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省两级GDP差距额达8048亿

2006年08月11日
2006年上半年,我国GDP增幅是10.9%。这个由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发布的资料,著实超过了大多数人的预期。
  8月7日晚,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报告显示,上半年,31个省市区(不包括港澳台)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两位数。如果按照这31个省份所公布的GDP计算,我国上半年的GDP增幅爲12%,并非国家统计局宣布的10.9%。
  一方是10.9%,另一方是12%,这两个资料之间,整整相差了8048亿的生産总值。
  究竟哪个才是我国的真实GDP?究竟是国家爲了压低GDP而故意减少了8048亿,还是地方上爲政绩而“注水”了8048亿?
  “省级GDP的平均数高於全国是多年来的惯例。”面对记者对两级GDP出现双版本的疑惑,国家资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高辉清博士作出了如上表述。
  高辉清表示,“在我国,有些年份省级GDP数位汇总后可能会比国家的要高出3至4个百分点。”
  记者查询的历史记录也印证了高辉清的观点。
  记者对2005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统计部门公布的GDP数值进行汇总,得出的数位是196015.97亿元,而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当年实现的GDP是182321亿元,两个数位相比,竟然相差了13694.97亿元。
  同时,国家统计局公告显示2005年GDP同比增长9.9%,而纵观各省统计公布的资料,当年只有云南省的GDP同比增长小於9.9%,汇总31个省市的增速得出的简单平均数爲12.39%。
  据了解,2004年地方核算的GDP总量实际上就与中央最终核准的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当时各省区市上报的全年GDP总数据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增速相比,竟然高出3.9个百分点,造成的GDP总量差距高达26582亿元。相当於我国西部地区十一省一市的GDP总量。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曾在《国际经济指标和经济形势分析方法》一文中指出,近年我国GDP资料品质方面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各地区GDP的汇总数大於国家的GDP核算数。从2000年到2003年,各省(区市)核算的GDP增长速度的平均数,比国家统计局核算的全国数分别高出1.7、2.0、2.6和2.8个百分点,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
2006年08月08日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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