这个案件,从上到下涉及100多人,轰动四川大地乃至全国。

八是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吃喝玩乐,挥霍浪费。这个问题极其普遍。有一企业的厂长,长期在北京的五星级酒店和高档娱乐场所嫖娼,出手特别大方,每次出手都是几千元到上万元,而且还分别在长沙、北京、广州、香港等地包养情妇。

九是贪小利,吃大亏,有些企业违规拆借。有一家企业在现金本不富裕情况下,为了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将1亿元现金全部借给信誉不好的一家企业,结果不但利息分文未收,本金也最少损失了5000多万元。

十是管理混乱,缺乏责任心。某企业在建设一个只有6500平方米的综合楼工程中,从工程预算、建设、验收、决算、审计,好像手续一切完备。但查账时发现,在工程结算中,却将水磨石窗台按6800平方米与施工单位结算,多付了几十万元。还有一个企业,建一个1100多万的小工程,经查账就多付给施工单位189万。

李士忠分析,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缺乏国有资产管理实体;二是监督不力,经营者,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大,没有约束;三是法人层次多,严重失控,不少单位都有四、五级公司,经营者都不知道有多少子公司,如何控制;四是理想信念淡薄,对国有企业缺乏信心,出现"59岁现象",为自己留后路;五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配差距大,经营者心态不平衡;六是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七是企业责、权、利不明确,不能精打细算,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感兴趣等等。在种种原因中,李士忠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和对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


中青在线青年话题2001年6月6日
作者: 许晖 \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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