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谷英镇派出所在农民工身上“创收”?

2003年04月25日

4月16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一篇让人读后心头滴血的报道:湖南岳阳县偏僻山区的张谷英镇,31个村,人多地少,贫穷落后,大批青壮年男女靠外出打工谋生。想不到,该镇公安派出所竟然把“创收”发财的歹毒文章做到了外出打工的农民们身上。民警与社会“烂仔”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一探听到有打工人员返乡的消息,民警就闯进家?□□H、或暗伺途中绑架,抓了去先搜光随身钱物,然后再以在外面“是否干坏事”、“是否偷盗”、“是否嫖娼卖淫”之类“莫须有”的罪名相威胁,侮辱拷打,刑讯逼供(实际上是“刑讯勒钱”),交了“罚款”就了事,不给钱休想走人,少者几千元,多者上万元。实在没有钱交的,只好借高利贷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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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在这篇报道中,记者泣血般地记述了10起民警绑架、关押、殴打、逼迫农民工交纳所谓罚款的骇人事例。张谷英镇被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为了躲避迫害,远离他乡的打工仔打工妹们都不敢返乡与家人团聚,即使到了新春佳节也是如此。不是说,人民公安是人民的保护神吗?在张谷英镇,这成了一句地道的鬼话!那儿的老百姓说,公安干警“黑了!”“是贼,是土匪!”依我说,他们连“贼”和“土匪”都不配当!听老辈人讲,旧社会的“贼”和“土匪”可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而这帮“创收”心切的警察却已经“‘□’不择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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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讹卡得农民工不敢回乡的地方,何止一个张谷英镇?记得去年初,媒体也报道过一个乡镇公安派出所,当时忘记把资料下载了,其手段卑劣与张谷英镇派出所差不多,抓了打工仔就以在外面嫖过娼为由罚款,抓了打工妹就以在外面卖过淫为由罚款。除了少数公安派出所的“讹卡”,还有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的“搜刮”。前不久,一位在南京打工的朋友告诉我,他家乡年年逼捐“奉献款”,每年春节前后,等到外出打工的人一回来,村、组就分别召开“慰问会”(多麽动人的会名呀!),两句好听的开场白之后,就一个个点名要求给家乡做奉献□□捐款,起点就是千元,两个层次,每人至少要掏两个千元。2000元对於打工仔打工妹来说,不是小数目,至少需要半年积攒。据我后来调查,强令捐“奉献款”的地方,也非个
<br>别,不少地方都在搞。有的地方不仅强令捐“奉献款”,还派“发财酒”,外出打工的回来后,村、组干部说他们发了财,就强令他们设宴请客□□烟、酒、菜、饭,一场没有200元过不去。有位农民工朋友说得好悲哀:家乡人以为我们在外面真是淘金的,返乡时怀中都揣<<著着>>金娃娃,那些“官儿”和“痞子”们,都“眼红”,都来“算计”,都来“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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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农民工苦哇!他们为了谋生,改善生存困境,背井离乡奔城市,在城?□H歧视的眼光?□瓣□A干城市人最不愿意干的最苦最重最累最粗最脏的活,拿城中最低的工资,且享受不到城市人的各项福利保障待遇,种种刁难和迫害在所难免,好不容易挣了点血汗钱,想返乡与久别的亲人团圆温暖一下,想不到,迎接他们的却是“官”(警也属官之列)欺“痞”讹!难怪许多农民工哀叹:家乡啊,想说爱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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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以往,“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口号,是专门咋呼给城?□H听的。现在看来,对农村、对农民工的家乡也非常必要进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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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政治文明”不仅是口号,也应是看得见抓得<<著着>>的实际。我们希望“政治文明”能尽快地落实到千百万农民工身上,让他们得以舒心地进城务工,放心地回乡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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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网友: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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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来源:人民网 2003年4月25日 \ (责任编辑:刘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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