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办公室占去半层楼

2007年01月14日
郑州中牟县法院丁姓院长被人称作“丁半楼”;一些基层党政机关办公楼修成“星级宾馆”
  据新华社1月5日电记者近日在河南、湖南、山西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基层党政机关的办公楼和领导办公室一味求大、装修豪华,有些领导甚至一人占有“半层楼”,既浪费资源,又在群衆中造成不良影响。
  基层干部群衆呼吁,要对党政机关的办公设施建设设立标准与规范,要将其作爲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盖楼钱部分来源於国债资金
  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法院,记者看到,法院院长的办公室足有100多平方米以上,会客室、活动室、卧室、卫生间一应俱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位干部说,因爲这间办公室几乎占去半层楼,法院院长丁国栋私下被人称作“丁半楼”。
  中牟法院院长丁国栋告诉记者,中牟县是个农业县,在郑州市所辖县(市、区)中经济相对较差,每年财政拨给法院的办公经费不足3万元。这座办公楼兴建於2004年,耗资约1800万元。
  记者问一位元姓陈的法院副院长,这座办公楼的资金从何而来。这位副院长说,盖办公楼的资金来源是多方面的,其中一部分来源於国债资金。
  “超豪华”一般是有权的单位
  经记者多方了解,一些领导干部办公室“超大”和“超豪华”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湖南省新化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建在低矮破旧建筑群之中的占地广阔、造型高大气派的党政办公大院,如鹤立鸡群,显得有些突兀与不协调。
  河南省一位元新闻单位的负责人说,干部的公用配车、住房面积都有标准,然而办公室的面积、装修水平却没有标准。党政机关需要改善办公条件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单位办公楼建设“大动作”,不仅浪费,而且加大了办公成本。
  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办公区对面,是入住一个月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新办公楼。这座20多层的办公楼外表用玻璃板装饰。
  记者进入办公楼,根据大堂的指示牌到十二层。走进一间标有“厅领导办公室”字样的办公室,几名物业管理人员正在打扫卫生。这间办公室呈扇面,客厅面积最少四五十平方米。客厅背后是卫生间和卧室,大红的实木地板、华丽的顶灯、洁净的卫生间、大方的卧室,好似一座星级宾馆的套房。与这间办公室相连的还有两间“厅领导阅览室”。一位正在打扫卫生的保洁人员说,她们每天要更换房间的床单。
  河南省纪检委一位干部说,现在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看上去气派”。不少群衆对记者说,有这些现象的一般是“有权的”、“有钱的”的单位。
  ■分析
“部分领导爲显政绩建豪华楼”
一些基层干部建议,地方领导建办公楼应实行听证制度
  记者采访时接触的一些基层干部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领导办公室的面积标准、装修水平以及服务功能,遏制领导干部办公室建设“奢华风”。
  湖南省一位县级干部在任期间曾修建办公楼,他认爲一些基层党政机关近年来兴建豪华办公楼有其复杂的背景。一是大力推进城镇化推动各地大兴土木,特别是通过兴建办公大院实现市、县搬迁,扩展城市面积,带动新建办公大院周边土地升值;二是有些地方政府办公楼设施较爲陈旧,确实需要改扩建;三是地方政府领导通过大兴土木、建设大型豪华办公楼、办公大院来显示政绩;四是部分领导喜好搞大工程。
  一些基层干部群衆接受记者采访时认爲,修建不切合实际的办公楼不仅增加政府财政负担,而且会引发群衆的负面情绪,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有所限制和规定。
  首先,建设规模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超出当地政府的支付能力。
  第二,要确定兴建办公大楼的负债比例,根据当地人口总量确定建设规模,本著简朴、大方、实用的原则,能满足办公和群衆办事需要即可,广场建设能满足较大型活动即可。领导办公室的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建材和装修不能超过当地楼宇的平均水平。
  第三,爲防止地方领导建办公楼的随意性,应实行听证制度,由当地群衆、机关和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领导共同举行听证会。未经听证程式不能上报,上级不能批准;确定办公楼的使用年限,没达到规定年限不能批准改建与新建;建设标准、规模应由纪检委、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制定。
2007-1-6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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