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这样的“纪录”不再被“打破”

2004年10月19日






9月19日的《文摘报》摘了《新华每日电讯》的一则报导———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兼省机电办主任李友灿,最近创造了一项“全国纪录”:在连续两年多的时间内,平均每日受贿5.67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70多万元,两年多累计受贿4723万元。其中最多一次就受贿1600万元。

为什么贪官的胃口会这么大?按照现在一般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每月人均消费500元,就可以达到温饱;人均消费1000元,就大致实现小康;人均消费5000元,全家人就可以过得很富裕。而李友灿呢?却每月狂掠170多万元,两年多狂掠4723万元。以他每月花1万元计,这些钱也够他花470年了。

为什么贪官的“纪录”会增长得这么快?我查了一下10年前的记载,1994年11月,各大媒体都有消息,原深圳市计画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创造了建国以来个人受贿的“最高纪录”———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共索贿受贿人民币630万元,美金78万元。两项加起来,平均每日受贿2万多元,平均每月受贿70多万元。而从王建业之后,这个“纪录”便被不断刷新,到李友灿,又大大地增长了。

为什么这些贪官贪起钱来会这么容易?李友灿一天就进5万多元,等於20多个农民一年的劳动收入。权力,难道就可以这样换钱?那些监督机制呢?那些制约措施呢?

我担心,这样的“纪录”会不会过了不久又被“打破”?在我们的周围,会不会隐藏著更大的贪官?贪官的胆子是越来越大,还是越来越小?公共权力被肆意滥用的是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腐败纪录”刷新得越快,说明我们反腐的任务越重。

康熙年间的福建巡抚张伯行,在《止馈送檄》中曾这样写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分,我为人不值一分。”像李友灿这样的“纪录”的创造者,已经远不是“为人不值一分”的问题,而是将永远地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一个地方出了贪官,甚至创了“纪录”,说明这个地方的管理肯定有漏洞。因此,方方面面都应该反思,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否则,就不能保证不会有“不顾风险”的后继者!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汪金友

20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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