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山县教师拿不到退休金访谈笔录 之四

2007年08月30日
[四]
韩:那受理了以后,这里是12月20 号,是2005年的?
阮;啊。
韩:那现在已经一年零差不多四个月了?
阮:差不多是14个月了,是啊。
韩:哦,那这样的话,在这个过程当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没给你做任何的,也没有开庭,也没有找你吗?
阮:没有开庭。我去找过他,去年去找他,找了他一十几回了。
韩:你去年什麽时候找的?第一次找的是什麽时候?
阮:那个时间啊,我在日历上了!
韩:嗯。
阮:当时都把它记下了。
韩:嗯。
阮:现在因爲换了那个日历,现在找不到把它放到哪里去了。
韩:总之是您在那个12月,2005年12月20日交完费,交完这500块钱的这个仲裁受理费之后?
阮:唉,之后。
韩:您找过他们?
阮:找过,找过十几次。
韩:找过十几次!
阮:唉。
韩:就从那时候到现在,这13个月、14个月、15个月期间,您找过十几次?
阮:唉,十几次。
韩:最近一次是大概什麽时候找的呢?
阮:最近一次是去年腊月十八日。
韩:就是农历腊月?
阮:唉。
韩:就是阳历2007年的1月份的时候?
阮:唉。
韩:过年前去找的?
阮:唉,对,过年前,过年以前。
韩:过年前您去找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呢?
阮:就是劳动局了。
韩:劳动局?
阮:唉。
韩:所以您刚才说的这个找了十几次,都是找劳动局吗?
阮:找劳动局了、找信访局了、找教育局了。
韩:就最后腊月这一次是您是找的劳动局?
阮:唉。
韩:就是还是追那个那个那个什麽?
阮:劳动仲裁。
韩:仲裁这个事?
阮:唉。
韩:劳动局哪个部门呢?你找的呢?
阮: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韩:劳动仲裁委员会?
阮:唉。
韩:他们是怎麽跟您说的呢?
阮:他说去年年底呀,给我立案。今年开春以后,就给我仲裁。他是这样说的。
韩:他说去年立了案?
阮:唉。
韩:今年就给你开庭?
阮:开庭仲裁,是的。
韩:啊,有没有说什麽时候仲裁呢?
阮:开春以后。
韩:开春以后?
阮:就是正月半以后啊。
韩:有没有跟您说依据是什麽呀?您有没有问他这麽长时间,怎麽可以拖这麽长时间呢?
阮:他拖这麽长时间就是因爲,劳动局局长不肯签字。
韩:哦,在这里呀,也就是刚才我们谈到,就是从12月20日,他们其实收费就等於是立案了。
阮:唉唉。
韩:而在立案呐,之后……这个我们国家的法律执行有没有什麽问题是另外一回事了啊。
阮:唉。
韩:既然政府,各级政府都说我们是法制国家对不对?
阮:对。
韩:法制国家就要讲法,所以还是我刚才说的,1993年10月18日劳动部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里边规定的,就是第十三条这样写的:“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对於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立即填写立案审批表,并及时报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审批。”在这里呢,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我相信收这个钱的意思就是您的案件符合受案条件了,对吧?
阮:对,对,对。
韩:那应该立即填写这个立案审批表,报这个办事机构负责人,也就是说劳动局长,是吧?
阮:对。
韩:那您听说是劳动局局长不批?
阮:对,对。
韩:好,那这里有关於批的规定。
阮:唉。
韩: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做出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您有没有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
阮:没有。
韩:没有,七日内没有收到?
阮:没有。
韩:好,好。“决定立案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书,并将申诉书附本送达被诉人。”您有没有在七日内收到这个书面通知,就是说给您立案,受理了?
阮:没有。
韩:也没有?
