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吁予民工市民待遇

2004年10月12日
\

【记者马浩亮北京十一日专电】有关部门组织「关於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专题组,对全国一些省份进行调研。调查报告显示,劳动安全堪忧、工资常遭拖欠克扣、缺乏社会保险,成为农民工合法利益受侵害的>大主要问题。百分之八十>乡企存职业病危害。专家指出,农民工多从事苦累险重的工作,有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各级政府应成立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权威协调机构,同时采取措施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员透露,中国每年因工致残人员有七十万,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占绝大多数。全国八成>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病率高达近一成六。广东省抽检了八千多户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超过七千户,占八成六以上。调研发现,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极低,用人单位很少能按国家规定,为农民工交纳保险。安徽省合肥市反映,该市近六十万农民工,参加各类保险的均不足百分之一。

专家指出,从长远看,一亿左右的进城务工人员没有相对稳定的基本社会保险,是社会一大隐患。对於进城农民工这一庞大群体,各级政府没有统一组织协调机构,造成政出多门、效率低下;与《劳动法》配套的就业、工资、社会保障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均未正式出台,农民工维权缺乏法律依据;对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也缺乏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法律依据;这些都造成了政府部门对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不力。

针对当前一亿农民工群体及相关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调研报告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各级政府成立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的权威协调机构;通过试点,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让农民工享受市民待遇;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重大损害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细化劳动合同规定,强制用工单位执行;等等。

这份调研报告还特别提出,应积极吸收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代表维护职工利益的作用。

来源:《大公报》

2004年10月12日

标签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