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析中国社会阶层结构:6方面人员构成"新阶层"

2006年08月06日
      随著开放改革二十多年来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份子内部逐渐分化,增加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仲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等六个方面人员在内的新群体,他们被称之爲“新的社会阶层”。
  这一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著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著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著全国近1/3的税收。来自有关部门的评价表明,新的社会阶层以其掌控的资産、拥有的聪明才智,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值得肯定的贡献,其力量不可低估。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掌握或管理著相当大一部分资本,成爲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以浙江、江苏这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比较集中和活跃的地区爲例,民营企业上缴的税收已经超过或接近全省的一半。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通过自主创业,广泛吸纳社会劳动力,拓宽了就业渠道,有效地缓解了中国面临的人口与就业的巨大压力。中共中央统战部一份报告显示,近10年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近600万个,约占同期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在中国7亿多就业者中,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的就业量(含农业劳动力)就占到90%以上;如果不含农业劳动力,吸纳的就业量爲1.9亿人,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26%。
  再次,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热心参与如“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和扶贫支农事业,在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作用。
  新的社会阶层有其自身特点:他们就职於多种所有制部门,其身份变化快,工作地域和领域有很大的流动性;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敢於创新,善於经营,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生産经营活动,已经乘著改革开放的东风先富了起来;他们的价值观念多元化,既有信仰共産主义,合法经营、诚实劳动的,也有受极端物质主义浸染,唯利是图的。
  总的来说,不同的阶层划分更多是经济意义上的,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新的社会阶层究其实质仍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06年07月25日  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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