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4【第一财经】致命的璀璨——佛山皓昕尘肺病事件反思

24 February 2011
水钻在灯光下闪耀着璀璨的光芒,在这美丽背后,是宝石加工业部分工人罹患尘肺病的阴影。企业防护意识的不足、监管的不到位,导致一些劳动者的肺正在失去自由呼吸的能力。

“你相信吗?我真的很希望自己是(尘肺病)一期。”31岁的唐峰在电话里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这位重庆市梁平县的年轻农民正在焦虑地等待千里之外的消息——广东省佛山市,这个他打工八年多的城市,正在进行一场以他为原告的诉讼。

中国已经进入职业病高发期,我们该如何应对猛于虎的职业病呢?
  
冰山一角


1999年9月24日,19岁的农民工唐峰兴奋地进入佛山(香港)皓昕五金首饰有限公司(下称“皓昕公司”),成为一名磨钻车间工人。

2007年11月,体检结果显示:唐峰的肺部出现小阴影。

2008年2月24日,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唐峰被企业裁员,解除了劳动关系。离开时,唐峰没有获得任何补偿。

2010年1月12日,唐峰听说皓昕公司即将关闭,于是从重庆赶到佛山,准备为自己讨个说法。

“为什么‘羡慕’(尘肺病)一期?那样就能名正言顺地拿到补偿,不用像我这么折腾了。”唐峰说。

同为重庆老乡的高元华就是唐峰所“羡慕”的尘肺病一期患者。高元华1995年进入皓昕公司,2005年初检出尘肺病一期。出于对以后病情发展和治疗的担心,高元华没有像其他30多名同事那样选择一次性补偿,而是保留了劳动关系,每月领生活费,约定八年之后再谈赔偿。

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确诊尘肺病一期,这两点都是唐峰所“羡慕的”。但高元华并不像唐峰所说的“不用折腾了”。企业因为要关闭,原定的八年后谈赔偿现在要提前了,而是否能拿到期望中的补偿,还未知。

当然,唐峰面临的未知更多。一方面他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近三年,按照广东省原劳动厅2008年9月11日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之后,即使确诊职业病,也得不到补偿;另一方面他肺部的小阴影虽然给他的身体带来困扰,包括咳嗽、痰多、易感冒、 深呼吸时胸闷等,但在职业病鉴定上并没有确定,最多只能算是疑似职业病。

“我这么年轻,这样的身体,到哪里找工作人家也不要。企业再一分不赔,我以后怎么生活?”唐峰很苦恼。

唐峰的苦恼只是皓昕公司尘肺病事件的冰山一角。据记者调查,从2005年至今,企业先后共检出尘肺病一期、二期及肺部小阴影人员超过500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称,这应该算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尘肺病事件。

从病情和补偿方式来看,这500多人总共分为五批:

第一批是2005年即检查出患尘肺病的工人,有80人左右。绝大部分是尘肺病一期,厂方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赔偿43个月工资,并给付额外 的医疗补偿15万元。他们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厂方承诺,尘肺病晋级,可按法律规定赔偿差额。每年可提供一次体检。2005年到2008年3月之间查出 的尘肺病人,有一部分也按这种方式获赔。

第二批是2005年即检查出尘肺病,但没有和厂方签一次性协议的,有4个人(其中有高元华)。他们谈判一年后,于2006年与企业签协议,和厂方保留劳动关系,厂方按月发生活费给他们,八年之后,再一并谈赔偿问题。

第三批是2005年后至2008年3月检查出尘肺病但没有按第一批方式解决的人,和2008年3月以后检查出尘肺病的所有人,大约有100人。 厂方按照法律规定赔了七级工伤的43个月工资,解除了劳动关系。同时承诺,如果尘肺晋级,可按法律规定赔偿差额。每年可提供一次体检。

第四批是唐峰这样肺部检查出小阴影的人,有300人左右。职防院不认为这些人属于疑似尘肺病。他们已经和厂方解除了劳动关系。有的是被直接裁员,有的是因为种种原因主动离职,这批人未能获得任何赔偿。