阮:对。
韩:那第五章案件仲裁的准备,这里也写的很清楚,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这些就更不用说了。
阮:啊。
韩:那之后,其实关於这个案子,还有一个这个时间、时效的一个限制。也就说您这个是立案了的,那您们当地的劳动局没有按规定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和不立案的决定,这已经违法了。
阮:嗯。
韩:至少违反这个“办案规则”了。
阮:嗯嗯。
韩:那现在看到,就是说如果再算的话,这个第三十条。同样这个“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该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阮:嗯,对。
韩:也就是说总共不能超过九十天。那您们当地的劳动局局长没有签这个字,就把您就给挡在了那里,也就是说,到现在爲止一年零三个月了,还没有收到书面发出的立案通知书?
阮:嗯。
韩:虽然已经收了您的钱?
阮:嗯。
韩:那就这件事您有没有找劳动局方面,就说向他们详细地提出这些这个质疑呢?
阮:那我找过他呀,找过他。我的律师也找过他呀。
韩:你的律师也找过他?
阮:唉。
韩:那律师有没有对您这个什麽,仲裁时效什麽的,有没有向您解释刚才这些“办案规则”里规定的这些时效问题呢?
阮:他也没有。
韩:没跟您说过呀?
阮:啊。
韩:那您有没有了解这些时效的具体规定呢?
阮:时效没有啊。
韩:没有啊?
阮:啊。
韩:那现在的情况,弄到这样,您说您从去年他收了您钱,一直在找。您也找过教育局,也找过信访局,是吧?
阮:唉。
韩:那您有没有得到任何的什麽答复呢?比如教育局是怎麽说的呢?
阮:教育局讲我是,我已经是被开除的了。到县政府,要县政府研究表决。到县政府研究表决,是去年7月份呐,他说就是给我回复。但现在是,今年是07年了,这麽长时间了,还没有回复,还没有答复。
韩:那县教育局说什麽,是说要等县政府做出决定来?
阮:唉。
韩:对您们这些因爲计划生育受处罚的人?
阮:对。
韩:那一直也没有答复?
阮:也没有答复。
韩:那信访办呢?
阮:信访办,信访办他也没有答复。
韩:信访办也没有给您任何答复?
阮:他没有答复。
韩:但是在您发过来的文件当中啊,有过县教育局给信访办的一个、一个、一个回复?
阮:嗯,对。
韩:我在这里看到就是说是,他那口气啊。县教育局给信访办的答复就是说,是当初您受处罚是因爲您们教育组和县教委、县教育局的,出於好心,而把您这些待遇给留下来,让您继续干。
阮:唉。当时是这样的,当时我去找他呢,他就是没有发现,没有其他理由。只有这样一个理由呢,就是说基於对我的同情啊、照顾啊,他都是这样讲,实际上他就是不想把钱给我。
韩:所以当初他们一直给您的答复都是说,当初没有把您真正赶回家,从教师队伍里赶出去,是好心,对您的同情?
阮:是的。
韩:一直是这样给您回复?
阮:唉。
韩:等於是说您别没完没了,当初同情您,已经是给您很大好处了?
阮:是的呀。
韩:那您刚才,我记得,一开始说在您们县里是有百八十人和您一起因爲这个原因被辞退。然后,之后又有一二百人,是吧?
阮:唉。
韩:但是这些就是您说都没有回家?
阮:回家的有,没有回家的也有。
韩:没有回家的也有?回家的都是自愿回家的?
阮:是,都是自愿回家的,因爲划不来啊!
韩:啊。
阮:因爲一个月政府只拨8块钱,哦,7元钱呢,村里只出23元钱呢,每个月只有30元钱呢。
韩:所以按我的理解就是,当初一下子因爲计划生育开除了这麽多教师,事实上我们可以想象,就是说在一个县的这个教育局,如果一下子开除一二百的教师,这个没有教师上课了啊?
阮:当然没有教师上课的了。这样把我们开除的了,都留下来要求是上课的了,不留下来就没有教师上课的了。
韩:所以说在这里有一个问题,他们在这里口口声声说,当初没有真正把您赶走是出於好心,对您的同情。可是,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其实是如果把这些教师真的按照那个数目,把他们都给赶走的话,就没有教师上课了。
阮:那当然了。
韩:是出於这个教学的这个,不影响教学的考虑?
阮:是的。
韩:才把您们留下来的?
阮:唉,是,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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