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人民热烈传诵的,是山西黑砖窑奴隶制的事情。我在博客里一直没有写此事,因为一来,我不想赶时髦凑热闹,二来,是因为丢人。因为我的籍贯,就是这次黑砖窑事件的发生地,以前是苏三离了的那个洪洞县,“问我祖先哪里来,山西洪洞大槐树”的那个洪洞县,现在呢,则是黑砖窑的那个洪洞县。真是丢人。
但是今天,实在忍不住了,必须写一写了。
那些愚蠢的记者同行,发表的文章至少有几百篇了吧。我真服了他们,几百篇文章都在说一些屁话,大都在指责奴隶主的残暴、恶劣——明摆著的事情,还用你们浪费公共资源去重复?
有一些记者轻微地指责了当地监管部门,还算稍微上一点路。
大多数记者是糊涂、浅薄,少数记者是不方便说,因为写明了也会被总编们删除。
所以,就得我出面来说一说了。
1,黑砖窑现象已经存在10多年了
这个前提,是我们谈论黑砖窑事件必须先说清楚的一个基本前提。
黑砖窑事件暴露以后,很多媒体把自己打扮成正义的化身,都跳出来为民鼓与呼了。好象黑砖窑事件,如同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是突然才发现的。
其实,黑砖窑已经存在了10多年,早几年就有媒体揭露过,很多省的人,还通过政府机构前去解救过多次“自己的人”,也就是本省或本市的人。而运城、洪洞等地的当地政府,在遇到外地政府来解救时,一般是很配合的,谁来解救,就让砖窑主放出谁的人,至於其他人,则继续当奴隶。
我们理解媒体的苦衷,也要感谢媒体这一次扮演正义守护神(尽管演出太晚了)。但是,我们仍然要问一句:
为什么多数媒体在报道黑砖窑一事时要回避时间段这个重要概念?
2,家族式犯罪:好一个围魏救赵
发展到这几天,各媒体出现了一个类似的口径:本次黑砖窑事件,是一个家族式犯罪。
这一招,是围魏救赵,也是瞒天过海,李代桃僵。最终目的是让某些人走为上。
把一个完全不重要的特徵,概括为一起恶劣事件的主要特徵。要么是愚蠢,要么是有意为之,目的,是保护某些利益集团。
这个被保护的利益集团,就是当地政府。
工商、税务、公安、村党支部、县委、县政府……我们这么庞大的机构,怎么谁都在10多年间没有发现黑砖窑的恶行?
如果他们真的没有发现,那就是渎职。
如果他们发现了,却不阻止,反倒去勾结,那就是犯罪同谋。
无论哪种情况,黑砖窑事件都应该被定性为“当地政府渎职、合谋的恶性犯罪事件”。
3,地方政府总能把自己摘出来
跟我们想像的一样,黑砖窑事件之后,地方政府一看事情捂不住了,於是赶紧跳出来,加入到媒体的行列中,也要扮演正义的守护神,他们在报纸上、在电视镜头前愤怒地斥责奴隶主,表示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
略微体现进步的,仅仅是,他们表示道歉了,10几个工作组到10多个省去上门道歉,省长大人也向上级做了检讨(他还应该向百姓检讨;不过,考虑到百姓并不对他的乌纱帽构成什么影响,所以省长大人才懒得搭理咱们这些小百姓)。
没有一个政府官员出来回答一下:这10多年间你们都干什么去了?你们一边花著纳税人的钱,一边什么也没有发现?
每次恶劣事件一出来,我们的政府官员,总是能扮演“气愤,要为百姓讨公道”的角色,好象受过统一培训似的。
我不知道是哪位仁兄智慧过人,竟然想到把黑砖窑事件定性为“家族罪恶”。他的聪明,令我佩服;他的聪明,一定令贪官们兴奋不已、感激不已。
他的智慧和勇气,足以与克拉马依大火中高喊“学生不许动,让领导先走”的那个姓唐名健的畜生(据传说现在已升任克拉马依市长)相匹敌。
如果媒体和百姓的注意力,果真被引向了“家族罪恶”,会有很多人长出一口气,然后狂笑的。
来源:搜狐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