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两年来,一些工厂因“买断工龄”引起了工人的不满,有的甚至发生了群体性事件。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著火点。
所谓“买断工龄”,就是按工龄长短,一次性地补偿下岗工人一笔钱,从此以后,他和企业脱离关系,医疗、养老、教育、住房以及其他一切都与企业无关。每一年工龄补多少钱,与企业的现状和支付能力有关。效益好的企业多一些,效益差的企业少一些。一般情况下,有10年工龄的工人,可以拿到两万元左右。
长期以来,中国的国有企业的冗员高达三分之一以上,这是企业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以制造业为例,1998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3064美元,只相当於美国(1995)的3.7%,日本(1994年)的3.5%,德国(1994年)的4.2%,韩国(1994年)的6.2%。也只有马来西亚的五分之一和印尼的三分之一。这样的企业,是无法参与国际竞争的。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必不可少的措施。
从表面上看,买断工龄是减员增效的一个比较简单可行的办法。但实际情况相当复杂。“买断”的价格是多少?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工人得到的工资不是足额的。从理论上讲,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价值,也就是维持工人本人和其子女的物质文化生活的价值,应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在统包统配的劳动制度下,本应属於工资的一部分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费用都由国家扣下了,再由国家对他们进行终身保障。但是,由於国家经济效率太低,政府说是包下来,事实上又包不下来。因此,工人的居住条件十分恶劣,生活质量很差,多数人干了几十年连一间像样的住房也没有。现在要工人和企业脱离关系,就得把过去由国家集中起来的、用於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的那部分钱退还给工人。买断工龄,“买断”的价格就是在工人在职期间,理论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差额的总和。这笔钱的数额巨大。由於多年国家投资效益差,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低,这笔理论上集中起来的工资差额,实际是不存在的。国家只能从现有财政中拿钱,也就是用今天的财政偿还历史旧帐。今天的财政没有能力拿出这笔钱来补偿工人。通常的办法是划出一块国有资产变现作为补偿资金。但多数国有企业拿不出可以变现的资产。再加上在“买断”过程中,买卖双方不具平等地位,价格多少,工人没有发言权。所以在买断工龄中,工人能拿到的只能是他应得的一小部分。
企业效益不好,买断时工人所得甚少,会引起工人不满。企业效益好,减员以后企业效益更好,也会引起离开企业的工人不满。如果在岗工人一年的收入就超过了他一次“买断”时所得,他们会说:这企业是我们多年劳动的结晶,这么好的效益我们不能没有份!群体性事件相当多是在效益好的企业ù妫o生的。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如果采取不当的管理办法,就会引发更大的乱子。
买断工龄,把多年来和他息息相关的企业一刀割断,感情上也难以承受。所以,有人将南唐后主李煜的词略改两字,表述买断工龄的情况:
买不断,管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看来,想通过买断工龄这类办法,让冗员一次性地脱离企业,并不是一个好办法。这种办法其所以不行,其要害是为企业的利益想得多,为工人的利益想得少。几十年来,工人和企业的命运已经联成一体。不把工人安置好,简单地将工人推向社会,非出乱子不行。中国的工人是有觉悟的,国家有困难,工人会通情达理地为国分忧。但是,改革的成本不能只让工人承担,企业、政府、社会各方面分担改革成本,社会才能安定。
减员增效,应当是企业行为。企业减员增效,政府尽可能多地为减下来的人创造就业机会。政府修渠,企业放水。企业在减员增效过程中,必须发扬民主。改革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后才能实施。不能由少数经营者来决定工人的命运。
工人买断了什么?
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在分析东方社会主义企业产权关系问题时,十分正确地指出了一个事实:“那种不能解雇的工作岗位,应被视为近似的产权”。――中国现在有一大群靠拾人牙慧过日子的经济学家,但他们却不敢正视斯蒂格利茨的这个论断,更不敢向自己的人民说明这个事实。 是的,斯蒂格利茨说得完全正确。“不能解雇的工作岗位”实际就是一种产权,即从资本的统治之下获得解放的劳动者反过来统治资本的权利。它体现为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有权占有和支配社会生产资料,有权获得自己劳动的全部产品。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不可剥夺的劳动权
作者:杨继绳
《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