第五批是,肺部检查出小阴影,但还存在劳动关系的,有35人。其中一部分人现在还住在广东省职防院,目前还没有到赔偿阶段。

至于肺部纹理增粗紊乱的职工,现在尚不知道具体数字。

尘肺之痛

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其中尘肺病65.3万例。而2000年底,全国尘肺病例数为 558624例,累计死亡133226例,病死率为23.85%。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尘肺病病例每年以超过10000例的速度持续增加。

在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网站上,记者看到佛山工业的三大职业危害因素中,“尘”排在第一位,包括水泥尘、陶瓷尘、铸造粉尘、铝尘、矽尘(玻璃制造、宝石加工等)、电焊烟尘、煤尘等。

皓昕公司就属于其中的宝石加工业。该公司2010年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介绍称:“皓昕五金首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人造钻石的港商独资企业,经 过十几年的努力与拼搏,本公司已发展成为全亚洲最大的人造钻石生产和出口商。公司注册资本8352万港元,员工4600多人,现已在广东清远市新建了第二个拥有7000人以上,规模更大的企业生产基地。”

据记者了解,皓昕公司最早成立于1992年。据多名工人介绍,最初只是一个不大的加工厂,逐渐发展成为同行业的亚洲最大。

唐峰向记者回忆说,他刚进厂时企业的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比现在的条件差很多。”

据唐峰介绍,出于保守商业机密,当时窗户都是紧闭的,厂区不大,机器摆得很密,车间里烟雾弥漫。

“工人根本就没有防护意识,口罩都没有,厂里也从来没有主动给防护。一个班下来,头发眉毛鼻孔都是白白的。大家都是从农村出来的,什么苦都能吃,谁都没有想到职业病什么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人告诉本报。

据工人介绍,企业每年都会组织工人体检,是由职业病防治所的人开车到企业来做检查。但是,在2005年之前工人都没有拿到体检结果。

2005年春节一上班,有几个老工人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好几个人的手肿了起来。刚开始以为是皮肤过敏,没有在意。后来11个自觉身体不适的工 人自己去体检,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好几个人是尘肺病一期,有两个工人已经是二期。

“去年体检还没有事,现在怎么一下子就二期了呢?这其中一定有鬼。”工人有些愤怒。

感到受骗的工人以停工来抗议,最终在政府的介入下,企业重新组织工人进行了体检,结果有80多人检出尘肺病。

在压力之下,企业最终与患病工人达成了上文所说的两种赔偿协议,并且改进防护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在回答本报提问时,负责皓昕公司管理事务的杨锦华表示,公司已经改进工艺,这5年来没有发生一例职业病。

记者问起2005年之前的体检是否没有将实情告诉职工时,杨锦华回答称:“那是历史问题,2005年以后就没有发生过了。”

杨锦华同时向记者证实,皓昕公司在佛山的工厂已经关闭。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皓昕公司在清远市新建了工厂,之所以搬到清远,尘肺病事件是原因 之一。

另据广东省一位知情律师介绍,职业病多发时,往往有些企业会采取关闭工厂、异地再办厂的方法来应对。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陈松根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为了避免企业出现隐瞒病情现象,职防所跟企业签订协议,企业需把职工的签字交给职防所验证。职工也可以到职防所查询检查结果。

长期关注职业病防治的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职业病被隐瞒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不容回避的令人非常悲 哀的职业病防治现状。

除了部分企业为了短期利益不愿承担职业病防治责任外,某些职防所甚至卫生行政部门也会出现包庇现象。

“在各地唯GDP论的情况下,一起群体性的职业病事件就可能对当地的利税大户造成巨大的影响,这也是他们为什么选择包庇的原因。”黄乐平表示。
  
职业病高发期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职业病高发期。从张海超开胸验肺到甘肃古浪尘肺矿工,从四川乐山尘肺矿工再到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毒事件,职业病这个过去被各方忽视的名词正在以令人刺痛的方式逼近并蔓延。专家预言,在今后20年,中国都将持续处于职业病高发期。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

