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前追讨欠薪 要求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2004年10月21日

【南京日报报导】新闻提示:昨天,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社会劳动保障及追缴欠薪工作部署”新闻发布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析预测,今年我市追讨农民工工资的形势依然严峻,追讨欠薪要提前行动,并提出了追讨欠薪的具体措施。

工资类案件同比上升32%

今年1□9月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受理工资类案件1340件,处理工资拖欠总额3200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2%和45%。目前已为1.65万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851.68万元,其中建□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占案件总量的50%左右。

172企业拖欠工资930万

记者从市建□工程管理局获悉,上半年建工部门以网上申报的形式,对拖欠工程款及工资的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共有172家企业网上填写了《建□领域拖欠工程款调查表》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调查表》。

对172家企业的自查申报统计结果显示,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共计930万元。企业被拖欠工程款2.3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专案拖欠工程款0.46亿元,占拖欠总额的19.6%;房地产开发专案拖欠工程款7.1亿元,占总额的32.8%,其他工程拖欠工程款1.12亿元,占总额的47.7%。

建□从业人员多达27万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延振宁昨天认为,今年农民工“讨薪难”有四大原因。我市在建工程规模较大,从业民工人数较多是其中之一。据统计,目前在我市注册的建□施工企业共有804家,建□施工项目共有5840个,从业人员大约27万人。延振宁认为,“从业人员多,发生工资拖欠的可能性随之加大。”

其次,私人包工头现象依然存在,造成用工不规□,农民工工资“月薪制”难以落实,也造成工资拖欠问题依然严峻。

建□市场的诚信度不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时有发生,也是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原因。

另外,今年主要建材价格上涨,金融机构对房地产等建设专案缩减信贷规模,造成建设成本加大,建设资金紧张,也会影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延振宁表示,在建□企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月薪制”是保障其权益的重要措施。劳动及建工部门要求所有建□企业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时间与支付标准;必须按月支付不低於我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的农民工工资。

同时,劳动部门要求建□企业设立联络员,由施工企业明确专人,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劳动部门与建□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获工程款优先支付工资。

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劳动部门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根据情节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预防、监督和跟踪检查。

欠薪情况不同 投诉部门有别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待工资投诉中发现,许多农民工抱怨“投诉无门”,建工、劳动和公安部门之间,他们不知找哪一个。

「由於建□领域欠薪问题比较突出,牵涉到多个单位、多种款项,因此一旦发生工资纠纷,农民工一定要找准部门。」昨天,延振宁对不同的欠薪情况应该如何投诉进行了介绍。

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或因建设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劳务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被拖欠工资的民工主要找设在市建委的“清欠办公室”。

建□施工企业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则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追讨。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涉嫌卷款潜逃等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新浪网、南京报业网

200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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