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童工不堪压力要辞职 公司门口哭讨押金

2006年07月07日
又哭又闹 15岁童工讨要押金
  “发生啥子事情了?”昨(29)日上午10时,成都茶店子子云路240号一厂房门口周边满了议论纷纷的路人。大门口,一个只穿了一条短裤的少年正躺在地上号啕大哭:“把钱还给我!我要回家。”
  少年:老板教我对外宣称17岁
  号啕大哭的少年飞飞(化名)才15岁,几天前他看见这家厂外贴的招聘广告后,抱著侥幸的心理前去应聘,不料老板竟然毫不犹豫和他签定了用工合同。
但没过几天,飞飞觉得自己根本做不下这份工作,要求老板退还他170元的押金,让他离开,但老板却一口拒绝了。这样一来,原本想挣点零花钱的飞飞不但没能如愿,反而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了。
  在衆人的劝慰下,飞飞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他从包里拿出一张身份证:家住青白江姚度镇,出生日期爲1990年8月14日。飞飞说,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了婚,他一直和爸爸一起生活,由於家庭贫困很早就辍了学。6月24日,他到成都亲戚家玩耍,途经该厂时,看到了门口的招聘超市守护员的公告。虽然招聘公告上清楚地写著必须年满17岁,但是飞飞还是抱著侥幸心理前去应聘。出乎意料的是,虽然老板知道他只有15岁,但还是毫不犹豫地和他签定了用工合同。在老板的要求下,飞飞将自己身上仅有的170元交给了老板作爲定金。老板告诉飞飞,如果有人问起年龄来,就说自己已经17岁了。
  飞飞说,他的工作是给超市当夜间守卫员,晚上必须睡在超市门口的板凳上,但是这段时间非常热,蚊子又多,并且他十分担心因爲自己的疏忽出什麽事,在极度紧张中度过了两天后,他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於是就提出辞职,并要求老板退还他的170元押金,以便他做回家的路费。但是老板却以“签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爲由,一口拒绝了他的要求。“如果我给我爸爸说了这个事,他肯定要把我往死里打。”在连续两天讨要押金无果后,於是飞飞就上演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老板:他来的时候说自己17岁
  “是你自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我们是不可能退你钱的。”一名穿白衬衣的中年男子从厂里冲出来激动地说,飞飞前来应聘的时候说他自己已经满了17岁,并且签定合同的时候说清楚了这170元是伙食费与服装费,因爲他中途不做,违反了合同的条款,所以不退还这170元是理所当然的。“签定合同的时候,你们公司看了他的身份证上的年龄没有呢?”“这……”中年男子迟疑了半天,却并没有对记者的提问做出回答,记者提出看一下以前签定的合同,男子也一口拒绝了,并且立刻转身走进了办公室。
  “把钱还给我,我要回家!”飞飞再次躺在地上大哭起来。“这个老板也太黑心了,这麽小的娃娃的钱也要骗。”围观群衆中指责声一片。最后,中年男子从办公室出来,嘀咕著“遇到你算我倒楣”,将170元递给了飞飞,然后重重地将办公室门关上了。
  员工: 这公司工作辛苦待遇苛刻
  记者看到,该厂的牌匾上写著“重庆双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员工管理处”。“这个公司简直就是在剥削我们。”一名员工偷偷地告诉记者,在这个公司里,基本都是守护人员,而所有的员工里,年龄最大的工人都已经有70多岁了。公司给出的待遇很苛刻,但是工作却相当辛苦。由於一进公司就要交纳170元左右的押金,并且要做了下个月才能拿到这个月的钱,所以很多员工想走但是又不敢走,员工们对公司早就怨声载道了。
  飞飞表示,他将拿著这钱马上坐车回家去,“一定要等我满了16岁,我才会出来找工作了。”
2006年06月30日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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