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如何不低於当地公务员?

2008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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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如何不低於当地公务员?

        文/碎雪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於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准不低於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准,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本人觉得政策是好政策,关键是如何落实的问题,近年来国家提出的提高教师待遇的政策很多了,最终都没有好好的落实下去,而公务员的涨工资基数永远的大於教师工资。

        就如本人所在地来说,算是个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人民的生活水准也不低,公务员的工资更是如此,所以人人争当公务员,没有当上的,只怪自己没本事,没有人际关系。现在国家提出了这个政策,目的是鼓励各类人才从教,终身从教。其实如果教师待遇好,工资高,不用鼓励,人们就自动的从教了,现在教师队伍极不稳定,每学期都有辞职的,原因就是待遇差。此次改革是倾向于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问题就出来了,什么叫突出成绩呢?我想还是需要很多标准的。且绩效工资是什么?本人还是弄不清楚的。

        今天同事们研究了一下,觉得会不会是课时费,只有课时费提高,相对公平些,体出了多劳多得,但是,有人也说是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如何统计?以期中期末的考试成绩吗?这也不公平,因为这个成绩不稳定,时时在变化。每学期每学年都是不一样的,难不成教师的工资还要天天的变吗?以哪个作为标准呢?还是不好操作的。而且义务教育的工资是提高了,那非义务教育的呢?比如本人所在校,是一所完中,初中部分属於义务教育,高中部分是非义务教育,岂不是要实行一校两制了?但是在此政策未出台以前,初高中部分的教师待遇可是完全相同的,义务教育部分本来应无课时费的,但考虑到完中的特点,他们还是拿了课时费。那政策出台后,高中部分和初中部分难道就分离了吗?

        政策的目的是提高教师待遇,工资不低於公务员,但具体实施时,还是难定标准,所以,这样的政策开始执行以后,我想困难也是多方面的,各地的理解肯定不同,各校的标准也难统一,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也说不清楚,看来还是一本糊涂账。现在教师工资的发放要看地方财政情况,而各地财政水准是不同的,就如本地吧,各区县的水准都不同,涨一资工资,各区都涨的不同,有的区或许涨了二三百,而有的区条件好,就可以涨到一千多,其实大家付出的劳动是一样的,就因为财政经济情况不同工资就产生了极大的差别,国家要如何调整?况且又说了平均工资,同校不同级的教师工资差距就很大了,所以,我相信最终得到实惠的还是少部分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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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搜狐博客    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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