职业病防治公益网负责人邓江湖表示,尘肺病群体的人数远远大于官方报告的数字,卫生部公布的65.3万是一个很保守的数字。很多诊断后没有结论的患者,发病后未进行诊断的患者以及潜伏期内未发病的潜在患者,都没有被统计在内。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刚刚完成一份职业病调查报告和立法建议。该报告指出,根据卫生部提供的数据,我国估计有2亿劳动者在从事劳动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和紧迫。

“从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代农民工开始,亿万生产一线工人在职业健康监护无着的情形下工作,如今已到了高发阶段。而更为可怕的是,新一代农民工如潮水般涌向生产一线,人数急剧上升,但是生产线、作业场所中职业健康水平却迟迟没有显著提高。”报告称。

从事职业病研究二十多年的陈松根也表示,职业病重点在于防。许多职业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治愈,而注重在“防”上下工夫,就能以并不很大的付出避免劳动者的痛苦以及企业、政府和社会的巨大成本支出。

但事实上,许多企业常常是在职业病发生之后比较重视,在发生之前,职业病的防护意识非常差。

皓昕公司正是这样的例子。据工人介绍,在2005年尘肺病大发作之前,工作防护做得很不到位。而在尘肺病事件发生后,厂方积极配合整改,除了承担赔偿责任外,还拿出1200万元放入政府监管账户。去年底又将职业病后续治疗基金提高至2000万元。

目前从整体来看,中国的职业病防治面临几大难题。

首先是企业防护及责任意识不强,事发前疏于防护、被动拖延,事发后要么消极于赔付,要么采取注销、搬厂方法逃避责任,在职工职业病认定上也常常不予配合,使得职工难以顺利依法拿到补偿。

其次在政府监管环节失能。目前,县一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对于地方上的一些职业危害严重的利税大户,根本无从行使监管职责。除了能力上管不住外,部分地区还存在为了保护利税大户,主观上不愿意管,并配合隐瞒、包庇等行为。

其三,法律亟待完善。2002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经滞后于当前职业病防治现实的需要。黄乐平分析,其存在的核心问题是防治体系与防治现状相脱节,造成防不住、治不了的局面。

据记者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列入2011年的一类立法计划。2010年以来,全国人大、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已多次就《职业病防治法》修改问题面向社会和专家征求修法意见。

又据报道,卫生部已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目前正在抓紧完善这一草案。
  
社会参与和监督


黄乐平建议,应改变目前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的模式,扩大社会参与和监督。同时,严格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修改现行的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 的模式,并应明确规定异地诊断可适用。

从近期多起职业病事件来看,社会的监督和参与已经起到一定作用。各地志愿者发起了救助甘肃古浪及四川乐山尘肺病患者的行动,甘肃武威市等地发起 为尘肺患者捐款的活动。职业病防治公益网2月17日发出倡议,将张海超开胸验肺的6月22日设立为“职业病防治日”,以此来警醒社会各界,包括劳动者自己,加强劳动防护意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日前在微博中表示,要在今年两会中将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及尘肺病的预防和救助等事宜提交议案。

为皓昕公司尘肺病工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刘正清告诉本报,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包括唐峰在内的六名工人的诉讼,可能将于3月份开庭。其他一些工人的诉讼没有被受理,原因之一是此前他们曾经起诉过,法院已经作出裁决。

刘正清介绍,工人们的诉求主要就是要法院确认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无效的,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然后再谈补偿问题。

唐峰准备再去一趟佛山,为自己讨回公道。

“公司能有今天的发展,可以说是有我们这批人的血汗。我们也算是元老、技术骨干,干了八九年,身体坏掉了,如果一分钱补偿拿不到,实在太不平衡 了。”唐峰说。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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